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优化高中体育教学,提高高中体育课堂教学有效性,是新课标对高中体育教学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学生体育综合能力的发展与提升的重要途径。基于此,本文将从“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个性差异”“鼓励合作,提高课堂教学实效”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谈一谈提高高中体育教学有效性策略探究。
关键词:高中体育;因材施教;合作学习
随着新课改的深入发展与完善,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以很难满足现阶段课堂教学需要,尤其对高中体育教学来说,若教师在实际教学中仍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方法开展教学的话,不但不大大扼杀掉学生体育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且也会严重阻碍学生身体素质的全面发展。因此,在新课改的大背景下,体育教师应秉持先进的教学思想与理念,认真践行新课改所强调的教育观、教学观以及学生观,积极创新体育教学模式与方法,以有效增强理论方面的知识底蕴,精华技能方面的技术水平,使课堂教学变得更为高效且实效。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提高体育教学有效性的过程是一个漫长且循序递进的过程,并非一日之功,为此,教师在实际教学中,要严格遵循教师职业道德理念,切不可抱有“一口吃个大胖子”的教学心理,严重杜绝“为了教学而教学”的不良行为。这样一来,才能够从真正意义上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真正将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一、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个性差异
因材施教,自古一来都是一种重要的育人原则,同时也是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基本前提,更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集中表现。另外,实践证明,每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其自身的学习能力或心理特征都具有一定的差异性,若教师在实际教学中仍然采用“一刀切”的传统教学方式的话,不但会严重扼杀掉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且也是一种不尊重学生的表现,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具有不良的负面影响。因此,在高中体育教学中,要想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一方面,教师必须要认真学习新课改下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要切实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立足于学生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或设计有效的教学策略,以此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动力,激发其内心的学习兴趣与热情;另一方面,教师也要切实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以最大限度地让学生都能够在有限的教学过程中学有所成、学有所获,从而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率。例如:在教学“球类运动”这一课内容时,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我会采用“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来指导教学。首先,我会为学生简单的讲解各种球类知识,诸如,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等学生熟悉的球类运动。
之后,我再拿出各种球,为学生展示每种球类的基本要领和关键动作,进而再根据学生的身体素质以及对球类运动的兴趣来将学生分为三组,一组为足球运动,一组为排球运动,一组为篮球运动,并进行组内教学,以此来让学生对最大限度的掌握所学球类的精髓,把球类运动作为自己的一项兴趣培养。
二、鼓励合作,提高课堂教学实效
合作学习法是新课改以来一种高效且实效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就将其应用于高中体育教学之中,既能够有效促进学生体育综合能力的发展与提升,也能够有效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与协助精神,对学生今后的体育学习乃至步入社会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因此,在高中体育教学中,一方面,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并按照“组内异质,组间同质”的分组原则将全班学生科学、合理划分为若干个学习小组,以充分发掘学生的学习潜力,帮助其取得最大、最优化的学习收益;另一方面,教学也要适当的开展一些体育竞赛活动(教学内容相关),并积极鼓励各小组学生参与其中,以此来有效培养学生良好的生生关系,营造出一种轻松、娱乐、和谐的学习氛围,使课堂教学变得更为高效且充分浓厚的趣味性,进而有效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与目标。例如:在教学“提高田径运动技能”这一课内容时,为了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我会以合作学习法来展开教学,首先,我会让学生自由选择自己擅长的运动项目,如“短跑、障碍跑、三级跳”等,接着,我将学生选择的体育项目进行归类,并对其进行科学、合理分组;之后,我再为学生讲解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并有序组织学生进行比赛,如,喜欢短跑的学生为一组,擅长长跑的为一组,同时,选出每组学生的最终获胜者。最后,在各小组学生比赛中,我也会以朋友的身份参与其中,适当的对学生的动作要领进行规范、调整,以此来有效提高教学实效。除此之外,在恰当的时机,我还会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从而让学生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和锻炼意识,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
综上所述,提高高中体育教学有效性离不开有效的教学策略。因此,作为一名优秀的高中体育教师,应切实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努力改变学科本位现象,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思路与教学方式方法,使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气氛中学习和锻炼,从而为学生今后的体育学习奠定坚实基础,身心得以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蒲虎军.高中体育教学的有效性及其提高策略[J].中国校外教育,2019(32):11+13.
[2]江军.提高高中体育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策略探索[J].课程教育研究,2018(06):19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