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划、高标建设、精细化管理,提升棚户区改造质量和水平

发表时间:2020/5/9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第3卷2月5期   作者: 田 力1 刘源1 王衍运2
[导读] 城中村改造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品质提升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
        摘要:城中村改造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品质提升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被称为“天下第一难”的工作,考验着规划、建设、管理等各方面质量和水平。2015年7月以来,日照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让利于民、公平公正”,充分向基层“放权、让利、压责”,改革创新拆迁改造政策,构建起城中村改造“日照模式”,努力实现城中村改造“三年攻关、五年收官”,让城市环境更优美、功能更完善和居民住得好、生活好的目标。
         关键词:科学规划;高标建设;精细化管理;棚户区改造
         一、坚持放权基层、夯实基层,充分调动改造积极性,各级由“愁拆迁”变“争拆迁”
         日照市是由一个县级市发展而来,是个典型的“村中城”,主城区纳入改造范围的村居共有124个。这些城中村里基本上都是三十多年的老房子,有的已成危房,而且不通暖、不通燃气;有的村居排水不畅,下雨一身泥、刮风一身土,一下暴雨便是汪洋一片;很多村多年没批房场,居民几代人“窝居”在一起,居住生活条件非常简陋,群众从心底里盼着早日拆迁改造。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放开二级市场”的原则,明确区政府(管委)是城中村改造的实施主体,与其签订目标责任书。市里成立了高规格的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城中村改造的计划编制、政策制定和指导督查等工作。同时,出台了《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及审批事项下放实施办法》,将安置楼建设相关的立项、环评、工程招投标等职能下放各区政府(管委)及相关部门,并建立了“一对一”服务和“面对面”办公机制,确保各项手续快速办理。
         二是坚持充分让利,调动区县积极性。为充分调动各级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市政府《意见》明确规定,拆迁腾空土地出让取得的收入,扣除国家规定必须计提的专项资金(基金)后,主要用于改造村(居)民的拆迁补偿安置。土地出让价格在 200万元/亩以下(含 200 万元/亩)时,土地出让收入全部补偿给改造的村(居);土地出让价格超过200 万元/亩时,对超出的部分,由区政府(管委)确定统筹比例后,其余补偿给改造村(居),市政府不再统筹。
         二、创新改造模式,实行“政府兜底”,改造成本不平衡的村居由“改不着”变“改得了”
         一是坚持“政府兜底”。我们坚持统一组织,政府主导,区政府(管委)是城中村改造的实施主体,组织拆迁、补偿、安置,各区政府(管委)统筹的土地出让收入,统一使用,片区平衡,移丰补缺。区县财政将购买城中村改造服务的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政府与承接主体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向承接主体逐年支付。村居腾空土地除安置用地和市政公用设施占地外,全部纳入政府储备,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需要有序开发,统筹考虑,对经测算不能平衡改造成本的村居,实行“政府兜底”,保障拆迁居民补偿到位、安置到位,确保每个村居都能改得了、改得好。
         二是破解资金瓶颈。为破解城中村改造的资金瓶颈制约,我们抢抓国家棚改政策机遇,专门成立了棚改融资小组,由市财政部门和市财金公司牵头,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项目分期分批进行融资,确保了城中村改造这一民生工程“不差钱”。市住建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将任务分解落实到27个项目,计划总投资额316亿元,拟融资246亿元,并负责争取棚户区工作计划,落实建设项目和手续办理,出具政府购买服务申请和批复文件。
         三、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公平公正、让利于民,群众由“要我拆”变“我要拆”
         一是底数关。

改造前先行对村居占地、农用地、建设预留地、其它建设用地,以及改造区域内的国有土地等进行现场测绘、建立台账,统一纳入改造测算;对房屋处数、间数、异形房屋,以及土地证、房产证、宅基地批建等信息进行详细核查,对违法建设依法予以认定,根据调查数据测算安置补偿成本。
         二是方案关。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时充分考虑大多数居民利益、尊重每个居民的合理诉求、征求每户居民的意见建议,并分别召开 “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反复讨论,分类、分片召开户代表会议征求意见、讲解政策,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确保安置补偿方案合理公平;安置楼规划设计方案都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特别是涉及容积率、户型设计、楼间距、装饰标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都实施阳光规划,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三是协议关。改造过程中,各村居通过细心周到的人性化服务,帮助拆迁居民解决实际困难,让拆迁居民签得顺、搬得了、住得好。协议签订前,帮助联系过渡安置场所,免费为群众与老房子照“全家福”。协议签订时,设置多个服务小组,从登记收证、协议签订、档案收集到资金结算等环节实行流水作业,方便群众办理;制作精美实用的小册子,方便收纳协议、票据等材料,还能留作纪念
         四是安置关。坚持拆、建、管并举,按照大片区改造、集中安置、统一配套的思路,在启动改造之初,就将安置区规划、手续办理、服务配套、工程建设、回迁分房统筹考虑、一体推进,力争早拆、早建、早回迁,按期兑现承诺。将安置楼建设时间节点对外发布,“跑表计时、到点验收”,建设配套不低于周边商品楼盘水平,让拆迁群众吃上“定心丸”。
         四、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一是切实发挥党员干部作用。在改造过程中,街道和村居党员干部,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的奉献精神,积极做好改造有关工作,有的连续多日吃住在办公室,了解村情、搞好测算、制定方案、研究对策,有的不仅方案制定全程参与,还分组包片入户谈心交流,正面宣传政策,了解群众意愿,对一些不理解或对补偿政策有疑义的群众,及时靠上做思想工作,有的党员在协议签订当天,往返十几次到包联户家做工作,有的做通了自己包联群众工作,还主动帮其他党员做工作。
         二是及时解决争议问题。对城中村普遍存在的各类争议问题,按照“一般性问题村民自治解决、普遍性问题统一研究解决、政策性问题依法依规解决”的思路,研究于情有理、于法有据的解决办法,让绝大多数村民都感到满意、让全体村民都能接受,消除“尾子户”产生的根源。
         五、坚持规划、建设、管理相统一
         一是在规划方面。要突出科学性、前瞻性,树立超前思维,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日照特色,统筹处理全局与局部、新区与旧城、近期与远期、共性与个性、经济与生态等各种关系。特别是产城关系,产业是支撑城市发展的主要动力,城市功能完善又可以进一步推动产业发展。要综合运用金融、土地、投资等调控手段,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把城中村改造与片区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相衔接,与功能配套、环境改善相结合,拓宽城市发展空间。
         二是在建设方面。要秉承“干则一流、出则精品”的理念,打造精品力作。紧密结合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要求,布局城建项目,实施“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系统工程。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留足生态空间,强化功能配套,加大城市道路优化畅通工程实施力度,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合理配建城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养老、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三是产业布局方面。要始终坚持创新的理念,注重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培育、应用和推广,各产业园区要依托城中村改造腾空土地,大力招引教育、文化、健康、电商等新兴服务业项目,培育新的城市活力点,并把园区的低效闲置土地盘活,招引一些知名度高、带动能力强的高新技术项目,为“突破园区、聚力招引”创造更为良好的条件,让百姓既能安居又能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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