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设计与规划的衔接初探

发表时间:2020/5/20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33期   作者:巩文政
[导读] 摘要: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促进道路建设项目的增多。
        山东省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250102
        摘要: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促进道路建设项目的增多。随着我国道路建设的不断发展,在城市道路规划与道路设计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而二者作为城市道路建设过程中重要的环节,他们的高效衔接是直接影响道路建设的效率与质量重要因素。本文就城市道路设计与规划的衔接展开探讨。
        关键词:城市道路;设计;规划
        引言
        城市道路作为城市主要通行脉络,必须结合行车和行人的实际需求进行设计,保证道路畅通无阻,同时还要充分考虑行车和行人的舒适和安全,不能一味地追求道路畅通无阻,却严重忽略城市道路的空间尺度以及行人出行的安全需求。因此,城市道路在修建施工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的车流量、行人量等综合因素,对道路规划方案的实际需求进行明确的规定,从城市道路选线、路宽设置等诸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从而对城市道路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促使其符合人们的实际需求。
        1城市道路规划与道路设计的关系
        (1)道路规划与道路设计的联系。道路规划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属于道路设计范畴,对于城市规划而言涉及到整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修建性规划和交通专项规划等。道路设计主要是指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工作内容。前期工作主要是指涉及到项目建议书、预测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道路规划和道路设计属于道路建设的两个重要阶段。道路规划是道路设计的依据,道路设计是道路规划的体现。道路规划属于道路设计的上位规划,对道路设计具有指导性,通过总体控制保证道路设计的统一性和协调性。道路设计是道路规划的具体体现,是执行城市规划意图的直接行动。(2)道路规划与道路设计的差异。随着城市建设发展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对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而言,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城市道路规划和设计是两个方面的具体实施管理。道路规划是通过城市规划部的相关事业单位来负责,而道路设计可以由相关管理单位委托其设计公司来完成,在进行规划和设计过程中两者并不是完全的独立。但是在有些城市道路规划及设计过程中却对其有一定的误解。并不能意识到道路规划对道路设计的重要意义,有的甚至不能从城市建设发展的角度进行整体规划,这就给道路设计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困难。同时在进行道路规划和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实际工作内容的实施情况,技术层面是否能够完全达到,并不能单一的进行规划或是设计。这样极易导致后续问题的发生,且会产生较大的经济损失。
        2城市道路设计与规划的衔接
        2.1工程设计提前介入及设立“三五方阶段”工作机制
        由于城市道路规划与设计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为此,为了进一步推动城市道路规划与道路设计的协调,工程设计应提前介入以及设立“三五方阶段”工作机制,通过利用道路设计工程、土石方设计来优化道路局部网设计以及竖向标高,并加深对道路规划的控制力度,从而保障工程设计的内容与实际道路建设相符合,这也能够大幅度降低因城市道路规划与道路设计的不协调,造成资源浪费。除此之外,“三方”是指道路规划设计单位以及当地道路规划设计单位,“五阶段”是指立项、筹划、方案设计、成果、运行与维护五个阶段,依据城市道路规划与建设由外地机制编制单位承担实行,当地道路设计单位也应参与进去,并充分发挥自身对现场的熟悉优势,从而推动道路规划与设计协调的可操作性,对道路交通一体化设计也十分有利。
        2.2设计阶段减少规划调整
        (1)规划编制单位在编制某一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对现场进行详细踏勘,并收集相关资料,尤其是控制线位走向的控制点详细资料,在规划阶段尽可能选出最优的道路方案。

(2)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对规划产生调整时,应及时向规划部门反馈设计成果,以便规划部门及时修改规划,为后续其他道路建设提供准确的资料。(3)有些道路设计时恰逢规划修编,此时应加强设计单位与规划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设计单位及时将最优的设计方案提供给规划单位,规划单位则对相应的规划核实后将设计方案引用到规划当中,从而避免后期出现调整规划的情况,一次性做到设计合理、规划到位。
        2.3科学合理设置各级道路
        城市道路规划中主要包括主干路、次干路以及支干路三个重要部分,并且道路中的各个路段彼此之间要合理设置车速。在各个车道宽度进行设计规划的过程中,要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免城市道路出现宽、大、阔等问题现象,与城市发展的实际需求不相符。
        2.4满足规范化的要求
        在城市道路设计与规划衔接过程中,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要满足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保证最终的衔接效果。对于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而言,无论是在设计阶段或者是在施工过程中,都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计划和限定要求。在实践中,是否可以真正满足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要求,这些都是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判断和分析的主要内容。与此同时,还要意识到是否会受到地域、人文等这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另外,还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地方的一些法规或者是行政管理惯例在其中也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和约束,所以,必须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才能够实现城市道路设计与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
        2.5规范城市道路设计内容
        城市道路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通行能力、道路横断面设计、平面与纵断面设计、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道路与道路交叉、以及电力通讯工程等多个方面。为此,针对道路设计内部涉及面不全面的问题,应完善城市道路设计内容,为了进一步避免在道路设计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漏洞,设计人员必须对道路规划进行一次性设计、一次性修建,这样做也能够大幅度避免因重复道路开挖工作,加大施工人员的工作量,从而提高工作质量以及效率。其中道路平面设计道路的平面线形设计,除了要符合技术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满足司机的视觉要求,随着汽车行业的不断兴起,对高速道路的设计也逐渐提高,从而满足司机与车速以及地形相适应的要求。
        2.6充分表达“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对于城市道路规划而言其主体设计依旧是人,所以在设计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从客观事实角度出发,针对不同城市道路规划的特点进行合理设计。如在城市道路规划设计中加入一些重要的设计元素:一是礼让慢行。作为城市道路规划的重点,要在空间和地域上给予城市道路合理化的发展。尤其是针对机动车在小区周边进行行驶时,要设置相应地的缓冲减震,确保行人与交通之间的安全。二是步行道:步行道要设计一定绿化,增加空间感的舒适性,以及提升建筑空间与道路规划之间的人行合一。三是安全过街:这里主要是指控制行人与车辆之间的距离,要充分考虑到行人在穿越过程中车辆的距离,降低危险,既不能影响车辆的正常通行,同时也不能影响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绿化建设:这是一个整个的设计概念,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绿色建设是离不开城市建设上的推动及重视。如何协调景观与行人之间的活动则是比较重要的内容之一。
        结语
        城市道路设计原则上以规划为依据,符合规划要求,但也不能完全按照道路规划进行设计。规划和设计之间存在一些差异,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做好设计与规划的衔接,减少设计阶段对规划进行较大调整,以便道路建设项目能够尽早实施。
        参考文献:
        [1]陈鹏飞.城市交通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其对策建议[J].城市道桥与防洪,2018(5):1-3.
        [2]胡伟.城市道路给排水设计与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与解决措施[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9(0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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