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远大规划设计研究所 北京市 102600
摘要:“美丽乡村”建设已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代名词,全国各地正在掀起美丽乡村建设的新热潮,本文分析了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试图结合北京市规自委的要求解决村庄规划问题,为村庄规划编制提供参考。
关键词:村庄规划;编制内容;公众参与;风貌管控
一、背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是21世纪以来第17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三农”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要的领域之一,近年来我国持续聚焦“三农”工作,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农业农村得到长足发展,为提升“三农”工作质量和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当然,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我国村庄规划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如村庄规划脱离农村实际情况、规划方案“纸上谈兵”、缺乏落地实施性等。关于村庄规划的编制内容进入了新一阶段的探讨时期。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村庄布局规划(2017年—2035年)》和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农村地区开展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北京市规自委研究编制了《北京市村庄规划导则(修订版)》(以下简称《导则》),并选取了一些试点村进行村庄规划,目的在于指导各区开展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进一步推动北京市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北京市村庄规划编制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全市村庄规划编制情况
2018年全市第一批村庄规划要求1081个村需要编制村庄规划,1060个村完成编制,1056个村完成审批,完成审批比例达99.3%,完成效果较好。随着编制要求的不断细化及各种法规政策要求的出台,2019年全市第二批村庄规划要求1375个村需要编制村庄规划,968个村完成编制,仅22个村庄完成审批,完成审批比例只有1.6%。
(二)村庄规划编制需重点研究的问题
1.村庄规划与分区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存在不一致风险。
由于北京市各区县分区规划刚刚批复,乡镇层面国土空间规划处于尚未启动编制或规划处于启动初期,规划方案尚未稳定。村庄规划先行编制,部分乡镇出现村庄规划成果汇总后,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超出分区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确定规模的现象,造成该区域建设用地管控和用地减量难以落地。
2.部分村庄规划编制仍然存在村民参与不足问题。
在部分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中仍然存在规划与村民主体脱节情况,村民参与度不高,村庄规划不解决村民实际需求等问题。
3.村庄风貌管控亟待加强。
在入村调研中发现,由于村庄发展与管控间的不协调,部分村庄出现建筑风貌多样,出现了许多水泥盒子、瓷砖房、红瓦房、甚至有欧式建筑,同时存在着对传统民居进行破坏性改造的现象,导致村落整体风貌、自然环境受到破坏,影响了固有的乡村风貌特色。
(三)新时期的北京市村庄规划编制内容
1.做好村庄规划与分区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工作。
村庄规划中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与分区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规模有出入,是因为北京市的法定规划是自上而下、压茬推进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又加入了指标约束和各种空间要素的刚性管控要求,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开始的较早,这些要求是村庄规划编制缺失的部分。北京市规自委的要求是为确保各层级规划管控要求落实到位,请各区同步开展村庄规划相关校核工作,与分区规划进行充分动态对接,严格落实各类空间管控要求,避免已批复的村庄规划与分区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传导的刚性指标,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等核心管控指标产生冲突。
在《导则》中要求村庄按规划完整本与规划简本编制村庄规划。村庄规划完整本的内容要求明确生态底线优先,建立村庄全域规划管控思路,在落实刚性管控要求(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统筹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并结合村庄的不同情况有所侧重。村庄规划简本的内容应在村庄现状分析、对已有村庄规划实施评估、落实刚性管控要求(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结合村庄具体情况和待解决关键问题,在村庄农房危房改造、村庄基础设施优化提升、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村庄发展时序等中进行选择并有所侧重。在2018年编制的村庄规划,规自委仅要求城镇集建型村庄编制规划简本,仅保障村庄的近期使用,产业用地全部腾退。在2019年编制的村庄规划,规自委要求城镇集建型、整体搬迁型、特色提升型、整治完善型村庄均编制村庄规划简本,补足各村庄必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及基础设施用地,产业用地全部腾退,指标按照“拆五还一”后归各镇统筹考虑安排,在镇域空间规划中落实。这一版的村庄规划旨在落实减量任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补足公服及市政设施、明确村庄近期建设任务、控制村庄风貌等,有效缓解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等核心管控指标冲突情况。
2.悉心引导村民参与规划编制,强化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村民参与度不高是因为以往的规划工作给村民的印象就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但新时期的村庄规划更注重实施性。规划鼓励以村党组织为核心,以村民为主体、村委会为主导,通过共同建设、责任承包、联欢活动、竞赛排名等不同方式,在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文化推广、产品宣传、学习培训等方面开展公众参与,激发和调动村民参与美丽乡村规划与建设、维护村庄发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增强村民的凝聚力。
规划应在梳理乡村民俗、听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位规划的要求,结合村庄具体情况,提出在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产业协作、住房建设、违建防控、卫生保持等方面写入村规民约的规划内容,全面落实“门前三包”。
3.尊重传统的营造理念,打造淳朴的风貌特色。
在规划过程中积极利用村庄的地形地貌和历史文化资源,协调好村庄与周边山、水、林、田等重要自然景观资源的关系,形成有机交融的空间关系,塑造富有地域乡土特色的村庄风貌。村庄建设应体现对本乡本土历史文化的传承,强化村庄的乡土意识、风土人情,留住乡愁,激发本地民众和云云游子的爱乡情怀。
村庄建设应避免对地域环境大规模的改造,应保护村庄传统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环境。延续村庄传统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布局,提出对村庄传统形态、街巷走向与宽度、重要的公共空间和景观廊道等要素的保护要求和整治措施。规划方案应尊重和协调村庄原有地形地貌、建设边界、空间形态、街巷宽度、院落尺度、建筑布局等空间肌理和格局,并提出对建筑体量的具体要求。应考虑不同形式的建筑群体组合,丰富乡村建筑空间形态,避免建设简单行列式形态的建筑群体,避免简单套用城市住宅形式。鼓励采用或保留传统结构,运用当地传统工艺,就地取材,在提取、继承地方原有建筑形式的基础上适当进行创新设计,展现地方特色。鼓励一房一设计,尽量避免采用单一的标准化设计方案。规划中还应提出对院墙、大门以及建筑的屋顶、墙面、门窗等部位在样式、材质、色彩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结束语
乡村问题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在村庄问题诸多而不成熟的当下,我们虽不能通过一个规划解决村庄的所有问题,但是作为规划师的我们可以做一些能落实的实事,尽我们的微薄之力解决一些村庄问题,我们的付出也是值得的。
参考文献:
[1]《北京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