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项目工程造价管理

发表时间:2021/6/1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6期   作者:陈浩宇
[导读] 摘要:当前,国际承包工程项目发展迅速,工程项目规模越来越大,一些企业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要求在正常工期或更短的时间内完成规模较大的项目。
        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西安  710000
        摘要:当前,国际承包工程项目发展迅速,工程项目规模越来越大,一些企业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要求在正常工期或更短的时间内完成规模较大的项目。在当前工程总承包企业成本管控问题逐渐凸显的发展背景下,需要重新探索出路,加深与其他企业合作。因此,对联合体工程项目管理的研究,为工程总承包企业提供了可行性参考。
        关键词:联合体项目;工程造价管理
        一.联合体项目工程的相关概念
        (一)联合体项目工程的基本概念
        联合体项目工程是一种具有全过程特征以及一体化特征的成本管控模式,在当前的工程总承包企业的造价管理活动中,对其的研究和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
        简单来说,联合体就是多个工程承包人组成的临时机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其技术的复杂性和资金高需求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可能难以独立承担,因此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招投标、承揽项目的情况日趋增多。
        (二)联合体项目工程投标及中标
        联合体投标指的是某承包单位为了承揽不适于自己单独承包的工程项目而与其他单位联合,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去投标的行为。
        联合体中标,按照联合体的内部分工,各自按资质类别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能够提高中标人的履约能力。防止中标人因履约能力差而转包采购项目,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二.联合体项目工程中标与普通施工总承包的区别
        施工总承包是指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方视需要再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配合施工。通俗点说,就是建设单位将一个建设项目全部承包给一个建筑公司,这个建筑公司可以自己建设也可以将所承包的项目再承包出去,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二包,但是这个过程是需要建设单位同意的。相对施工平行承包而言的,总承包对于甲方来说,比较节省人力物力财力等。
        而对于联合体成员而言,设计和(或)施工联合体承包模式既可分担风险。很多情况下联合体成员间各有强项,为弥补各自的不足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作为一种临时机构,一般没有法人,各方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分担亏损,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来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联合体作为临时机构,应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来承担连带责任。
        二者之间的区别是施工方仅承担项目施工任务。施工方只需要施工资质。建设项目总承包方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任务中的几个任务。

建设项目总承包方除具有施工资质外,还要有相应的其他资质。二者之间的关系:施工方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总称谓,它可能是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分包施工方、建设项目总承包的施工任务执行方或仅仅提供施工劳务的参与方。但是一般说的施工方就是施工总承包方。
        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中标后保证自身利益的主要手段
        (一)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根据《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按内部划分比例具体实施。联合体对外协调统一,以主办单位(牵头单位)为主,各方就管段内工程或业务负责,并享受相应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工程管理方面,联合体各方按内部划分比例具体实施。各自负责管段内的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内容包括:管理机构及人员、质量、技术、财务、材料、机械设备、成本、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方面。当联合体对外需要协调时,由主办单位(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内的相关方协助。【1】赵长伟通过工程实例分析说明总承包项目造价管理在标段划分、结算索赔处理、分包商选择、质量问题处理、规章制度、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可供借鉴的经验。
        在工程计量、工程资料管理方面,联合体各方就管段内工程各自负责,形成本管段的相关资料、报表,主办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内部各方的资料、报表,并形成统一的资料、报表,负责对外报送。
        (二)明确法律风险
        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及以上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的行为。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均认可联合体投标方式,很多大型施工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或公告中明确认可联合体投标。尽管根据法律规定,联合体成员对合同相对方承担连带责任,但是由于成员的资信水平不同、企业规模不同、合同利益不同,故联合体一方坑害另一方权益的事情屡见不鲜。不同模式联合投标的法律风险略有不同,但也存在共性风险。
        根据上述规定,联合体投标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作为合同一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就合同的履行共同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中标后联合体一方放弃签订合同,另一方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因联合体一方原因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工期逾期,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另一方需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四.结语
        联合体项目工程管理作为一种新型模式,主要由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承包方在该模式下可充分发挥自身的管理优势,将设计、施工与采购全面结合,以实现效益最大化。其中在大型工程项目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需兼顾各方的需求和利益,以保证承包方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赵长伟.勘察设计企业承担总承包项目的造价管理模式、难点与解决对策[J].工程造价管理,2018(02):7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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