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发表时间:2020/9/10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11期   作者:程小珂
[导读] 本文介绍了我国施工图审查制度的设立背景以及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摘要:本文介绍了我国施工图审查制度的设立背景以及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并根据我国施工图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现状提出建议。
         关键词:施工图审查;改革;建议

1 设立背景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空前繁荣,投资主体逐渐多元化。原有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模式主要是采取质量大检查等事后抽查方式,抽查比例较低,如果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由于项目已部分建成或全部建成使用,已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等经济损失和人民生命损失难以挽回。一些建设单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盲目压缩勘察设计周期和费用,导致勘察设计文件质量下降,由于企业间技术管理水平差异较大,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管控难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形势较为严峻。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平均3天发生一起房屋倒塌事故,其中近50%的事故因勘察设计问题所致。特别是1999年重庆綦江彩虹桥垮塌事故,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伤,引发社会对工程质量的广泛关注和担忧。据调查,綦江桥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工程设计存在严重缺陷。
         自1997年开始,我国在部分省市试点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强制性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内容实施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在工程施工前得到纠正,能够预防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00年国务院颁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正式设立了施工图审查制度,将施工图审查列入基本建设程序之中,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强制实施。
2 发达国家和地区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设立情况
         目前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新加坡、加拿大、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实施了设计文件审查制度,作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强制性监管制度,是建筑许可的重要内容,设计文件未经审查不得施工。
2.1美国
         美国的《国际建筑规范》(International Building Code,IBC)明确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通过是颁发施工许可证、使用许可证的必备条件。施工图审查是非盈利性质的政府行为,工程的设计质量仍由设计单位负责,在施工图审查中,当发生经验不足或疏忽等质量责任时,一般不会追究审查员个人民事和刑事责任,仅承担名誉损失,由审查机构承担民事责任。[1]
2.2 英国
         英国的建设工程开工之前,业主必须向当地政府建设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政府依据《建筑条例》(Building Regulation)对建筑物的结构、防火安全等十三个方面进行审查。审查符合要求,批准开工。
2.3德国
         在德国,开发商和业主可持建筑设计方案、结构设计图及结构计算书向当地建设审批部门提出施工图审查申请。政府重点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建设要求。审核的主要方面包括结构稳定性、消防安全等五方面的审查内容,其中以结构安全最为重要。审核通过,由审核工程师向建设审批机关出具审查报告,政府建设审批机关审批后再开工建设。[2]
2.4 日本
         在日本,开发商完成工程设计后,向当地政府批准的第三方住宅性能评价机构提出申请,住宅性能评价机构按照结构安全性、防火安全性等9大项、29 个分项住宅性能基准要求开展评估工作,并提交住宅设计性能评价书。获得住宅设计性能评价书是工程开工许可的必要条件。

[3]
2.5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高度重视结构设计的安全性,除要求报送结构施工图及结构计算书外,对超限的工程和由公共工程局自己设计的工程,要求结构设计在报送审查前须经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复核认可签字后才可正式报送审查。[4]
3 国内施工图审查制度存在问题
3.1 定位不清
         2004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 号),将施工图审查列为转变管理方式的39个项目之一,不再作为行政审批,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2017年国务院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明确由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进行审查。目前,行业内对“施工图审查是政府质量安全监管还是中介机构咨询服务”的认识尚不清晰。
3.2审查时间较长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13号部令)明确规定审查时限最长为15个工作日,由于一些设计文件需反复修改送审才能通过,有关单位将设计修改和复审时间都记入审查时间,认为审查时间过长。部分地区将光纤入户、充电桩设置等大量额外要求纳入审查内容,增加了审查工作量,造成审查时间延长。
3.3 审查歧义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13号部令)明确规定了审查人员条件,要求具有10-15年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5项以上工程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项目;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执业注册资格等要求。然而,在实际审查工作中,设计人员和审查人员对于作为审查依据的强制性标准出现理解歧义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审查过程中沟通成本高,效果不佳。
4 改革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放管服”力度不断加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明确指出: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和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将审查内容聚焦于结构安全、抗震安全、消防安全、人防工程防护安全、环境安全、公共安全等,各地不得随意增加审查内容。
         目前,全国各地正积极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山西、深圳等地已经取消了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其他各省也基本出台了缩小审查范围的施工图改革措施。相应的政府监管措施主要有:事中事后监管、设计质量承诺制、提高审查质量、落实审查责任等。
5 建议
         为提高审查效率,守住质量底线,根据施工图审查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政府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审查人员培训,提升审查能力,不定期开展标准规范培训,组织设计人员和审查人员研讨交流,研究解决审查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减少审查中出现的理解歧义;2.强化信息公开机制,审图机构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施工图审查关键信息,包括违反有关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促进勘察设计和审查质量提升。
         
[1]井润霞,毛龙泉.美国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法律责任探析[J].质量管理,2010,28(9):13-16.
[2]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中国住宅工程质量[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126-127.
[3]余宏亮. 国内外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比较研究[J]. 建筑经济,2011(09):9-11.
[4]李世蓉,徐波.新加坡建筑管理体制及相关制度(一)[J].建筑,1999(6):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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