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是一组由多病因引起的以慢性高血糖为特征的代谢性疾病,是由于胰岛素分泌不足和(或)作用缺陷引起。长期碳水化合物以及脂肪、蛋白质代谢紊乱可引起多系统损害,导致眼、肾、神经、心脏、血管等组织器官慢性进行性病变、功能减退及衰竭;病情严重或应激时可发生急性严重代谢紊乱,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血糖高渗状态。2型糖尿病则是临床医学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糖尿病类型,我国糖尿病患者中约有90%的患者都是2型糖尿病。对已经诊断为糖尿病的患者,有一个总的综合控制目标,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应针对糖尿病患者采用科学、合理、基于循证医学的综合性治疗策略,包括降糖、降压、调脂、抗凝、控制体重和改善生活方式等治疗措施。那么2型糖尿病发病因素有哪些?患者的治疗药物有哪些呢?
一、2型糖尿病的发病因素
(一)精神因素
近十年来,中、外学者确认了精神因素在糖尿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认为伴随着精神的紧张、情绪的激动及各种应激状态,会引起升高血糖激素的大量分泌,如生长激素、去甲肾上腺素、胰升糖素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等。
(二)饮食因素
由于长时间服用加工处理过的精细食物,导致人体内缺乏大量微量元素以及维生素,增加人体出现糖尿病的几率。除此之外,随着当今社会竞争压力的逐渐增大,学生族、上班族普遍压力也比较大,导致学生以及工作人员常熬夜加班,吃一些不健康、高热量的快餐食物,致使体内血糖迅速增高最终患有糖尿病。
(三)体力活动以及肥胖
目前认为肥胖是糖尿病的一个重要诱发因,约有60%-80%的成年糖尿病患者在发病前均为肥胖者,男性腰围>90cm、女性腰围>85cm,排除其他继发性原因,即可诊断腹型肥胖。腹型肥胖又称“中心型”或“向心性”肥胖,呈“苹果形”体型,内脏脂肪超标是导致腹型肥胖的主要原因。内脏脂肪超标与糖尿病关系更为密切:损害胰岛β细胞功能,更易发展或加重2型糖尿病;胰岛素在体内的正常使用发生障碍;内脏脂肪与胰岛素抵抗存在明显相关性;与心血管风险紧密相关,大大增加冠心病风险。很少进行运动以及体力活动,是我国目前导致糖尿病患病几率升高的原因之一。
(四)遗传因素
糖尿病发病因素存在一定的遗传倾向,通常家族中存在的糖尿病患者时,该家族人员患有糖尿病的几率要比普通人稍高一些。
二、对于该病患者有哪些有效的治疗药物?
2型糖尿病是一种进展性的疾病,随着病程的进展,血糖有逐渐升高的趋势,控制高血糖的治疗强度也应随之加强,常需要多种治疗手段间的联合治疗。生活方式干预是2型糖尿病的基础治疗措施,应该贯穿于糖尿病治疗的始终。如果单纯生活方式不能使血糖控制达标,应开始药物治疗。2型糖尿病药物治疗的首选药物是二甲双胍。如果没有禁忌证,二甲双胍应一直保留在糖尿病的治疗方案中。不适合二甲双胍治疗者可选择α-糖苷酶抑制剂或胰岛素促分泌剂。如单独使用二甲双胍治疗而血糖仍未达标,则可加用α-糖苷酶抑制剂、胰岛素促分泌剂、二肽基肽酶-Ⅳ抑制剂或噻唑烷二酮(二线治疗)。不适合二甲双胍者可采用其他口服药间的联合治疗。两种口服药联合治疗而血糖仍不达标者,可加用胰岛素治疗(每日1次基础胰岛素或每日1-2次预混胰岛素)或采用3种口服药间的联合治疗。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受体激动剂可用于三线治疗。如基础胰岛素或预混胰岛素与口服药联合治疗控制血糖仍不达标,则应将治疗方案调整为多次胰岛素治疗(基础胰岛素加餐时胰岛素或每日3次预混胰岛素类似物)。
采用预混胰岛素治疗和多次胰岛素治疗时应停用胰岛素促分泌剂。
1、单药治疗
(1)、二甲双胍:二甲双胍是2型糖尿病患者的一线治疗用药,如无禁忌证且能耐受药物者,二甲双胍应贯穿全程治疗。二甲双胍的主要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从小剂量开始并逐渐加量是减少不良反应的有效方法。双胍类药物罕见的严重不良反应是诱发乳酸性酸中毒。双胍类药物禁用于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水平男性>1.5 mg/dl(133μmol/L),女性>1.4 mg/dl(124μmol/L)或肾小球滤过率(GFR)<45 ml/min、肝功能不全、严重感染、缺氧或接受大手术的患者。在使用碘化造影剂进行造影检查时,应停用二甲双胍48小时。
(2)、磺酰脲类:磺脲类药物如果使用不当可以导致低血糖,特别是在老年患者和肝、肾功能不全者;磺脲类药物还可以导致体重增加。有肾功能轻度不全的患者,宜选择格列喹酮。患者依从性差时,建议每天只需服用1次的磺脲类药物。
(3)、格列奈类:餐时血糖调节剂。可在餐前即刻服用。格列奈类药物的常见不良反应是低血糖和体重增加,但低血糖的风险和程度较磺脲类药物轻。此类药物在肾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4)、α一糖苷酶抑制剂:不增加体重,并且有使体重下降的趋势,可与磺脲类、双胍类、噻唑烷二酮类或胰岛素等联用。常见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如腹胀、排气多等。服药时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是减少不良反应的有效方法。单独服用本类药物通常不会发生低血糖,如果出现低血糖,治疗时需口服葡萄糖。
(5)、二肽基肽酶-Ⅳ抑制剂(DPP-Ⅳ抑制剂):单独使用不增加低血糖发生的风险,也不增加体重。
(6)、噻唑烷二酮类(TZDs):体重增加和水肿是TZDs的常见不良反应,这种不良反应在与胰岛素联合使用时表现更加明显。TZDs的使用还与骨折和心力衰竭风险增加相关。有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学会心功能分级Ⅲ级以上)、活动性肝病或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上限2.5倍以及严重骨质疏松和骨折病史的患者应禁用本类药物。
2、两种口服药物联合治疗
联合原则:同一类药的不同药物之间应避免同时应用;不同作用机制的药物可以两种联用,如需要也可2-3种联用。
3、胰岛素治疗
胰岛素作为控制高血糖的重要手段,根据来源和化学结构的不同,可分为动物胰岛素(第l代胰岛素)、人胰岛素(第2代胰岛素)和胰岛素类似物(第3代胰岛素);根据作用特点的差异,又可分为速效胰岛素、常规(短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包括长效胰岛素类似物)和预混胰岛素(包括预混胰岛素类似物)。推荐采用人胰岛素;费用许可时,可用胰岛素类似物。动物胰岛素常用于糖尿病酮症等需静脉滴注胰岛素时。
4、血压控制、血脂控制和阿司匹林的使用
在糖尿病肾病的患者中,采用降压措施,特别是使用ACEI或ARB类药物,可以显著降低糖尿病肾病进展的风险。对于年龄较大、糖尿病病程较长和已经发生过心脑血管疾病的2型糖尿病患者,应在个体化血糖控制的基础上,同时采取降压、调脂(主要是降低LDL-C)和应用阿司匹林的措施,以降低心脑血管疾病反复发生和死亡的风险,并且降低糖尿病微血管病变的发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