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水土保持服务中心
摘要:分析了当前水行政执法的现状问题:基层水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和能力不均衡,对水行政执法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中缺乏有效的行政强制手段,传统的水行政执法程序时效性较差。这些问题提出了初步建议:建立水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积极推进水行政执法与公安的联合执法、与检察院法院的司法衔接,建立省级水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提高执法效率,宣传涉水法律法规。
关键词:水行政执法;现状;建议
在目前的水行政执法工作中,各地水行政部门专门设置执法监督组织,同时,联合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对水事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根本上保证了水利设施的安全性。在水政的执法工作中,强化制度化建设,提升组织与队伍的专业化,促使整个水行政执法具备了完善的目标体系,立足机构建设的同时,重视人员培训,加强标准化发展,积极进行多种模式的尝试。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制定科学的应对策略,以更好地提升执法效果和效率。
一、水行政执法工作概述
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指的是相关的水管单位和水行政执法机构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范围和程序,对国家制定的水法律法规有效落实,针对特定的情况可以有效采取具备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水行政执法从根本来讲属于水行政管理范畴,它的贯彻落实可以使水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和切实保护,对于建立健全更完善的水务系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现状分析
1、水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和能力。基层水行政执法机构在监督和执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实际上的执法队伍建设参差不齐,有很多还没有独立的水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一些水政监察支队仍然与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土保持办公室合署办公,投入水政监察工作的人员只有3~4名,甚至更少,并且缺少法律法规专业方面的人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水行政执法工作深入而高效的开展。大部分基层水行政执法机构没有统一、固定的执法经费来源渠道,只能靠罚没款返还充当执法经费,导致执法人员的保险得不到解决,执法着装得不到统一,执法设备陈旧老化。
2、对水行政执法工作重视不够。行政干预影响大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要求,力争通过5年到lO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项目层出不穷,地方政府或部门把水利工程立项、要资金、上项目、搞建设等作为头等大事,忽略了水利的日常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有些地方政府或部门为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大力维护企业的稳定,顾此失彼,对水行政执法工作造成一定的干预影响。
3、执法中缺乏有效的行政。调查取证、执行难我国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涉水法律法规在水行政执法中常采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手段和措施,缺乏直接有效的强制性手段,致使执法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不时处于取证难、执行更难的尴尬地位。在处理水事违法案件过程中,一些处罚相对人常采取避而不见、不予理睬、态度蛮横等不配合行为,导致执法人员无法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后续的《听证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在取证过程中,因为没有行政强制手段,不能对处罚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进行行政强制,执法人员只能将处罚相对人的口供、现有的单据和现场情况作为处罚的依据,给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对不主动履行行政处罚的相对人,执法人员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拖延时间长,办案效率下降,给水行政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
4、传统的水行政执法程序。水行政执法案件的来源分三类:一是现场巡查和监督检查,二是社会投诉举报,三是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或者其他部门移送。现场巡查是水行政执法部门的一项日常执法工作,常在白天由执法人员驱车带着明显标示进行检查,违法人员常雇佣放哨和报信人员来避开执法巡查;水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大多是专项检查,违法人员可以利用短期停工来回避监督检查。
三、对策建议
1、建立水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水行政执法机构是承担水行政职能的执法机构,应专门设立,机构性质应为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建议市级机构规格为副局级单位,县级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单位。在人员上,各地应该按照执法工作轻重,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其中市级水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 15 人,县级水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 10 人。较小的市辖区可不设水行政执法专职机构,但应设专职水政监察员,协助市级水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进行执法。
2、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每年制定年度水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领导班子应带头依法行政,负责统筹谋划、督促检查水行政执法工作,积极为执法工作的实施创造条件,排除障碍解决困难。领导班子应至少一季度听取一次水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具体任务和措施。各级政府应每年结合绩效管理考评和年度工作重点对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检查和考评结果作为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3积极推进水行政执法。应充分认识到水利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合作意识。为了加大水利执法力度,提高水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水行政执法机构应该紧密联合当地公安机构,相互配合、相互协秩序的重任。水行政执法机构和公安机构应强化执法联动,开展统一行动,联合执法,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还应定期与公安机构建立健全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会商和督办制度,强化日常联动执法,加强案件风险研判,做到紧急案件调查执法工作无缝衔接,完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提高联动办案效率。还应加强与地方法院的关系,取得他们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使一些复杂、难办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受到查处,彻底解决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难的问题,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强有力的震慑,维护水行政执法的尊严。积极推进水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4、建立水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提高执法效率建立水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目的是针对一线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实际工作需要,以点、线、面为基本对象构成网络化地理信息管理模式,以移动执法终端设备作为执法活动决策、指 挥、实战业务交互载体,结合4G数据传输、地图定位、多数据库整合关联、语音调度等多项现代执法信息化手段,实现以分析决策直观化、指挥部署网络化、实战应用智能化为主要内容的水行政执法精确化工作目标。
5、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建立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的常态制。坚持集中宣传和经常宣传相结合,切实制定落实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网络、广播、报纸和现场宣传等手段,加强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和影响力,形成与实现水利建设管理法治化目标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全新的时代背景下,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对于水利事业发展有一定阻碍,针对这样的情况,要切实有效地结合具体情况采取相对应的解决措施,确保每一位水行政执法人员能够以积极健康的工作心态,从根本上提升自身的职业技能和业务能力,让处于新时期的水政执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水务一体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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