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深化,学生的学科性核心素养也被摆到重要的位置中来,成为小学教学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小学数学知识具备严谨性、逻辑性等多样化的素养,因此数学教师要在学生日常的数学学习中重视培养学生的这些素养,进而提高学生的综合核心素养。本文根据小学现实实际数学的具体情况,阐述了贴合实际的培养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方法手段,期望能以此激发学生的数学学习积极性,科学有效地提升小学教师的教学质量以及学生的学习效率。
关键词:小学数学;核心素养;课堂教学
前言:现如今对于学生的核心素养培养已经成为常态。以往的传统教学中教师一般只注重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而忽视了对数学学科的素养培养。数学课程标准言明:数学素养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以此看出数学学科对于每个人的重要程度。只有学生在学习数学知识的过程中利用数学的思维进行思考和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才能培养数学核心素养。培养学生的数学核心素养不仅需要学生自身努力还需要教师的充分指引。所以,数学教师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创授课方法帮助学生提高数学核心素养。
一、目前小学数学教学对于学生数学核心素养培养的现状
虽然学校已经全面的实施新课改,按照新课改的方式进行传道受业解惑,但是有些教师并不理解核心素养的真实内涵,而是将之等同于数学技能。多采用题海战术来磨炼学生的数学技巧[1]。但是数学核心素养不是题海战术磨砺之下的固定思维,而是需要学生进行充分的自我探究以及创新,培养出来的数学意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等。
同时,在教学中一部分教师选择性的运用教材,觉得有些授课内容对于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是无效的[2]。所以只讲解本节课的教学内容,并不对于核心素养进行渗透,这种有选择的方式不利于核心素养的培养,也不利于学生灵活思维的锻炼。
二、小学数学核心素养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落实策略
(一)引导学生自主探究
在小学数学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利用探究式的教学模式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变传统的知识灌输模式,引导学生针对问题自己去探究,寻找到数学中的规律,再由教师辅助完成知识的整体性学习。
在学习“分数大小的比较”一课中,教师可以先不讲解教学内容,让学生自己进行探究,如,2/3 和3/4哪个分数比较大,这时有的学生就会采用直除的方法进行判定,有的学生考虑到在四则运算中除法是最复杂最难的运算方式,是不是能够不用除法,也能比较出来呢。进而考虑到只有分数的分母一样才可以进行比较,那么可以通过最小公倍数,将2/3化成8/12,将3/4化成9/12,这样就可以直接比较出来了。进而学生给出正确的答案以及思路之后,教师开始引出本节课的知识讲解。通过让学生自主探究学习,帮助他们更好地进行思维能力的拓展,进一步提升数学思维能力。
(二)合理猜想激发学生创新意识
在学生的数学学习中,培养其创新意识是很重要的[3]。在数学教学活动中,教师要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引导学生对数学问题进行猜想,培养学生猜想的意识进一步触发学生的创新意识。
例如,在学习“小数的意义”时,为了让学生充分理解小数的意义,可以引入分数与小数之间的联系。让学生猜一猜10分米和1/10米绳子的长短是一样的么?让学生进行充分的猜想,最后得出一样。那么1/10是不是和1÷10是一样的呢?学生回答结果都是等于0.1。不直接告诉学生结果,让学生通过猜想的方式,来养成猜想的习惯,进而培养创新意识。
(三)通过推理拓展学生思维能力
在对学生的数学核心素养培养中,对学生进行推理能力的训练也是一个有效的途径。这里的推理说的是学生利用几个已知的条件来判断推理出未知的结论的过程。
例如,“统计和可能性”一课中,教师首先设置教学情境,说一个超市正在搞活动,并且告诉顾客凡是购买超过200元,都可以进行抽奖。采用掷色子的方式。两个色子和为2、3、11、12都能获得奖品。可是大多数人都没有获得奖品这是为什么?让学生自由推理。拿和为2来说,只有色子为1和1才能得到,就很有难度,拿和为5来说,色子可以是1和4,2和3概率大了很多。所以以此来推断商家设置的小秘密。以此方法,不仅加深了学生的学习深度,还能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数学核心素养。
结论:总之,数学学科是培养小学生逻辑思维能力,拓展学生脑力思维的关键途径。而培养学生的数学核心素养不仅仅能够让学生能够用数学的眼光看世界,用数学的思维解决生活中的难题,还能提升学生对于数学学科的了解,并且积极的探索数学知识的精髓,进而提升学生的数学成绩。培养小学生的数学核心素养是每个数学教师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教师要随时对于学生学习数学知识进行把控,对学生积极的引导,帮助他们更好的领悟数学的奥秘。
参考文献:
[1]邓建君.浅谈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核心素养[J].学周刊,2020(16):83-84.
[2]黄永文.核心素养视角下的小学数学教学[J].江西教育,2020(15):57.
[3]周辉华.核心素养引导下小学数学问题意识的培养[J].江西教育,2020(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