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西南边疆滇东汉村丧葬习俗探究

发表时间:2020/9/10   来源:《中国教师》2020年3月第8期   作者:徐林平
[导读] 民国时期,西南边疆汉村的丧葬习俗虽受到近代化思潮的影响,但依旧保留独具有地方特色
        摘要:民国时期,西南边疆汉村的丧葬习俗虽受到近代化思潮的影响,但依旧保留独具有地方特色。本文通过对滇东汉村丧葬礼俗中的临终、丧事程序、上坟及点主、祭祀几个方面构成,形成了独特的边疆汉族丧葬习俗文化,影响至今。
        关键词:西南边疆  汉村  丧葬习俗
        丧葬礼仪作为传统文化中重要而特殊部分,是有关丧事的一整套行为规范,属于“五礼”中的凶礼,不仅受古代普遍存在的灵魂不灭观念影响,贯穿着生者对死者的真切哀思,也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丧葬礼俗的传承与变革,反映一个时代社会转型与文化变迁。民国时期,政府及民间团体对丧葬礼俗改革作出了一定努力,也产生稍许变化,这从地处西南边疆的汉村丧葬礼俗中可窥见一二。滇东汉村作为一个地处西南边陲,坐落于滇池湖畔的汉村农村社区,位于昆明市东南部,现属于昆明市所辖的一个近郊县,北与官渡区相邻,东与宜良县交界,南与澄江、晋宁二县毗邻,西隔滇池与西山区相望。长期受到儒家礼仪影响,死亡被看作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为死亡而举行的葬礼也是人生礼仪中即重要又繁琐隆重的意向仪式。通常会有很多项独立之仪式活动构成。
        滇东汉村的丧葬习俗具有一定的独特性。遇家中死人,首先要去绅士家里门内破头并请绅士到场,商议如何办理。有的即在本牌(会)[ 会(牌)属基层组织原本是遇有婚丧喜庆由若干人家临时汇集起来的集款组织,用以解决参加者在某一特定时间的急需。随着参加者越来越多,逐渐的在“会”下进行分牌。]办理,所请的绅土即在本牌(会)范围之内。如果本牌(会)的人推却,还须惊动别的牌(会)的绅士。有关家中的产业,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如何继承,可以自行处置。如自己不能处置,则须请绅士从场处置。如有纠纷也可能拖延下来。
        一、临终安排习俗
        滇东汉村虽经历了国民政府的丧葬改革,但是临终按照拍的各项习俗依旧保留,且部分习俗至今还存在,成为丧葬文化的一部分。人死前要由自己的儿女或至亲尽早换穿衣服,通常换比较新且以前穿过几次的,视为寿衣。衣服要穿五至六件,一层一层穿,少的也要穿三至四件,脚上要穿过去穿过的布鞋。死前要抬到凉床上断气,随即置于其上,这叫停尸床,通常摆放于家中正堂中。家人群集哭泣致哀。自早至晚,要请乡约、保长来家主持相关事宜。提前备好棺材,于去世当晚入殓,入殓后棺木停放于家中正堂,儿女或至亲从早到晚两侧守夜值孝,一为陪伴,二为防止东西从棺木上方经过。去世后一般都会请斋公(有佛、道教之别)来宅念小经,烧“千张钱”纸,作亡灵起身路费,有的还负责堪选墓地。死者所睡之席、草,都要背出去烧掉或者在抬棺上山下葬时烧掉。
        孝子所戴三棱冠,系用薄木片加棉纸制成。父亲死了,要由父方的族长主做;母亲死了,要由母方的舅舅主做。孝子手执哭丧棒系水边生长的芦苇制成(今改用竹子),要由有功德的人主做;足穿草(芒)鞋,用好麻制成的索子系在腰身上,外披长约六尺的白布(孝布)。孝女要穿白鞋,披孝布,这些都叫披麻戴孝。亲属参加送葬,也要拿哭丧棒,披孝布,但所戴三棱冠只一股,而非三股,通常用稻草编成,也有用笋壳的。女婿、外甥、姑表侄、内侄属女方外亲的,只披较短的孝布。兄弟不披孝布。死后第二天便有人来烧纸,这些人都要受邀请,随同孝的人在上前一天晚去柏树林前席地而坐,吃团丧饭。备肉,吃六碗菜。柏树林一般在村头。
