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对陕西省建筑施工领域近三年来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隐患进行了分析研判,提出了对策措施。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风险分析
(一)按事故类型分析。从近三年全国、陕西省安全事故分类型统计情况看,主要集中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土方基坑坍塌、起重机械伤害和其他机械伤害、中毒窒息五大类。从全国建筑施工事故统计情况看,这五类事故起数占到了87.15%,死亡人数占到了86.89%;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占到了89.7%,死亡人数占到了91.52%。从全省建设工程事故统计情况看,这五类事故起数占到了87.81%,死亡人数占到了89.29%。从全省房屋市政工程事故统计情况看,这五类事故起数占到了95.45%,死亡人数占到了96.55%。因此,在今后的监督检查中,应将五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做为重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高处坠落事故目前在所有事故中占比最大,占全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52.41%,占全省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39.92%,占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事故的54.55%。分析原因,一方面是项目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更重要的还是企业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对自身安全防护不重视,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
(二)按事故月度分析。从近三年全省建设工程事故发生的月度统计情况看,事故多发的月份集中在每年的3月至11月,事故起数占到了91.18%,死亡人数占到了90.3%。从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按事故发生月份统计,主要集中在3月、5月、6月,三个月事故起数占到63.64%,死亡人数占到62.07%。究其原因,主要是受气候条件影响,每年3月至11月是我省建设工程施工高峰期,随着各种施工活动的增多,各种风险隐患也随之增多,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严格、人员教育培训不扎实、隐患排查不及时、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就会导致事故发生。应特别注意的是每年3月事故较多的问题,分析原因,主要是建筑施工劳务人员队伍不稳定,流动性较大,每年3月新进人员比较集中,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好,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不强,法规标准规范掌握不熟悉,操作不熟练、不规范,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三)按事故地区分析。分析全省安全事故发生地区分布情况,全省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按市(区)统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多的地区为:西安、榆林、汉中、商洛、铜川、延安、安康,七个市事故起数占到了80.71%,死亡人数占到了81.6%。全省房屋市政工程事故主要集中在西安、延安、汉中,三个市事故起数占到了77.27%,死亡人数占到了82.75%。分析原因,客观上有这些市区建设规模较大、施工项目较多、监督人员平均监督任务量较大,但主要还是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抓得不够实,落实法规制度不够严格,对企业和项目安全监管不到位,导致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发生事故。
(四)按督查隐患分析。通过对近三年省住建厅督导检查通报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分析,主要集中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现场作业安全防护、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搭设、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等几个方面,与近三年事故类型比对发现,存在隐患较多的方面,正是事故易发多发的方面,这也突显了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对于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存在隐患的主要原因还是各方主体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管理能力不强,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严格;二是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导致问题隐患长期存在。三是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还不细致、不深入,执法还不严格,导致一些问题隐患没有及时查处并督促整改。
二、对策措施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综合施策,既要抓好当前治标的工作,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又要抓好长远治本的工作,完善制度措施,形成抓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企业落实教育培训、安全管理、风险防控、隐患整治、应急管理等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针对上述分析研判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结合行业实际,提出如下防范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对策措施:
(一)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突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土方基坑坍塌、起重机械伤害和其他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组织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做好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风险防控,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1.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将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土方基坑坍塌、起重机械伤害和其他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治理纳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督促工程各方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建设、勘察和设计单位要加强危大工程前期保障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说明,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并提出保障施工安全的意见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要根据项目施工阶段特点,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理单位要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施工、监理单位要按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和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对危大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危大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违反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2.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签署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五个主要责任人的基本信息、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信息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保存,便于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能及时、准确地找到具体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通过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推动工程各方主体不断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真正夯实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住建部的规定,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根据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依法对责任单位做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动态监管,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事故隐患的,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实施处罚。对因执行危大工程管理规定不严格导致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并将事故查处情况和对企业、个人处罚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促进形势稳定好转。
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制度化、长效化,深入摸排行业领域风险隐患,经常性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督促企业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建立台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排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全部整改清零,真正把问题隐患整改在事故发生前。
1.以大排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施工安全负首要责任,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必须突出项目现场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情况、项目经理带班履职情况、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机械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等重点内容,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通过全面的排查,及时发现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隐患,全面掌握问题隐患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安全。
2.以大检查落实主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必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地抓好督导检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健全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监督抽查等监督检查制度,积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做法,采取随机检查、飞行检查的方式,真正发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解决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切实负起属地监管责任,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实施全覆盖监管,抓住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反复查,推动企业和项目不断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不断提高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3.以大整治形成政府企业风险防控合力。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敢于动真碰硬,深入建筑施工一线、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和安全隐患现场,全面检查、现场指导、督促整改,扭住问题抓整治,盯着隐患抓整改,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治。同时,要督促企业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彻底整改问题隐患,健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双重预防机制,形成防范遏制事故的长效机制和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促进长效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把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与日常安全监管相结合,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运用到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过程中,有效解决企业对项目管控缺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与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脱节的问题,促使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严格标准,严格考评。严格依据考评标准规范和企业实时安全生产状况,客观公正地对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实施考评。充分发挥辖区一级、特级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的优势,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加强政策宣贯,激发企业参与热情,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工作技能,努力营造良好工作局面,强力推进考评工作规范运行。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过程监管,确保考评结果准确反映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2.突出重点,全面考评。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保障力度,推动考评工作扎实开展。把企业对项目的检查指导情况、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设置情况、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和执行规范标准等质量安全行为作为重点,量化考评指标,全面开展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要按照考评细则规定,对纳入考评范围内的企业实施省、市、县分级考评,对所有项目实施属地考评,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全覆盖。
3.评管结合,以评促管。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评工作与企业项目日常安全管理结合起来,把考评工作融入到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文明工地创建等工作之中,坚持考在平时、评在经常,促使企业和项目在施工活动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四)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夯实监管工作基础。推行《手册》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凝聚共识、精准施策,充分认识推行《手册》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项目管理与政府监管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治理当前问题与夯实长远基础并重,严格按照《手册》要求规范企业及项目质量安全行为,不断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和企业项目管理水平,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强化教育培训,打牢《手册》落实基础。充分利用文明工地现场观摩会、监管工作座谈会和监管人员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手册》,把《手册》纳入业务学习和交流内容,督促指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组织员工教育培训,扩大《手册》知晓率和影响力。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结合工程特点,设置工序样板、工艺样板、样板层、样板间和安全体验区等,以现场示范操作、视频影像、图片样板等形式展示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安全要求,把《手册》要求形象化、具体化,增强广大施工人员落实《手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强化贯彻落实,推动《手册》落地见效。按照省厅下发的《实施细则》,将《手册》执行与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等工作结合,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检测机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认真执行《手册》规定,切实将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督促施工企业加大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加大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力度,采取强有力手段,确保“方案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3.强化监督执法,完善《手册》推进机制。在日常监督中对企业、项目执行《手册》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手册》不力的企业和项目予以通报、曝光。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加大《手册》推进力度,提高主管部门、参建企业和工程项目执行《手册》的积极性、主动性,对执行《手册》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和项目,在省级文明工地评选中优先考虑。要以《手册》为切入点,加强对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和施工现场标准化落实情况的检查,实现质量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标准化考评、专项治理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强化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制度化、安全行为规范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文明施工常态化,确保实现从业人员万人死亡率低于0.65、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逐年下降、力争避免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目标,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