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中数学是能够高度培养学生思维方式的一门学科,是高中课程体系中的重点教学内容,所以高中数学的教学质量一直备受关注。因此,作为一名高中数学教师,我们要加强对数学教学活动的重视,从学生发展的角度针对教学内容设计有效的教学策略,进而达到提高高中数学教学有效性的目的。
关键词:高中数学;教学有效性;策略分析
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让学生充分的吸收知识,获取技能是每一名教师的目标,也是每一位学生家长希望看到的结果。因此,作为一名促进学生进步成长的数学教师,我们要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灵活多变的应用有效的教学策略,使学生愿意走进数学课堂当去主动学习,让学生对数学产生一种浓厚的学习兴趣,以求学生的数学学习水平可以不断提高。下面,我将结合自身教学实践经验,对关于提高高中数学教学有效性的策略作以下几点分析:
一、以师生互动创建和谐课堂氛围
在传统的教学时期课堂上多以教师为中心,以学生为中心展开课堂教学活动的教师少之又少,但是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发展以师为本的弊端越来越明显,所以绝大多数教师已经开始转变自己的教学思想。因此,作为一名新时代下的高中数学教师,我们要对学生做到足够的尊重,进而通过师生互动的方式创建和谐的课堂氛围,增强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主动性,以求达到提高高中数学教学有效性的目的。
例如,我在引导学生学习《集合的含义与表示》这一节时,首先,我对学生说道:“某学校在举行高考百日誓师大会说让高三年级在操场上集合,试问这个通知的对象是全体高三学生还是个别学生。”学生脱口而出道:“高三全体学生。”就此我为学生介绍了集合的含义。然后,我对学生举出了一些具体的例子,帮助学生理解了集合的有关概念,使学生体会到了集合中元素的三个特征,懂得了元素与集合的关系。之后,我通过与学生一同解决问题,帮助学生理解了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和“不属于”关系。最后,我要求学生自主整理了这节课的所学内容,让学生相互交流了得到的学习收获。这样,我以师生互动的方式拉近了和学生间的距离,创建了和谐的课堂氛围,进而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提升了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切实达到了提高高中数学教学有效性的目的。
二、以直观情境营造轻松愉悦画面
数学是一门非常美的学科,但是在过往的教学环境下,单调的教学方法和匮乏的教学资源仅仅只让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晦涩之处。因此,作为一名高中数学教师,我们要学会以直观情境营造轻松愉悦的画面,让学生感受到数学之美,使学生渐渐地走进数学知识的探索当中,实现提高高中数学教学有效性的目标。
例如,我在引导学生学习《平面向量的实际背景及基本概念》这一节时,首先,我利用多媒体技术播放了一段《猫和老鼠》的动画片,吸引了学生的眼球。然后,我将其设计成了数学问题:“汤姆和杰瑞相距6米,杰瑞以4米每秒的速度逃窜,汤姆以7米每秒的速度追,汤姆会追上杰瑞吗?”又让学生思考了如何由A点确定B 点位置,展示了教材中力的示意图,从而结合速度、位移和力三个物理量给出了学生向量的概念。之后,我以一些习题让学生思考,对学生反复强调了方向重要性,加深了学生对本节知识的理解。最后,我让学生交流了学习收获。这样,我以直观情境营造了轻松愉悦的画面,使学生主动走进了课堂中探索数学知识,让学生在快乐的课堂环境下学有所获,从而实现了提高高中数学教学有效性的目标。
三、以生活元素增强学生学习动力
生活是数学的来源,数学促进了生活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两者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而将教学与现实生活相联系不仅是新课改提出的要求,也是教师在教学中的必备意识。因此,作为一名高中数学教师,我们当以生活元素显现数学价值所在,进而增强学生的学习动力,让学生带着动力去收获数学知识,完成培养学生的数学应用意识,提高高中数学教学有效性的任务。
例如,我在引导学生学习《函数模型及其应用》这一节时,首先,我为学生讲述了澳大利亚兔子数“爆炸”的故事,让学生认识了“J”型曲线和“S”型曲线。由此将学生的眼球吸引在了课堂上。然后,我将现实生活投资方案的问题化成了数学元素,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进而引导学生利用不同的函数图像分析了不同函数的变化趋势,使学生了解了几类不同增长函数模型的特点。之后,我将学生学过的函数知识与现实生活结合在一起,使学生了解了社会生活中普遍使用的函数模型,让学生了解了函数模型的广泛应用。最后,我让学生交流了这节课的学习收获。这样,我通过以生活情境增强学生的学习动力,进而提高了学生用已知函数模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顺利完成了提高高中数学教学有效性的任务。
总而言之,教学有效性的提高是从事教师职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作为一名高中数学教师,我们要拿出为了学生发展的教学态度,以有效的教学策略不断提高高中数学的教学目标,以求最终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马艳波.高中数学课堂教学有效性策略的实施[J].延边教育学院学报,2018,32(03):123-125.
[2]侯小畅,马文志.浅析如何提高高中数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J].中外企业家,2018(1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