        丈夫死了,妻子可戴孝,反之不可,可见受传统夫权制的影响根深蒂固。据调查资料显示,但凡家人死亡后,尸体入棺后将棺材抬至郊外停放,覆上薄土少许,材外露,而不下葬者。主要基于下述原因:一是历书上载有大利东西,不利南北,则今年不能在住宅南北郊下葬,须待明年大利南北时举行;二是所需之丧葬费一时筹措不及,须要等待;三是家中有亲人未归。其中最有影响的实则是相信风水,对家人或家庭不利之类,其他都可作为托词。丧事规模主要依据死者家产丰啬而定。如家境好,不差钱,可做大七,即自出殡前算起共做七天。其后依次有五七(五天)、头七(三天)、伴灵(一天)等不同的规模。
        二、上坟地及点主习俗
        发丧(出殡)时间通常由看地者(或斋工)决定。确定起棺下葬之前,须由族长或有关人员(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之人或至亲)前来敲钉,此时孝子以一块白布作谢。移时,族长升钉,孝子跪于其前。棺材外抬时,跪接在门外的孝子跪后取材,要将像亭、牌位在村中转一遍,然后出殡。此时住宅外的大路上已支好発子。棺材抬放凳子上。于是孝子绕棺,由乡约向诸帮忙者叫一声“叩谢众人”。孝子行礼后,即由帮忙者抬棺上坟地。过桥时孝子须下跪。上坟的亲属必须是有子者。即便六、七十岁的老人,无子者不能入葬祖坟,凶死者亦同,可随便找空地下葬。这些都表明对继承香火子裔的重视。△
        当诸人上坟地时,孝子要回家点。此时孝子穿戴讲究,先洗手挽起孝衣,摘下缨帽,不穿白鞋,并请村中有名望的绅士从场。此人来时已写好牌位,专待孝子点主。于是孝子在供桌香炉前焚香下跑。拿礼人宣告后,如父亲死亡,由族长来扎孝子中指;如母亲死亡,由母舅来扎孝子中指。扎前先用绸巾捆指头,扎时就不痛了。

如家境较好,可请二人点主:一为鸿书,负写牌位之责,写“神”作“衵”不加一直;写“主”作“王”、不加一点。一为鸿点将所缺者补齐。另有掌礼、刺血者各一,陪礼者四,不拘本家、外姓,但需有子者。当刺血者刺孝子中指出血时,鸿点即用硃笔醮血而点之。点“衵”一直,谓为“通神神在”;点“王”一点,谓为“点主主存”。鸿书、鸿点均应为有一定地位的文官,凡操宰杀大权者不能充当。
        三、中元节祭祀习俗
        农历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例须祭祖。滇东汉村将祖先分为新亡与老亡,七月十二日接新亡人、十三日接三年前过世的老亡人。接亡人前,先上街买冥纸,自己裁剪制作各类冥衣、冥轿,备贡果,核桃、石榴、松包、麦秧、菊花等。先将冥衣摆在家堂适中的地方。在楼下设灵位。一般祭三辈,即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将冥衣贴在壁上时,认为亡灵已附于其上。遂在灵位前摆香案,上置香炉、贡果。吃晚饭前,要备好用纸扎成的引轿,似绣球形,大小、高矮不一,三台、五台不等,分别由一人(大人、小孩不拘)拿着菊花、麦秧、钱纸、香烛,在家长率领下,全家男性大人、小孩一道前往(女孩也可以去,但以妇为好)。他们行至门外离家百多步的路口,口里唱着:老祖公请了,家长一唱,众人随声附和。对孤魂野鬼要先烧纸,希望他们不要跟随老祖公前来。回来时,家中的饭已煮熟,把备好的菜馔拿来奉献,一面磕头。所献之菜馔,包括肉鱼、鸡、蔬菜,还要献酒、茶、烟等。中午十二点吃过饭后要燃香、点灯,直至黄昏,香、灯不息。夜晚七点再点一次,直至油尽灯枯。
        十三日或十四日白天有放阴规矩。办法是请师娘来家。有人用黑布蒙眼后扎紧,并在耳朵与鼻孔内各放一颗催眠药。师娘念几句咒语,半小时此人昏睡。其后所说梦语要模仿亡灵口音,据认为已为亡灵代言。十五日将新老亡人送走前,须帮备“钱包”。钱包内装有冥衣、金、银、等之属的纸制类模仿品。钱包上须注明送者及年月。若送者为寡妇,应用儿子的名义。一切料理好后,全家男女老少都去送祖,所行之路与接祖时同。到了路口,全家跪下,按次序从对曾祖母所送之物烧起。烧时要唱:“某某老祖,要带钱包,可以赶路去了。”并且要说:“今年对不起,老祖宗息慢了,明年优待。"然后把引轿菊花烧了。麦秋烧否听便,有的拿回家去做菜。回家后要给小孩分贡果。
