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实效

发表时间:2020/9/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1期   作者:杨凯棋
[导读] 摘要:我国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的起步相对较晚,我国开始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管理,开始于2015年3月1日相关部门发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广西南宁  530000
        摘要:我国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的起步相对较晚,我国开始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管理,开始于2015年3月1日相关部门发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随后,我国在不动产登记管理中不断完善相应的登记制度,近几年,逐步建立了较为成熟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和体系。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效的行政效能及管理策略,才能进一步增强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实效性。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管理;现状;有效性
        引言:
        虽然我国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业务开展时间较晚,但近几年来,社会各界对于不动产登记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加快了相关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了不动产登记的制度和管理体系等。不动产登记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实际是产生法律事实行为而并非登记机构的行政管理行为。当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才能有效提高其实效性。
        1、不动产登记相关概述
        不动产登记是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实质是指经不动产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我国于2015年3月1日颁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由此开始,2016年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详细明确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等各种不动产权的登记,促进了不动产相关工作的落实。实施不动产登记管理,能够进一步确认和保护产权,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通过不动产登记管理,对不动产权利人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同时也能够提高政府的治理效率和水平,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
        2、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基本原则
        (1)高效性原则
        对不动产进行登记管理,要高效和便民,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简化登记流程,才能不断提高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效率。在实现高效和便民同时兼顾的前提下,要结合实际需要,抓住重点程序进行精简和优化,在保证安全性和合法性的同时,提高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实效性。
        (2)合法性原则
        在进行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过程中,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开展具体的工作,深入分析登记过程中需要遵循的注意事项和基本的操作要点,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这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不动产相关业务的规定,才能有效保证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性。
        (3)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要求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这样才能在登记管理工作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管理。在需要判定和分析的登记业务时,要对各方面的影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这需要工作人员对各个登记业务的流程进行精准的判定,才能保证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不动产登记管理现状
        (1)不动产登记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由于我国不动产登记管理的相关业务开展时间较晚,大多数登记机构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管理的过程中,采用分部门管理的方式进行,在实际的工作中影响了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效率。同时分部门管理的原因,也导致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内容相对分散,经常会造成登记体系内部之间发生冲突,容易出现权属纠纷等问题,进一步影响了登记工作的实效性。
        (2)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制度有待完善
        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权责不明确的情况,相关工作缺乏统一的领导,降低了工作效率。

其次,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管理过程中,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具体工作难以落实,影响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的持续性发展。另外,由于制度的缺失导致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缺乏规范,因此导致了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纠纷案件。
        (3)不动产登记管理的人员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其内容也趋向复杂化,纵观当前不动产登记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略落后于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发展速度。现有的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法律知识比较全面,登记机构的登记管理人员知识储备急需补充,业务技能也应随着不动产工作内容的发展而发展。未能及时提高不动产登记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将导致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中容易出现各种纰漏,如登记效率低下,登记数据出错的情况。
        4、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实效性策略
        (1)优化不动产登记平台体系的建设
        针对我国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平台体系不完善现状,工作人员要加强平台体系的优化工作。首先,结合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具体内容完善不动产登记管理平台和体系的建设,通过平台进行统筹管理,保证不动产机制的发展符合当下社会的需求。其次,工作人员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管理平台优化的过程中,要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充分考虑,在此基础上设置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另外,工作人员还要结合不动产资料进行细化审核工作,提高登记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2)不断完善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
        针对我国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起步相对较晚的现状,在实际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中,要积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并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本土化”,使先进的经验和管理模式更加适应我国的社会事情,这样才能更好的利用成功经验指导我国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国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实效性。其次,工作人员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管理的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通过经验总结发现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深入研究制定有效的解决策略,利用这种不断总结,不断改进的方法,能够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制度,达到提高不动产登记管理实效性的目的。
        (3)强化不动产登记管理人员培训
        强化人员素质直接关系到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提高不动产登记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过程中,培训教育是最有效的方式。因此,首先要建立起有效的在职培训体系,通过培训促进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发展,并且,强化对于人员的考核,促使不动产登记管理人员提高培训的积极性,通过考核检查培训效果。另一方面,登记机构还需构建一支具有综合能力和职业素养的专业队伍,通过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吸纳高素质的人才,为现有的人才体系注入新鲜活力,这样才能从整体上提高不动产登记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使之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以提高不动产登记管理实效性。
        (4)加强不动产登记平台信息化
        当前社会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极大的提高了生产生活效率,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工作中,要加强现代化信息化发展,通过加快信息化发展的方式简化工作流程,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目标,这样才能够有效提高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实效性。因此,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建立“网上办事厅”,真正落实不见面服务,极大地保障了不动产权利人的实际利益,也是提高不动产登记管理实效性的有效方式之一。
        5结束语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不动产登记管理相关业务的开展,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实效性,是社会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此过程中相关人员要立足于当前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登记管理措施,才能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李长军.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的思考[J].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34).
        [2]谭媛媛.新时期我国不动产登记管理研究[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7(11).
        [3]张方妍.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的思考[J].基层建设,2019(23).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