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香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潭下镇汶水小学,广东 梅州 514463)
摘要:在我国的社会、时代发展过程中,数学知识在其中占据重要地位,对科学技术的进步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数学也是我们生活、学习以及劳动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小学阶段的数学教学中,对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逻辑思维以及推理能力均有重要作用。而在学生学习数学知识时,也必须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从低年级小学数学教学出发,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进而促使学生数学综合素养的提高。本文简要分析小学低年级数学学习中好习惯的重要性及培养策略。
【关键词】小学低年级数学;好习惯;重要性
在小学数学的学习过程中,数学知识可以很好的促进学生的思维发展。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也需引导学生养成较好的审题习惯与能力,充分把握题目中的已知条件及隐藏条件,促使学生获得充分把握题意[1]。在现阶段的小学数学中,发现小学生的思维、性格均较为毛躁,普遍均具有急于求成的思维习惯。而此种思维形式,一定程度上会让学生难以获得充分的成长,对学生的未来发展较为不利。因此,教师需要充分认识到数学学习中好习惯的重要性,促使学生可以循序渐进的学习数学。
一、在低年级数学学习中培养学生良好审题习惯
在小学数学学习中,良好审题习惯的形成,可以促进学生思维习惯的发展。小学数学知识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大多数数学知识均可以通过问题来体现,引导学生在问题解决的过程中理解数学知识。而在学生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促进学生良好审题习惯的形成,可以让学生从小养成细心的思维,养成严谨的学习态度。因此,教师在教学课堂上,需要善于将数学知识转变为问题,达到培养学生审题习惯的效果。
例如,在单元除法《分苹果》的教学活动中,主要引导学生了解平均分的几种概念,并可以感受到平均分与生活知识间的联系。在教学课堂上,教师可以结合平均分的含义出发,结按照整体平均分、部分平均分等含义出发,设计出相应的数学问题,引导学生可以更好的认识到平均分的含义。在学生解决数学问题时,从自身的审题习惯出发,让学生可以很好的理解题目含义,也促进学生细致、细心等学习习惯的养成。
二、在低年级数学学习中培养学生良好验算习惯
在传统的小学数学教学中,教师的教学策略存在一定的问题,致使学生数学学习的好习惯难以得到有效养成。在此教学课堂上,教师 也需转变自身的教学观念,引导学生在探究活动中养成较好的学习习惯。验算习惯的培养,可以进一步确保解题的准确性,为学生数学思维的完善提供重要保障。
在数学问题的解答过程中,验算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督促学生形成良好的验算习惯,可以进一步促进学生学习效果的提升。
例如,在单元生活中的大数《数一数》的教学活动中,主要引导学生了解学习大数的必要性,并了解、认识万以内数的组成。在教学课堂上,教师可以结合大数来设计出加减法的计算习题,让学生可以在计算中更好的理解大数。在教学课堂上,将大数的知识与题目计算相结合,可以让学生在计算中加深对课程知识的理解。同时,在此阶段教师也需加强学生的指导,帮助学生在计算之后养成验算的习惯,从而才能更好的促进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提高学生的计算准确性。
三、在低年级数学学习中培养学生良好纠错习惯
小学生此时的学习能力、思维能力还处于未成熟发育阶段,在学习数学知识、解答数学问题的过程中,也难免会出现一定的困难。在此教学过程中,教师也需引导学生转变自身的学习方式。良好的学习方式、学习习惯,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教师需引导学生善于、灵活运用错题资源,促进学生自身纠错能力的提高。结合错题本来完成数学学习,可以很好的寻找出自身习惯、思维上的缺陷,从而完成有效纠错。
例如,在单元《需要几个轮子》的教学活动中,主要引导学生结合课文主题来理解、经历3的乘法口诀的编制过程,并可以结合乘法口诀来解决实际问题。在教学课堂上,教师为学生设计出针对性的问题,其次让学生将解错了题型抄录下来,形成错题集。在自身的学习过程中,需要定期复习这些错题,让学生可以在不断的复习中加深对数学知识的额理解。在此种学习氛围之下,学生的纠错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有效降低其下次出错的可能性。
四、结语
在新课程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小学数学的教学目标、方式均出现了较大的转变。在此教学过程中,学生学习中好习惯的养成非常重要,对学生的未来发展也有积极价值。在小学数学教学活动中,教师灵活的优化教学方式,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审题、验算以及纠错等习惯,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数学学习效率,促进学生数学综合能力的提高[2]。总之,教师需要充分认识到小学低年级数学学习中好习惯的重要性,并在教学课堂上促进学生好习惯的形成。
【参考文献】
[1]朱小平. “儿童悟得数学”的内涵诠释与教学指向——兼谈儿童自主学习支持系统的建构[J]. 中小学教师培训, 2017,26(10):46-50.
[2]蔡欣. 探究性学习的实践与感悟——以一道课本习题为例[J]. 数学通报, 2018, 57(5):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