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优化措施探析 许朋

发表时间:2020/8/6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0期   作者:许朋
[导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有了很大进程,中小城市建设越来越多。中小城市建设中最重要的工作内容就是中小城市城乡规划问题,这关系到居民的生活水平提升以及城市的未来发展。
        阜南县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安徽省阜阳市  236300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有了很大进程,中小城市建设越来越多。中小城市建设中最重要的工作内容就是中小城市城乡规划问题,这关系到居民的生活水平提升以及城市的未来发展。如何提高城乡规划的合理性以及城乡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实现投资效益是中小城市城乡规划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文章分析了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的特征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探讨了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的优化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优化措施
        引言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步骤,是必须长期坚持直至胜利的有意义的任务。以城镇结合周边乡村融合发展的城乡统筹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举措之一,但是面临问题却较多。首要的便是城乡规划问题,如何规划城乡建设使其与城乡发展要求相互衔接,坚持城乡规划的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创新,或许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1规划管理对中小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
        对于一座城市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对其整个城市的建设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实际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针对城市规划设计,其通过采取投标的方式来实现对城市规划设计质量的有效控制,为城市建设工程的有序开展提供良好的条件。而且通过城乡规划管理,可以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行为。在具体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通过制定科学的规划管理方法,并针对具体的城乡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核,保证城乡规划行为的规范性,从而推动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对于中小城市而言,城乡规划管理作为行政控制管理活动,同时也是中小城市政府重要的行政职能。当前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普遍面临着较大的压力,特别是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及经济结构体系的不断优化,这就要求政府要积极转变职能,在当前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需要遵循具体的原则,并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全面提升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水平,为中小城市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问题分析
        2.1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的所有管理工作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制度进行指导和监督,才能够保证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现阶段,很多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中对于项目审批环节比较重视,但是对于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并不明确。对于相关的地方法规制度以及技术性文件编制等缺少详细地了解掌握,很多工作都交给了设计单位完成。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出现了问题需要进行决策时,相关部门也只能邀请专家进行处理决策,相关部门的决策职责被弱化。这种做法一方面是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另一方面就是在城乡规划过程中现行的法律制度落实不足。这种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就是地方管理办法不完善。《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主要的法律依据,但是我国城市众多,尤其是中小城市的数量很大,每个地区和城市的实际情况都存在较大的差异,都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如果不考虑这些特殊性,在城乡规划管理中都依据《城乡规划法》势必会出现问题,但是相应的地方管理办法不够完善甚至缺失,这就造成了很多地区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其次是地方技术规范不明确。城乡规划需要有技术规范,但是很多中小城市自身不够重视技术规范方面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基本就是以大型城市规划技术规范作为参考,这种情况下中小城市城乡管理的效果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2.2公众参与程度不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政治民主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但在当前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人民知情权和参与权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也导致公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不高。一直以来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这一环节都流于形式,没有具体将其纳入到城乡规划管理体系中来。


        2.3城乡规划水平和建设能力不匹配,缺乏精品工程支撑
        城镇规划的好坏在很大限度上决定了建设完成后,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便捷程度与舒适程度是否很好地改善。然而,在当今经济社会的大背景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城乡规划过分追求经济效益,缺乏对城市形象和功能联系的考虑,存在粗制滥造的情况,缺乏精品工程和城市名片,城乡规划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3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的优化措施
        3.1完善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体系
        城乡规划管理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具体的管理工作需要有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监督。而且我国城市众多,各地区都有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在进行中小城市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各地区首先就是要建立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并且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形成符合地区特色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地方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建立过程中,要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同时针对本地区城乡的具体情况制定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地方城乡规划管理办法。这个过程中要对不同利益主体的诉求和冲突进行全面的考虑,要在规划管理中避免摩擦矛盾,对于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预见,并制定相关的制度规定,在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
        3.2鼓励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确保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在当前城乡规划工作中,需要保证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还要强化行政执法的力度,这样才能为城乡规划政策的有序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作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需要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并提出更为科学合理的建议,进一步提升城乡规划决策的透明度,确保城乡规划工作中公众享有应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使城乡规划各项决策能够更好地顺应民意,获得公众认可。具体可以实行社会公众听证制度,这样每一项城乡规划决策都能够参考社会公众的建议,以此来保证城乡规划决策的全面性和科学性,使城乡规划决策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生活需求和城乡发展建设需求。
        3.3实施精细化监管
        从规划设计、规划审批到开发建设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实施精细化监管。监管者的角色可以由相关部门承担,也可以由市民担任。首先,规划设计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示,在正式规划编制阶段,召开公众座谈会,充分尊重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其次,实行网络化规划审批工作,企业资料在网上提交,政府部门网上审批,不仅节约了空间时间,网络化的审批透明地呈现在市民眼前,可以避免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出现;最后,开发建设环节中,建设单位要定期向相关部门网上汇报施工进度、施工方式等具体情况,由相关部门和市民共同监管开发建设活动。高质量的监管是落实城乡规划意图最重要的环节,通过严格监管落实规划意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中国城市化进程迅速加快,以城乡统筹发展为主要发展途径的中国特色城市化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在这个过程中,城乡规划工作作为主要手段,为中国城市化进程提供强劲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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