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的成因与对策

发表时间:2020/8/24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2期   作者:李振成
[导读] 摘要:违法建设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制约和社会进步的阻碍是不言而喻的,其公然侵占公共资源、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负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其实质是损害国家和绝大多数民众利益。
        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安徽阜阳  236100
        摘要:违法建设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制约和社会进步的阻碍是不言而喻的,其公然侵占公共资源、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负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其实质是损害国家和绝大多数民众利益。为了更好的整治与处罚违法建设,就必须要深入分析违法建设的成因,这样才能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推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违法建设;成因;对策
        前言:违法建设是我国城镇建设发展过程中经常存在的一种现象,是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背道而驰的畸形产物。只可惜长期以来,因各方面条件所限,各地严重缺乏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的编制,虽然一些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城镇已经完成了总规及控规详规,但从编制规划的整体情况来看,仍有违法建设的不断滋生、滋长,严重缺乏组织、控制、引导和协调的功能及依据,乃至客观上被违法建设趁虚而入。
        1违法建设的成因
        1.1牟利驱使
        近年来各地区城镇建设发展较快,特别是征地开发的提速,促使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高价值立刻突显了出来,刺激了不少人的逐利神经。他们唯利是图、眼光犀利、反应敏捷、行动迅速,哪里有重大建设项目就到哪里去争得一席之地。他们当中多数人以大项目周边升值空间“大且快”作为投资经济学,确信那是黄金土地,想尽一切办法从农民手里购买土地,甚至一些人在土地买卖上大做文章,低买高卖“炒地皮”;有的在投资升值上妄下赌注,铤而走险搞违法建设,真可谓“世人熙熙皆为利来,世人攘攘皆为利往”。而作为卖方的农民也会算账,他们觉得每亩几万十几万元的价格很划算,不但实现了几代人的富裕梦想,还可以少辛苦几十年,何乐而不为?于是,很多纯朴农民经不住巨大利益诱惑,以数十年租赁的名义,实际是一次性永久将土地卖给对方,得到了一沓沓梦寐以求的钞票,尝到了一夜暴富的甜头,这时其他人也会纷纷效仿,使得土地私下交易大量出现,为违法建设的发展铺平了第一步路。总之,重大建设项目周边的土地,一旦从农民手里通过私下交易买卖土地,就离违法建设不远了,例如某市商业圈周边就是如此。
        1.2不守规矩
        过去一些企事业单位职工,尤其退休人员,未经单位同意或有关部门许可,以车库、储物间、厨房等名义私占土地,擅自搭建临时性房屋。当项目建设需供出土地时,却不愿意无条件让出,而是开口提出补偿。由此可见,这些人不仅占了单位地盘,不交租金,反过来还要提出补偿,作为曾经或在职国家工作人员,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霸占公共资源为私有财产,其素质较低,道德品质有待考究。
        1.3确有所需
        早期一些人为生计不辞千里、背井离乡来到城市,他们有的务工,有的务农,有的从事工商业,为了幸福生活梦,在城镇就业创业,起早贪黑、激情打拼。命运讲究公平,天道历来酬勤,多年的奔波忙碌和付出给了他们应有的回报,收入和生活日趋稳定,蓦然回首,岁月已逝,青春已老,他们发现这里已不再是异乡,自己也不再是异客,恍惚间完全融入了这个城市中。于是,人之常情使然,他们也想在这块热土拥有自己的房子,安顿一家老小。但由于资金有限、缺少体面的工作及可抵押物品,他们买不起昂贵房屋,银行贷款也较难。于是就从农民那里低价购买土地建造违法房屋或直接买违法房屋,但毕竟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从内心获得了满满的幸福感。
        2解决违法建设的有效对策
        2.1强化宣传
        凡事积极开展深化教育宣传活动,促使家喻户晓,往往会获得显著的预期效果。现代社会,宣传技术名目繁多,应有尽有,取得良好宣传实效并非难事。首先,国土、规划等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重视传统与现代相结合,既发挥如电视、广播车、传单和固定标语等传统宣传手段的作用,也要重视利用如手机短信微信甚至直播平台等新媒介技术进行有效传播;其次,要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形成浓厚氛围,保障宣传效果;再次,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负面曝光为辅,让广大居民知晓违法建设法律法规的同时,对一些图谋非法交易土地分子起威慑作用。


        2.2征集违建线索
        在对违法建设线索予以征集过程中,不仅仅要依靠群众,还需要将各地区物业及村委会等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对违拆违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全面增强主管部门违建物发现能力。另外,自然资源、国土以及城市规划等部门应强化辖区巡察监督,重视对工作机制的优化,从而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2.3提升服务意识
        重视对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的强化,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三个表率”,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在治理违法建设过程中,积极提供上门服务,做到听民声、解民忧、释疑惑,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防止违法治理“一刀切”造成的负面影响。
        2.4强化执法
        要牢固树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理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多部门、多工种参与的联合执法方案,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切实遏制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尤其土地利用和建设规划范围内保证做到严防死守。首先,要管住买卖,管住土地私下交易,即管住了土地买卖就是管住了源头第一步,而抓早抓小把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就是最为关键的部分;其次,要管住施工,这是制裁违法建设的重要一环,再不能像过去一样不追责施工方,而是要将其纳入依法从严管理的范畴,对违法建设施工按执法程序给予罚金、收缴设备、列入黑名单、取消资质等办法,促使建设施工远离违法,使违法建设寸步难行,让相关施工者不想干、不愿干、不敢干;第三,要确保多部门干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行动起来,其中包括停水断电乃至不予办理宽带和电视网络的输送,让违法建设主体对生产生活条件望而退却,彻底放弃违法建设企图。
        2.5做好冲突准备
        在强制执行违法建设及概不履行处罚决定书的违法人员前,应全面考虑此过程会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刑事案件以及治安案件,做好预案及方案,从措施、装备以及人员等方面做好准备,最大程度降低公共安全事件及个人极端行为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从而提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成果与效率。
        2.6尝试安置
        随着提升人居环境以及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推进,居住在违法建设房屋里的人内心其实也很不安,特别是早期的违法建设人群,他们最担心房子突然被拆除,一夜之间变得居无定所。但他们也表示理解政府,也知道无法办理建筑许可。目前,他们最大的期盼是政府给予妥善解决。按他们的说法,以往违法建设未曾被治理,毕竟已居住多年,希望政府划出一些土地,适当给予相应的拆迁补偿,让他们自行搬迁,集中居住。针对此诉求也是情有可原,不妨可以考量,并且这也是解决问题的必经之路。另外,应尝试从国家层面争取支持,让违法建设中的大量外来农业人口“农转城”,并基于类似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法对他们进行集中安置,这也是一条可行路径。
        结束语:
        综上所述,违法建设已有多年的历史渊源,绝非一朝一夕能挥之了事,须久久为功,锲而不舍,既要允许用历史发展的跨度让这些“违建”在未来逐步消化,也要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勇气和担当积极进行干预管理,做到坚决禁止、严格杜绝违法建设的新增。
        参考文献:
        [1]李韶平.消除违法建筑这个城市“毒瘤”[J].上海人大月刊,2014(9):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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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杨海霞.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危害及治理[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24):266.
        [4]何应清.违法建设成因及治理对策——以四川省乐山市控违拆违工作为例[J].城市管理与科技,2016(6):46-49.
        [5]康杰.章丘市规划区违法建筑现状、成因及治理对策研究[D].泰安:山东农业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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