土地使用权制度与城市规划发展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1/7/21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第9期   作者: 聂勇
[导读] 当前,土地流转在全国各地开展得如火如荼,势态喜人。以山
       聂勇
       安徽省 金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37300
       摘要:当前,土地流转在全国各地开展得如火如荼,势态喜人。以山东济南为例,近些年受城市发展拉动影响,郊区各县农民就业愈加灵活,收入增长也较明显。在经济收益和政策引导的双重推动下,土地流转数量增多。基于此,以下对土地使用权制度与城市规划发展的思考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制度;城市规划发展;思考
引言
       在历史长河中,小农经济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虽然具有分散、封闭、落后、保守等特点,但在特定历史时期中的作用不容忽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国社会经济结构产生巨大变化,小农经济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社会环境,如何助力小农经济转型升级,成为各级政府、社会、人民群众面前的难题。在新时期,政府要坚决扛起转型重任,为小农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扎实的组织保障和社会服务,帮助小农经济主体合理利用产业集群与电商平台,寻求新的发展方向。
1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纵观国内外文献资料,虽然各专家学者对其定义不尽相同,但概括来说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成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大部分。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是指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经济主体,主要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由政府、农业科研机构、涉农企业、农民民间组织及供销社共同组成的为农服务组织。其中,政府指的是依靠政府拨款,政府管理的农技站、园艺站等为农服务的事业单位部门;农业科研机构主要是指将农业生产技术进行试验并推广出去的农业院校、农业研究所等;涉农企业是指多数具有民营性质,但却最具活力的农机农资销售企业、农业咨询企业等;农民民间组织一般是农民自发成立的农业协会等团体组织。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对农业生产资料即化肥、种子、农药等的购买需求,有对获取相关农业技术支持与指导的需求。而仅依靠一种涉农机构组织很难满足这些需求,因此就需要多个组织机构进行联合组成一个服务体系,来更好地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满足其需求。
2土地流转问题尚存
       首先,村民全部拆迁上楼,土地全部流转。部分原来依靠自己种菜及子女赡养费就能生存的老人,搬到楼上后,成了纯粹的消费者,生活支出倍增,而收入只有土地租赁费,增加了子女的负担。还有的老人,买不起楼房,和子女一起生活,家庭矛盾倍增。这主要因少数地方一刀切拆迁上楼及土地全部流转所致。其次,土地流转后,种植大户通过规模种植赚到钱,但很多种植大户管理水平并不高,来自各行各业,甚至一些年轻时不喜欢种地的农民也成了种植大户,他们或因种植不及时,或因管理不到位,致使粮食产量降低,严重的减产10%以上。长此以往,会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再次,大规模土地租赁在种植时只能种植玉米、小麦等容易管理的农作物,不适合搞经济作物种植。经济作物种植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种、收及日常管理都不能全部机械化。在作物生长或收获节点上,往往因人工跟不上造成巨大损失。最后,部分大户不注重养地,长此以往不利于保持土壤养分平衡、提高土地肥力和产量。
3土地使用权制度与城市规划策略
       3.1适当扶持,统筹管理
       国家及各地农业扶持政策众多,近几年效果越来越好,但总体讲,多部门分别管理,统筹兼顾、总体效果、效率仍有很大提高、优化空间。然而,因趋利影响,部分既不擅长管理又不具有农业知识背景的人进入农业种植,最终会影响粮食产量,甚至影响粮食安全。建议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对各项“三农”扶持政策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安排、统一使用,即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又要保证高质、高效地扶持三农,促进乡村振兴。此外,玉米、大豆等几个主要农业品种全国统一供应或免费供应,保证农业的主要品种优良,着力提高研发能力,又大大减轻国家种子行业的管理成本。


       3.2以落实普惠金融与政银联姻,为小农经济转型升级化解融资坚冰
       普惠金融是我国重要的惠农政策,旨在帮助弱势群体获取相应的金融服务,为小农经济经营主体注入资金,打破经营者“贷款难、贷款贵”的尴尬境地。为全面做好乡村振兴支持工作,党中央要求各级政府做好普惠金融政策,为小农经济转型升级提供资金支持,为农户享受金融服务创造最大便利。同时,基层政府也应积极联手商业银行,逐步解决小农经济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现象,唤醒“沉睡”资产,为农业金融信贷服务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全面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国有商业银行应利用资金实力,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比如打包贷款、联合贷款,将更多资金用于涉农领域,各级农业银行、邮政银行也要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布局广泛、信贷服务便捷等优势,设立符合农民需求的信贷产品,满足“高频率、低额度”的金融信贷需求。同时,地方政府应出台普惠金融政策,要求涉农贷款精简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做到“办理快、服务快、放款快”,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让经营主体享受到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3.3强化土地流转政策宣传,加强社会参与
       我国农民素来安土重迁,对于土地经营权的出让有着天生的抗拒,甚至宁可让土地抛荒也不会参与土地流转。部分区域存在的非法行为,更是让很多农户对于自家土地有着本能的控制意识。针对这一现象,相关部门需深入农户群体,了解其具体的想法与需求,结合当前土地流转的具体政策,强化宣传工作,耐心解决农户在土地流转以及农业生产过程存在的各类问题,指导农户以协议的形式进行土地流转,为其提供利益保障。
       3.4完善土地储备资金结构
       土地储备工作需要长时间占用大量资金,如无法保证资金充裕,土地储备相关的工作开展将难以为继;土地收购、开发、出让等难以高质量落实;土地储备的风险问题也将难以被有效控制。正因为此,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地考虑自身的土地储备经验,积极吸纳土地储备资金,并给予土地储备工作以专项资金支持,利用提高土地储备部门资金实力的途径,提高其风险管理实力,降低土地储备管理成本。
       3.5重视政策合理引导,建立更为完善的信息平台
       农业部门可推出具体政策,开展相关部署,对农村土地流转进行更为具体的监管,以政策合理引导耕地流转过程,提高土地流转的规范性与合理性。充分融合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更为完善的土地流转信息平台,为农户提供更为便利的选择空间与条件。建立信息平台,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过程可能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将平台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组建专业团队,完成对土地资源的记录、整合、发布与更新,不仅可大幅提高土地流转效率,亦可保证农户在土地资源层面获取实际收益。
结束语
       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回顾中国共产党这一百年来对于土地产权制度的探索与实践,可以发现,惟有建立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才能为人民的共同富裕奠定经济基础,同时也惟有将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机融合在一起,这一经济基础才能得到维护、巩固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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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腰华,潘荣光,葛立群.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思考与建议[J].辽宁农业科学,2016(06):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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