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高职财务两级管理权责研究——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例

发表时间:2020/11/11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0年20期   作者:王欢
[导读] 2012年12月19日,财政部、教育部以财教〔2012〕488号印发《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王欢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53
        摘要:2012年12月19日,财政部、教育部以财教〔2012〕488号印发《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指岀“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在此制度背景下,越来越多的高校积极探索以校系两级管理为抓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两级管理体制改革。高职院校由于其在高等教育中的特殊性,更偏重于技能教学。因此降低管理重心,实施两级管理,是高职院校尊重自身发展规律,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的必然之路。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作为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深化“教学与舞台实践相融合,教学与创作研究相融合,教学与学生职业素质涵育相融合”的办学特色,建立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本文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研究对象,对艺术高职的财务两级管理权责进行了探讨与研究。
关键词:高职院校;财务两级管理;权责划分
        正文: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为了适应高校扩招及现代化治理的需要,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许多高校已经开始实施以校系两级管理为中心,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两级管理制度改革。财务两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高校各二级管理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了办学活力。但由于财务管理水平和财权事权匹配度等原因,高校财务两级管理改革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尚待解决。
        一、高校财务两级管理现状
        1.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现状
        在高校目前的财务管理模式中,存在集中管理制度和分级管理制度。
        集中管理制度是指高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在此体制下,财务处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按教学、人员薪酬、行政管理、学生奖助学、后勤保障等几大主要支出,将预算资金分块划拨至相应职能部门;再由职能部门根据学生人数、教师人数、教学工作量等依据将资源划分给各院(系),是“一级会计,一级管理”模式。在集中管理模式下,资金协调有优势,但不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
        分级管理制度是指规模较大的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在此体制下,二级财务管理又可细分为“一级会计、二级管理”和“二级会计、二级管理”两种模式。这两种模式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拥有独立的会计部门。“一级会计,二级管理”模式下,财务处作为高校唯一的会计部门,统一编制财务预算及会计报表,统一进行财务核算。二级院(系)不设独立财务机构,不配备财务人员,不进行财务核算。但根据学校规定和安排的年度预算,在不突破预算总额、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享有自主设置二级预算指标及额度的权力。并享有一定金额权限内的费用审批权,审批后的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核算支付。“二级会计、二级管理”模式下,高校二级院(系)可以作为会计主体,设立自己的会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并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二级管理主体的各类资金进行独立编制、核算和使用。在分级管理模式下,二级财务管理主体提升了治理能力,更有主动性和创造性,但主要问题是财权和事权的运用不匹配,使得二级财务管理主体的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高校财务两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财务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这一问题在高职院校财务两级管理中比较普遍。在财务两级管理体制下,二级财务管理主体会根据自身发展,自主配置资源,并根据预算,在授权范围内调整支出。这就要求二级财务管理主体的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但由于受到校系规模的影响,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的二级管理人员往往不具备这样专业的知识。从而出现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经费审批支出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现象。
        2.2财权和事权不匹配的问题。由于二级财务管理主体不能独立对外承担经济责任,高校在实行财务两级管理制度时,对院(系)的权力下放是有所保留的,往往是只给院(系)一定金额限度内的审批权,但是影响比较大的制度、政策还是由学校说了算。而这些制度、政策一旦执行,院(系)又将承担大量的具体事务。使得二级财务管理主体的权责不匹配,基层的事权越来越多,而办学所需的管理决策权却非常有限。
        由此可见,如何合理划分校系财务两级管理中的权责是优化高校财务两级管理的关键切入点。我们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例,在“一级会计,二级管理”模式下,对艺术高职财务两级管理权责进行研究与探讨。
