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安全监管研究——以某市放射源监管服务项目为例

发表时间:2020/9/1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5月13期   作者:高银银
[导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及核技术领域的不断深化与拓展,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及核技术领域的不断深化与拓展,核技术在社会各行各业的应用持续普及,放射源利用单位和利用数量与日俱增,放射源利用过程的规范与安全监管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给社会、环境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因此,加强放射源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放射源,监管,对策
        某市现有涉源单位29家、持有放射源约180枚,集中在工业、医疗、教学中使用,放射源类别涵盖了Ⅱ、Ⅲ、Ⅳ、Ⅴ类,放射源使用方式有移动式和固定式,作业类型分为室内作业和野外作业。为了提高该市放射源的监管水平,减少、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该市涉源企业辐射安全与防护水平,促进核技术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掌控放射源使用风险,培养优秀的放射源监督管理团队,该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相关检测服务公司对涉源单位进行全面的巡查。
1 放射源安全问题与原因分析
1.1存在的问题
        第一,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体现在涉源单位部分制度缺失或未按法规要求独立成文。第二,环保手续不完善。辐射工作人员变动后或原培训合格证到期后未及时参加培训,未做到持证上岗。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年度评估报告流于形式,该年度辐射工作变动情况未体现在报告中。现场工作小组共发现6家单位部分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过期或无培训合格证的情况。第三,日常管理不规范。体现在未按环保要求开展辐射工作场所年度检测及个人剂量监测。还存在档案资料不齐全的问题,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档案资料管理水平不专业。未按法规要求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牌以及警示标志牌老旧未及时更新的情况。含源仪表未悬挂或粘贴放射源信息标牌,源与编码无法对应。第四,放射源周围辐射剂量率超标。第五,放射源编码与放射源类型不对应。现场组在巡查中发现部分放射源使用单位对放射源编码标识牌的保管维护不够重视,导致标识牌脱落、遗失、损坏或者没有贴在放射源所在位置附近;部分单位辐射应急预案编写比较注重形式,内容简单,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没按预案规定定期组织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绝大部分放射源使用单位购置的监测仪器未进行过检定或校准,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不清楚哪里可以对仪器进行检定或校准。
1.2原因分析
1.2.1缺乏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力度
        市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尽管各区成立了辐射管理机构,配备了辐射监管人员,但不能满足日常监管工作的要求,导致部分监督管理工作难以到位。
1.2.2辐射安全工作重视度不足
        涉源企业对辐射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对参与放射源操作的人员没有进行全员培训;管理人员岗位变换时,没有对新管理员进行必要的业务技术培训和做好全面的资料交接工作,以致新管理员对本单位核技术利用项目不熟悉甚至不了解。
2 放射源安全管理对策与建议
        放射源的安全使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身心健康,关系到市辐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本次在全市范围内对涉源单位进行巡查,掌握该市放射源的数量、类别、来源、状态,对预防辐射事故,使核技术安全利用,合法、规范的为社会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核技术利用监管提供支持。
        为提出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的建议,将本年度放射源巡查所发现的问题,按照潜在风险及风险水平高低进行如下分类:



2.1Ⅰ类风险事件处理措施
        对于Ⅰ类风险事件,建议尽快采取措施处置:(1)发现放射源周围辐射剂量率超标的,管理中心应督促相关涉源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对放射源或储存场所进行屏蔽,并要求其在年度辐射工作场所检测或下一年度监督性监测中进行复测。(2)督促涉源单位安排辐射工作人员参与相应级别的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并定期做好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以便及时掌握涉源单位放射源及辐射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和辐射剂量监测情况。(3)加大巡查力度,督促涉源单位在放射源倒装、设备检修的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辐射安全和操作培训,装卸放射源使用专用工具,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辐射。
2.2Ⅱ类风险事件处理措施
        对于Ⅱ类风险事件,应引起涉源单位高层管理者注意,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业务培训。辐射监管需要的专业知识比较多,相关的业务技能培训显得十分重要,为规范辐射环境安全的管理,提高辐射环境安全的管理水平,建议管理中心定期组织全市从事辐射环境的管理人员和涉源单位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使管理人员能够掌握一定的业务技术,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能够指导检查涉源单位正确使用、管理放射源,督导涉源单位做好辐射防护工作,为科学化、规范化辐射环境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2)加强对闲置放射源或废旧放射源的监管,督促涉源单位落实视频监控、双人双锁等安保措施及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对安防条件有限或不具备临时储存放射源条件的涉源单位,应建议其寻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放射源进行回收。(3)推动放射源监管信息化建设,引入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等现代化手段,建立辐射安全监察执法管理数据库、信访和政策信息查询数据库,实现放射源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4)加强个人剂量监管,日常监督检查要关注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的佩戴使用是否正确,并及时送检,检测数据是否异常,异常情况是否进行了调查等,确保个人剂量检测数据能真实反映人员在辐射工作场所区域所受的剂量。
2.3Ⅲ类风险事件处理措施
        对于Ⅲ类风险事件,加强常规管理即可:(1)严格要求涉源单位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在今后的监督检查中积极的对其进行跟踪落实。(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年度评估报告编制。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年度评估报告编写技术指引,指导涉源单位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年度评估报告。对未编制和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并及时向辖区环保部门备案。(3)建议继续采购第三方服务进行放射源监管,并在下一阶段的监督检查中,对危害程度相对较大的Ⅱ、Ⅲ类放射源建立“一源一档”,并逐步覆盖所有Ⅳ、Ⅴ类放射源。
3 加强放射源监管工作思路
        首先,推行清单式管理。针对涉源单位可能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行问题清单式管理,根治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监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其次,持续开展打基础能力工作。立足当前人员现状,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全面提升人员技术水平。再次,完善辐射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推进演习成果转化,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分级相应、分类处置的要求。最后推进涉源单位核安全文化培育。深入推进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细化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行为规范,提高所有核与辐射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4 结语
        随着核技术利用规模的日益扩大,放射源数量不断增多,虽然辐射事故发生率不断降低,但放射源监管依然需要引起更多工作人员和监管部门的重视,以确保各类放射源随时随地受到监管,杜绝事故。
参考文献:
[1]葛楹.放射源辐射环境监管对策与建议[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6.
[2]吕魁魁.放射源及射线装置辐射环境监管对策与建议[J].福建质量管理,2017.
[3]安少康.放射源和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监管与对策[J].商品与质量,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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