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提高空间规划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成为推动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而城市空间规划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愈加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城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是我国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我国政府部门积极探索构建城市空间规划与管理制度的重要促进。基于此,本文就城市空间规划的“多规合一”与协调机制的建立结合富平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实践,展开探讨。
关键词: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协调机制
国土空间是人类生存发展的载体,随着我国城市发展规模的不断壮大,国土空间资源便显得愈加珍贵。合理规划和利用国土空间是衡量一个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仍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并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并将构建和完善空间规划体系视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多规合一”作为相关改革工作的探路石。实践证明,“多规合一”工作体制有利于改善和解决当前城市空间规划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因此我们要加强该领域研究工作,探索出一条科学完善的协调机制,为城市空间规划工作的稳定有序推动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1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概述
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是指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融合,实现规划统一管理。“多规合一”的提出,旨在解决空间规划体系繁杂,基础数据、指标体系各异,规划之间不协调等矛盾,通过“多规合一”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2 “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主要成果
自“多规合一”规划体系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国多个城市作为试点进行摸索和创新,并将构建空间规划衔接协调机制作为该工作的核心工作目标。基于我国现有空间规划的内涵、法律基础和规划技术体系,许多地方实践工作均将“多规合一”定性为一种协调工作,而不是新编一个规划,这意味着“多规合一”工作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只能服务于城市空间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工作。以富平县为例:我县2014年8月被住建部列为“多规合一”试点县,试点工作探索以《富平县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衔接其他相关规划,实现了城规与土规的“两图”合一和“多规”融合,划定“三生”空间、“三区”及七条控制线,搭建了规划信息管理平台。经过大量实践和摸索, “多规合一”工作已初步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由组织到技术再到协调的工作机制,下一步,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深化、完善相关内容,让“一张蓝图”为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合理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3 “多规合一”协调工作组织形式
3.1纵向组织
从专业角度来看,城市空间规划工作纵向上涉及省市县,而横向上则囊括了发改委、国土、规划和环保等多个部门,整个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协调工作涉及内容庞杂,因此建立一个强有力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对城市空间规划工作的科学有序推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组织结构上看,城市空间规划协调工作机构主要由专门议事协调机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和部门联合办公室等,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专项小组负责协调的组织机构,而下一行政层级则按照此模式设定相应的组织结构,由此实现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的推进。如富平县强化了县规委会职能,提出常设“多规合一”办公室的管理模式。
3.2横向分工
上面提及空间规划横向上涉及发改委、国土、规划和环保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从自身角度出发均存在空间规划管理主导权的不同,而如何解决这种管理不衔接的问题则是“多规合一”协调机制下的横向分工内容。
现阶段,我国城市空间规划管理工作已初步形成一个发改委定目标、国土资源定指标、城市规划定坐标和环保部门定底线的分工合作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各部门依据自身职能开展各项规划工作,确保城市空间规划工作不缺位、不越位和不错位,从而有效落实“多规合一”的发展目标。富平县利用多规信息平台,实现多部门联动,并联审批,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4 构建城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协调机制的主要渠道
4.1用地分类标准的衔接
城市空间规划的核心在于土地利用规划类型的定义,也就是说只有将现行的城乡规划分类标准和土地利用规划分类标准进行有效衔接和统一,才能为城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此,在进行用地分类标准衔接过程中我们首先要明确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的内涵,然后再对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和土地利用规划用地分类进行一一对照,由此搭建出一个城市土地利用分类的衔接平台。
4.2空间坐标体系转化
空间坐标是空间规划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技术,同时也是“多规合一”工作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之一。现阶段,我国空间规划中采用的空间坐标体系有西安80坐标系、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及北京54坐标系等,此外部分地区还具有地方专门的独立坐标系,由此便给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带来不便。为确保“多规合一”工作的有效衔接和推进,还需要构建一个不同空间坐标系之间的转换平台,同时还要逐步推广面向国家层面的大地2000坐标系应用,以此为城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协调机制构建提供技术支撑。
4.3控制线体系设置
控制线设置是当前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各类控制线的设立,为“多规合一”工作的科学有序推进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结合富平“多规”试点的实践工作,我们发现通过七大控制线的设置能够形成一个具有引导发展、控制发展及强化保护等不同功能的管控区域。在此基础上,在构建城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协调机制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控制线体系的协调利用,以此做好“多规合一”工作的有效衔接。
4.4构建信息联动平台
作为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内容,城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必须基于良好的沟通之上,因此构建信息联动平台具有极强的必要性。从内容上讲,信息联动平台需要包含以下两方面:首先,各职能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也就是建立“多规”信息管理互通机制,由此实现各部门之间相关规划工作的协同办理。其次,信息联动平台构建还要着手长远空间信息的累积和叠加,以便于未来城市空间规划中“多规”的协调,为“多规合一”工作的科学有序推进提供坚实的信息支持,为智慧城市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做好基础。
5 如何保障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协调机制的长期稳定运行
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协调机制作为一个科学合理的运行模式,为城市发展建设指明了清晰的发展思路。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深刻认知到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随着国家新政策、新形势等带来的新变化,“多规合一”协调机制也要进行不断地完善与更新。其次要建立联动机制,主要是指通过协调机制的不断成熟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由此实现“多规合一”工作成果的法定化。另外,还要注重“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动态维护机制的建立。在城市空间规划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部分规划用地与“多规合一”成果“冲突”,这时便需要在不改变现有协调机制的基础上采取局部调整来实现“多规合一”成果的动态维护。
6 结论
综上所述,“多规合一”是我国城市空间规划工作的重要发展趋势,是科学规划与利用城市空间、降低城市建设成本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多规合一”工作中各职能部门之间协调机制的构建,由此推动各级各类城市的科学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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