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婷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 福建 漳州 363000
摘要:在能源行业日益发展的背景下,社会能源需求持续增加,电力企业作为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对能源管理十分重视,为此开展了供用电检查工作。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确保电力能源供应的效率和质量。但传统供用电稽查工作存在诸多不足,导致工作效果下降,无法达成预期的目的。因此,对此项课题进行研究,其意义十分重大。
关键词:电能计量技术;供用电稽查;综合应用
1 电能计量技术概述
对于供用电稽查工作而言,电能计量技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有效措施。并且,这种技术还能促进电力系统的发展。在科学技术普及应用的背景下,电表正在朝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发展,此类电表精度较高,同时具有良好的稳定性。目前,被广泛应用在供电系统中,实现对偷电漏电现象的有效预防,并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总之,电能计量技术相比传统计量方式更加高效且准确。
2 传统供用电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为确保供电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供电质量,加大对偷窃电和违章用电行为的管理力度,使供用电工作能够在有序的状态下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当前实际情况而言,偷窃用电和违章用电现象依然存在,这类现象的存在,使电力企业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查阅文献资料后得知,用户偷窃用电的手段具有隐蔽性特点,且方式方法多样,部分用户可能会拆卸用电计量装置,另有部分用户会改动短路计量装置的电流线圈,致使电表停止转动。为此,电力企业应提升工作管理强度,在最大限度控制此类行为,这是确保电力企业经济效益和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有效手段。本文依据传统电能计量及稽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认为传统供用电稽查工作重点常见问题包括用户私自偷窃用电、用户私自外供电、私自更换用电装置和威胁公共用电安全。
3 供用电稽查中电能计量技术的应用优势与方法
3.1 应用优势
数字化和远程控制功能是电量计量技术的特色优势,将其应用于供用电稽查工作中,可以使人为因素造成的干扰降低,并实现远程控制和自动抄表的目标。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促进供用电稽查工作效率的提高。在电力系统日益发展的背景下,电能计量设备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性能指标也愈加显著,已经满足了智能电网的发展需要。在各项科学技术的推动下,电能计量逐渐由单一检测设备转变为复合型设备。此类设备具有诸多功能,包括自动化监控、远程抄表等,从而使电能计量的准确性大幅提升。与传统供电稽查工作方式相比,电能计量技术在应用后,工作人员可通过远程抄表的方式获取供用电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对数据进行分析,最终得到准确的稽查结论,供用电稽查工作效率也会因此提高。
(2)可以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在电能计量技术应用之前,工作人员需要人工抄表,如果在抄表的过程中疏忽,就会导致抄表数值的准确性受到影响,电能计量工作也会因此出现偏差,最终影响供用电稽查评价结果的准确性。而点电能计量技术的应用,无须工作人员亲自抄表,其工作量会有效减少,在促进供用电稽查工作效率提高的同时,还能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3)对违章电量的定性和定量更加合理。电力企业可以借助高压抄表、漏电保护箱等设备对用户的用电性能进行监控,在发现用户存在违规用电行为后,需要及时分析违章用电的数据,并要求其补交罚款。
3.2 电能计量技术在供用电稽查工作中的应用方法
3.2.1 计量查电基本技术
计量查电基本技术有如下几种:
(1)检查电流回路和电压回路的完整性。使用钳形万能表对电压电流回路进行分别测量,如果发现一次母线电流值不为0,但二次测量值接近0,就可做出开路判定。
缺失一相计量为2/3,缺失两相计量为1/3,而三相全部缺失不计量。
使用万能表对电能表部分电位之间的相电压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为0,则表明电流表失压,缺失一相计量为2/3,缺失两相计量为1/3,而三相全部缺失不计量。如果测量数值低于220 V,表明电压回路串联电阻可能在人为因素的影响下而下降。
(2)检查接线情况。对TA一次,二次极性进行检查。如果一次母线电源侧通过TA,L2与TA相连,并且二次侧接线不变,可判定一次电流极性反接。如果母线不变,二次K1与3点相接,而K2与1点相接,可认定二次电流与极性相反。在出现此类情况后,可通过向量图进行分析。若A极性相反则表明进入电能表A相电流元件的电流为-Ia,电压为Ua,二者之间的夹角为180¢。
在进行功率表达的过程中P=3Ulcos¢是正确的功率表达式,而错误的功率表达式为P=2UIcos¢+UIcos (180-¢)-UIcos¢,在出现这种情况后,应及时改正系数,G=P正确/P错误=3UIcos¢/UIcos¢=3。
在错误的极性下,假设电能表的计量电量为500 k W·h,正确电量为W=3×500=1500 k W·h。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在反极性和负载平衡的条件下,三相四线电能表仅会对1/3的电量进行计量,此时电表的运转方式以正转为主。但在两相反极性条件下,电表运转方式会截然相反,其计量功率为1/3,但需要增加10%负误差。
3.2.2 电量追补的定量和定性
(1)计量装置超差。将《供用电规则》中相关条例作为依据,稽查人员可使用查窃装置,对计量装置综合误差进行明确,并利用公式计算追退电费数额,根据计算结果追回即可,追退电费数额计算公式为(±G×月实走电能表读数/1±G)×K×B。在这个公式中,实际误差值由G表示,计算倍率由K表示,追补月份数由B表示。如果起始时间无法查清,用户需要追补6个月的电量,此时B=6。
(2)计量装置错误接线电量的追补。结合上文可知,错误接线有工作人员接线错误,在追补时使用上述方法即可。但如果导致接线错误的原因是用户为窃电故意改变计量装置接线,则计算过程中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所窃电量和违约金进行计算。确定方法如下:同类产品单耗与产量相乘;依据平均电量确定;依据总表和分表确定;按照计费电能表标定的电流值与窃电时间相乘,如果窃电时间无法查明,一律按180日计算。比如:已知某企业用户电能表的铭牌为1.5 A,计费倍率为20,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现场功率因数=0.8,在窃电时长无法确定的条件下,对企业用户所窃电量进行计算,可知该企业用户的窃电量为34 214.4 k W·h,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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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窃电用户,在追补电量时需要追收三倍违约金,因此,该用户需要追补的电量为34 214.4×4=136 857.6 k W·h
(3)追补计算倍率和实际不符的电量。就当前实际情况而言,窃电分子会通过更换电流互感器的方式窃取电力能源。比如:某企业用户在私自更换计量装置后,所缴纳的电量为1000 k W·h,已知原有电流互感器的倍率为30/5,而企业实际应用的电流互感器,其倍率为50/5,而供电企业由于不知情,因此,在计费时依然以30/5为标准。
如果供电企业按照更正系数对电费进行追补,需要利用下述公式进行计算:
?
4 结论
供用电稽查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一方面需要电力企业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另一方面,用户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窃电行为的发生,并积极配合供用电稽查工作的开展。建议电力企业加大人员培训力度,促使供用电稽查人员掌握正确的电能计量技术,同时配置现代化的计量装置,为供电稽查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实践结果表明,在供用电稽查工作中应用电能计量技术,能够保证电力企业的利益,并促进我国电力事业实现进一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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