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发表时间:2021/6/24   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40卷2月5期   作者:贾晓东
[导读]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

        贾晓东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宁夏吴忠市  751900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相应的环境治理工作也得以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得到全面发展。第三方治理企业能够通过专业技术降低治理成本,提高达标排放率,也可以通过执法部门的监督来更好地降低监管成本。第三方治理模式已经被引入公共环境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实践也取得一定成绩。其中还存在一定问题,比如权责划分不清、法律法规不健全、第三方专业性较低等。今后,需要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建立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第三方污染治理机制,通过明确权责边界,强化资金投入,促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行业的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对策
        引言
        环境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不断重视,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但是,当前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践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严重影响了环境污染的整体治理效果。为了最大限度的提高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效果,必须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对策,为实现生态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1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概念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排污方通过直接支付或间接支付的形式,把自己公司在生产或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交付给第三方更为专业的环保企业进行标准化处理。在此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会对环境污染的治理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监督,以此来落实保护生态环境的发展目标。
        2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所面临的问题
        2.1权责划分不清
        当前大部分排污企业选择第三方进行环境污染治理,其目的无非是通过合理支付费用,转移自身排污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在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权责还没有清晰的划分,导致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经常会有相互推脱责任的问题发生,最终结果可能上升到法律诉讼阶段,提高了社会治理的成本。
        2.2相关法律法规欠缺
        当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不仅不利于排污企业与第三方环境治理服务公司进行交涉,也难以保障合同履行到位。在合作过程中有任何一项违规现象发生,行政部门也很难对该违规现象进行有效处罚。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行政人员在开展环境治理工作的时候,会秉承较为敷衍的工作态度。甚至还有一部分行政人员在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的过程中,选择与一些不法企业同流合污,导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2.3环境治理第三方的专业性比较落后
        当前我国专业环境第三方治理企业数量相对较少,规模不大,主要原因是专业性人才数量较少,专业化水平和规范化水平呈现参差不齐的状态。再加上国家并没有针对环境治理企业设立较高的门槛,任何一个环境服务企业,都可以顺利地进入到第三方的治理市场,造成排污单位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对第三方企业选择变得相对困难,客观上限制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进一步发展。
        3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问题的相关解决对策
        3.1确定第三方治理模式的责任分配
        第一,排污单位承担具体责任。因为从法定层面治污本身就是排污单位的责任。而如果是第三方环境服务单位的原因,导致排污单位承担了相应法律责任,那么排污单位就可以利用民事诉讼的形式,对第三方环境服务单位的违约责任进行追讨。第二,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承担责任。因为我国大力推行由第三方开展污染治理工作理念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使监管范围有所缩小,同时减少监管工作的开展成本。所以如果可以由第三方环境服务单位承担法律责任,那么监管效果就可以得到有效提升。第三,双方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其实在城镇排水以及污水处理等立法中,就会明确显示出该责任分配方式。除此之外,第三方治理模式的责任分配情况,会对最终的环境污染治理效果造成直接性影响。所以在实际的责任分配过程中,排污单位以及第三方治理平台都要派出主要负责人,对双方的合作模式以及可能会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分析,然后在此基础完成责任上的划分。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使双方的责任有所明确,同时也可以为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打下有力基础。
        3.2制定完善的环境治理制度
        首先,政府部门需要提升排污单位本身的责任心,保证其可以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法律地位有所重视。其次,政府部门需要对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的相关规定进行明确,以此来保证第三方治理的专业性以及规范性可以有所提升。最后,政府部门还要针对排污单位以及第三方环境服务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惩罚制度。即政府部门要对环境治理第三方进行有效监督,并清楚划分其与排污单位之间的权力责任。如果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排污企业或第三方环境服务单位存在问题,那么监督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对其进行通告,然后组织双方对导致相应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做出相应措施。
        3.3建立规范第三方治理市场
        如果想要提升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那么政府部门还可以选择建立单独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因为如果政府部门对于第三方环境服务企业不设立门槛,那么这些企业可以轻而易举地进入到排污单位的视线之中。这样一来不仅会使第三方治理市场鱼龙混杂,同时还会提升排污单位的选择难度。在此过程中,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同时又拥有较高信誉度的第三方环境服务企业,政府部门可以对其颁发一些优秀证明,以便排污企业在可以更为容易的挑选出这些优秀企业。而对于专业技术较差,且服务质量也难以得到保障的第三方环境服务企业,政府部门可以选择对其信用等级进行降低。而对于一些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第三方环境服务企业来说,政府部门就要将其从市场中移除,并坚决禁止其再次进入到第三方治理市场之中。
        结语
        总之,当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逐渐发展,政府部门需要积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并对排污单位以及第三方环境服务单位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划分,我们要对第三方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保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可以取得更为理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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