        二、高职院校财务两级管理权责划分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兴办高职教育以来,始终努力探索与实践符合自身实际的财务两级管理模式,为了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促进系(部)在专业建设、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中发挥实体性、主体性和自主性作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采用“一级会计,二级管理”的财务分级管理模式。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在深化财务两级管理过程中,按照权责划分的基本原则,明晰系(部)的办学主体地位,逐步形成校级宏观决策、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系(部)实体运行的管理模式。校级以宏观决策和管理服务为主,通过把握方向、统筹规划、宏观决策、经费分配、协调监督等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实施宏观管理;系(部)在学校总体调控和监督下承担本单位的发展建设和管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具有充分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校级权责:统一制定高校财务规章制度,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定并执行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根据系(部)二级预算核定并下拨经费;制订二级经费管理办法;管理重大专项经费;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和财务工作培训。
        系(部)权责:根据学校规定和安排的年度预算,自主使用系(部)核拨经费;负责本系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学建设、科研创作等各类专项经费的申报、论证、绩效评估。
        之所以选择这种财务两级管理模式来划分权责,主要是遵循了以下原则:
        1.循序渐进。高校治理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过程,高职院校需要不断根据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之间的变化,适时做出调整。高校财务两级管理最终必然是“二级会计、二级管理”模式。高职院校由于其办校规模与专业特殊性,循序渐进的调整财务两级管理模式从“一级会计,二级管理”逐步过渡,稳步推进。
        2.管理重心下移。高校财务两级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提高学校的运行效率和效益,激发办学潜能,而“管理重心下移,权力下放”正是财务两级管理的核心表达。这种模式转变了学校职能部门管理的职能,建立以系(部)为中心的管理体制,整合、运用校系两级资源,合理划分两级权责,从而追求办学效益的最大化。
        3.权责利相一致。高校两级管理,本质上是权力、责任以及利益 在各院系之间和各个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配置与制约,体现三者之间的博弈。学校中每个岗位都是责、权、利的统一体,有任何一方面出现了问题就会引发管理混乱。高职院校实施财务两级管理,必须明确校系两级的职责范围,建立起权责一致的管理体系。权责下放不同步, 就会影响校院两级管理效能。学校的工作目标应该与人、财、物自主权以及经济利益应该相一致;管理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行其权;管理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重新核定各岗位的权责描述,建立科学而严格的监督考核、奖惩、升降等制度,这是实行权责一致的必要手段。
        三、财务两级管理权责到位的保障措施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财务两级管理体制的运行与发展正处在探索与完善的阶段。为了学校校系财务两级管理权责能够到位,两级管理策略能够有效实行,必须在目标责任制、运行机制、考评机制和管理能力提高等方面建立完善的保障措施。
        1.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制。在权责适配的原则下要根据不同系(部)的学科发展基础和所处发展阶段明确任务目标。校系两级要从“管理服从型”关系向“契约型关系” 转变。 在平等、公平、守信的基础上学校与系(部)进行沟通,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签订目标责任书,以契约的形式来明确校系财务两级管理权责。
        2.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人员水平。校系财务两级管理要想高效科学的运转,不可缺少的就是财务管理专业人员。要加强校系财务两级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与能力,努力建立一支政治素养强、业务素质高的专业化财务管理人员队伍。对财务管理人员应不断按管理职责与职业要求进行培训,使他们在参与管理的同时具备灵活性与原则性,既要有纵观全局整体目标的能力,也要同时具备细致认真的业务素养。同时也要加强审计,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免财务两级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3.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治理能力。财务两级管理的关键在于如何有效地执行所构建的制度。离开了有效执行的制度形同虚设。因此,校系财务两级管理必须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要提高学校制度运行的绩效和功能。同时还要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党组织在系(部)工作中的决策作用,把有管理能力的干部充实到系(部)管理工作中去,从而提高治理能力。
        4.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及考核评价机制。校系财务两级管理模式实施后,为了能让系(部)用好财权和事权,校级职能将从直接管理向监督控制转变。校系都必须强化过程监督,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让教职工参与政策的执行与过程的监督。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在考核评价制度建设中,要对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可操作性和发展性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业绩考核为主,工作过程考核为辅。同时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兑现奖惩措施。以考核评价机制对财务两级管理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结束语:在高等院校走向“共治”,完善内部治理机制的当下,以管理重心下移为核心、绩效考核为导向、权责明确为关键、效益提高为目标、总体调控为保障,实行的校系财务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是激发办学活力,推进高校现代化治理的必然趋势。明晰高校财务两级管理的权责,是推动高校治理法治化的积极探索,它没有现成的模板,需要高校从自身实际出发,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高校实行二级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对策》,颜炼钢,《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 (2):75-77
        [2]《高校二级财务管理的现状分析及对策》,顾玲,《读写算法教育教学研究》,2012(62)
        [3]《高校二级财务管理体系优化设计与实施研究》,胡頔,《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
    [4]《高职院校财务二级管理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訾银庄,华重云,《会计师》,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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