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强化纪委党内政治监督的实践逻辑

发表时间:2020/12/24   来源:《中国教工》2020年第18期   作者:张宏
[导读] 党内政治监督作为党的根本性监督,影响着党内监督的成败和效能
        张宏
        (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矿纪委    安徽   淮北  235000)
        摘要:党内政治监督作为党的根本性监督,影响着党内监督的成败和效能。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的内容和要求,明晰监督的路径和载体,才能实现党内政治监督“治标”成果和“治本”目标综合发力,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水平更上新台阶。基于此,以下对新时代强化纪委党内政治监督的实践逻辑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新时代;纪委党内;政治监督;实践逻辑
引言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组织监督、民主监督、相互监督,让阳光照射权利,让人民监督权利,这是对党内监督法治化的新部署。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国有企业内部反腐败问题是现阶段国企基层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中党内监督是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功能、形成震慑作用、打击腐败现象、严明党内纪律的一项重要手段。
1党内监督的内涵
正如门捷列夫所说:“任何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个艰难的经历,永远。权力的行使总是在有界限的地方结束。“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的使用必须受到监督和限制。“在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诸多严峻的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紧迫的问题,特别是腐败、群众流离失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一些党的官员必须加以处理。”“任何情况下,任何政党官员都不得与组织分离,也不允许党内特殊政党凌驾于组织之上,每个政党领导人都应受到组织的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是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
2纪委党内政治监督问题分析
        2.1监督意识不强
        一是部分党员不尊重自己的监督权利,把监督当成额外负担,应付了事。二是有些党员领导干部认为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在实际工作中有抵触情绪,甚至有些领导干部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而惧怕监督。如此等等,难以形成健康的民主监督。
        2.2国有企业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水平不高
        一是制度建设不符合管理实际。企业党内监督制度大都是参照上级单位开展党内监督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管理情况出台的制度规定比较少,也不够具体全面,和企业管理实际结合不深,可操作性不强。二是监督制度建设水平参差不齐,企业党委、纪委等负责党内监督的业务部门,在制度建设过程中由于政策解读和制度起草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使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督制度制定和管理上的短板,制度上的短板和管理水平的差异,必然会滋生腐败的漏洞。三是制度建设滞后。有些现行制度在内容和形式上已不适应企业当前管理实际,虽然制定的不合理,但由于制度发布责任部门的管理习惯,没有明确规定废除,导致上级的新政策与本单位的旧制度办法并存,降低了制度执行的效果。
        2.3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党内监督机制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经济监督多,政治监督少,存在“重经轻政”现象;微观监督多,宏观监督少,忽视对事关全局的决策监督和大政方针的监督,容易造成决策失误,给党和国家带来重大损失;二是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忽视事前防范、事中约束,偏重事后查处。


3新时代纪委党内政治监督的实践进路
        3.1推动以政治巡视为目的的巡视工作实践创新
        应继续通过创新巡视工作实践形式,实行“巡视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关系不固定”和“一次一授权”的方式,在巡视准备充足的同时,巡视组通过“下沉一级”调查情况,对领导干部进行全面和整体的了解,使巡视工作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明显提高,尤其是巡视“回头看”成效显著,使巡视利剑作用得到彰显。更加重视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在整改落实上下功夫。要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抓好巡视工作和巡视整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巡视时长和方法,确定整改责任落实的监督方法,不断推进巡视工作实践创新。
        3.2增强监督意识
        第一:提高学习水平,提高认识,提高监督意识。党员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方式履行监督职责。为了进一步明确党员在监督、批评、检察等方面的权利,创造了敢于观察广大党员的有利政治环境。第二,作为监督机构行事的各方必须在各级履行明确的职责,努力提高自己的个性,积极监督,以确保监督官员得到承认和支持。党首再次必须认真对待党的性质和行为守则,意识到党内的监督是由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提高党内监督意识,增强抵御诱惑和反腐败的能力,少犯或根本不犯错误。同时,反腐败部队必须采取明确、坚定的立场,不得手下留情,对于非标准领导人,必须大力开展调查,党内不得藏匿腐败成员。
        3.3划分监督对象力求精准监督
        纪检部门下设纪律室和监督室,分别负责开展党内监督和业务监督。为此,将监督对象划分为各级党组织、党的工作部门和业务部门两大类。日常工作中,注重通过参加、列席有关会议,批阅公司内部工作通报、文件等方式,掌握“第一手材料”,聚焦问题开展监督。例如,在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中,纪检部门将技安环保部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并将该部门报批的工作报告、检查通报涉及问题点作为监督重点,由纪委副书记专项约谈问题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做到精准监督。
        3.4以反腐败斗争为抓手,切实履行党内政治监督职责
        纪委要始终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发挥好参谋助手、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分类指导四大作用,在反腐败斗争中更好地做好党内政治监督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纪委向党委请示反腐败工作汇报制度,细化汇报内容、程序和有关要求。二是建立健全组织协调的机构和相关制度。例如创建查办大案要案和追缴赃款赃物、相互移送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联席会议制度或协调会议制度,为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三是要将纪委监督触角延伸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领域,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继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花大力气解决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顽瘴痼疾,严查“蝇贪”“蚁腐”,坚决惩治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
        3.5跟进问题整改发挥监督实效
        纪委定期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深挖管理问题,查找薄弱环节,通过约谈交换意见、下达检查建议书等方式,督促业务主责单位及时整改落实,推动公司管理提升。例如,今年纪委书记约谈关键重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由“千人一面”转为“量身定制”,即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对相关单位日常监督发现的具体问题开展约谈,帮助其从思想意识、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认识不足,提出工作要求。被约谈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纪委跟踪检查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实现闭环管理。
结束语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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