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高中学生性安全教育的开展

发表时间:2021/7/14   来源:《中小学教育》2021年3月8期   作者:濮金榜
[导读] 近几年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事件频发

        濮金榜
        云南省腾冲市第六中学
        摘要:近几年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事件频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2020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显示,同期全国检察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 151人,同比上升2.2%。媒体公开报道和法院审理的几件社会影响极大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迅速引起了广大教育者的关注,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常出现焦虑、恐惧、封闭正常社交和创伤后应激障碍,极易引发抑郁和自杀,“性安全教育”成为教育界热议的话题。性安全教育既是中小学健康教育的重要方面,也是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性安全教育迫在眉睫。高中学生正处于成长的“疾风骤雨”期,第二性征明显,性生理发展趋于成熟,性心理萌动,常常出现性冲动、性梦和性幻想,甚至部分高中学生已有一些边缘性或者实质性的性行为。
        关键词:寄宿制;高中学生;性安全
        一、高中学生性安全教育
        高中学生性安全教育是指通过向高中学生介绍性生理、性心理和性的社会基本特征等来帮助高中学生正确全面地认识性是正常的生物现象,消除高中学生对性的神秘感和对性的一些错误观念,使其在性问题上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巧,提高性自护自救能力。
        二、寄宿制高中学生性安全教育的路径
        (一)依托学校育人平台开展性安全课堂教育
        除了节假日外,寄宿制高中学生都在学校,因此寄宿制高中学生性安全教育必须依托学校育人平台开展性安全课堂教育,这样才能真正让性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1)聘任专职或兼职教师,构建校内从事性安全教育的专业师资队伍。调查结果显示,44.82%的寄宿制高中学生通过教师传授获取性知识,相对于学生获取性知识的其他途径来说,所占比例较低。为了提高寄宿制高中学生性安全教育的实效,引导学生从正规渠道有效地获取正确的性知识,寄宿制高中必须聘任专职或兼职教师,构建校内从事性安全教育的专业师资队伍。与此同时,由于我国中小学教师在培养过程中缺乏性安全教育的相关培训,因此寄宿制高中应对具有相近专业背景和有志从事性安全教育的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建立一支开展性安全教育的专业师资队伍,高效地开展性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寄宿制高中学生性安全教育的实效。
        (2)指导发展同伴性安全教育课堂。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寄宿制高中学生与父母的亲密感显著减弱,更多地倾向于从学校、班级或者宿舍的同伴身上寻求亲密的情感支持,同伴关系帮助他们寻找自我成长参照、习得交往技巧和获取各种新信息。调查显示,33.09%的寄宿制高中学生从同伴处获取性知识,32.05%的寄宿制高中学生遇到性方面的烦恼或困惑时向同学或朋友求助,所以寄宿制高中要充分认识学生的这一特点,由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在课堂上利用案例分析、情景模拟、角色体验、讨论交流等方式开展同伴性安全教育,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成长。
        (3)校团委和妇联等校内组织定期开展主题活动,助力青春期学生的健康成长。

校团委要充分利用主题团日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寄宿制高中学生定期开展关注青春期成长的相关活动,为学生提供交流互动的平台,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妇联要充分关心女学生的青春期保健和安全,为女学生提供相应的物质和情感支持,积极救助遭受性骚扰和性侵害的学生,帮助寄宿制高中学生平稳度过青春期。
        (4)邀请专业机构和群团组织的专业人员进校定期开展性安全教育。寄宿制高中根据学校性安全教育需要,定期邀请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社工机构等专业机构和中国关工委、中国法学会等群团组织的专业人员进入寄宿制高中,发挥专业特长,选取适当的活动场地(如教室、操场等),充分利用讲座、性安全教育展览和个体辅导等形式开展面向寄宿制高中学生的性安全教育。
        总之,寄宿制高中要有效地整合校内外性安全教育资源,制订性安全教育实施方案,组织教研人员开发性安全教育校本课程,编制性安全教育校本教材和读物,建立完善的性骚扰与性侵害摸排和强制报告制度,科学地开展性安全教育。
        (二)多方加强寄宿制高中学生家庭性安全教育指导
        在参与问卷调查的799名寄宿制高中学生家长中,67.58%认为监护人和其他家庭成员面向寄宿制高中学生开展性安全教育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较强。调查显示,寄宿制高中学生、教师和家长都认为,父母羞于谈性、缺乏性安全教育沟通技巧、性安全教育意识淡薄、与子女相处时间短是影响寄宿制高中学生家庭性安全教育成效的主要因素。所以整合多方资源,开设适用于寄宿制高中学生父母的性安全教育,加强寄宿制高中学生的家庭性安全教育指导势在必行。
        (三)构建完善的青少年性安全社会支持系统
        (1)大力加强普法宣传,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性安全立法和执法督察工作。
        性骚扰和性侵害行为严重威胁着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极大地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等法律都对性骚扰和性侵害未成年人作出了禁止和处罚规定,要大力加强性安全普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同时,随着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和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未成年人性安全立法要不断与时俱进,法院和检察院要依法履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从严惩治性骚扰和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
        (2)开展面向社会大众的性安全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性安全意识。
        关工委、妇联、团委等群众性工作组织要深入社区,面向社区居民广泛地开展性安全教育,宣传性安全的相关知识,帮助人们解决性安全方面的困惑,提高人们的性安全意识和性安全防护能力;利用大众传媒在文化传递、沟通、共享中的强大功能,通过主流媒体和优秀的影视剧作品分析一些性骚扰和性侵害的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大众关注性安全问题,提高性安全意识。
        寄宿制高中学生性安全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以学校性安全课堂教育为主,不断提升家庭性安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构建完善的青少年性安全社会支持系统,整合未成年人性安全教育资源,举众人之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EB/OL].
        [2] 徐亚吉,门也国.中小学性安全教育现状研究[J].教育学术月刊,2010(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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