        晚上有条件的家庭和有河水流经的存在会放河灯。主要就是事先在碗内盛清油,装好灯芯,用红锡纸包好,以免被风吹灭。点燃后放入河中,任其飘流。
        四、冬至上坟与接姑爷过节习俗
        滇东汉村,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按村中旧习,都要接新近出嫁的姑娘及姑爷上岳父家。三年期满便不再接。即使家里没钱办招待,也必须接回来吃顿饭。这是长期形成的老规矩。此外,除中元节与冬至节外,村中还有其他的节日,各家也要有所表示:一是天灯会:每年农历正月,要点天灯,时间是正月初一晚上,由各家分别出油,只点一个晚上,把各自的天灯送到附近的河水上漂浮。二是牛王会。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八日,要到邻近的土主庙面前念经,给家中的牛马过关,这样牛马就不会生病,人也可以长命百岁。
        有女儿出嫁的人家,在冬至前三日或冬至后准备回娘家上坟。事前办好纸钱、香烛、酒、肉、鱼、粮、菜等物。买来之后,即去上坟。一般随带铜质炊锅,内中盛炭,锅边装菜。到达坟地后,把纸扎之粽,拴于坟头,并上香祷告山神土地。祷告时要烧有六个洞的黄纸,上书阿弥陀佛。祷告后即祭祖。若祖坟在一处,看坟地上哪个最老。自高祖、曾祖、祖父母而下,先敬最老者。每敬一个,要烧六串代表金、银、锡的纸,并烧有五个洞的白纸,上书生、老、病、死、苦,同时浇姜水茶饭。敬完后另烧些纸制的散金碎银,给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叫他们不要在此打扰。烧完后用带来的炊锅,将菜、肉、粮煮熟,即在坟上吃了。
        过冬至时连带接姑爷。在冬至前一天,由老岳父或舅老公前去接婿,一般由后者前往。当日女婿来家吃晚饭。第二日冬至,要邀姑爷外出游玩,有时喊女儿一同去。冬至过后女婿即回家,多不在岳父家上坟,女儿则留住数日。冬至前后,有族产的地方,族上坟。如以族产办招待,各家推名代表前去参加。
        从以上的叙述与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样一个结论,民国时期,作为西南边疆的滇东汉村,虽然经历了国民政府的丧葬习俗改革,但依旧保留有独具特色和传统的习俗文化。人们拒绝接受和承认死亡。中国传统文化中,临终事宜,务必少不了宗教和一些学说的参与,念经、祭祀、选坟地无不与其息息相关。一方面能帮助家人或亲人解决和克服生与死的矛盾;另一方面又能从具有宗教色彩或传统鬼神说中寻求到一些慰藉, 人们看来,人死后会变成家人精神寄托,尤其是“喜丧”(死者年级较大),死亡只是换了生存空间,其可能投胎转世,也可升仙入境,还可以是一种过渡,或成为家族的保护神。
        参考文献:
[1]胡庆钧著.汉村与苗乡-从20世纪前期滇东汉村与川南苗乡看传统中国.[M].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10.
[2]祁英民.浅谈原始社会的二次丧葬习俗[J].商洛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6(1).
[3]崔昌源.中国古代丧葬仪礼结构之分析[J].内蒙古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2).
[4]朱爱东.作为过渡仪礼的丧礼—云南巍山坝区汉族丧葬习俗调查分析[J].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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