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电站移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模式研究

发表时间:2020/3/4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24期   作者:赵丹凤
[导读] 因为全球的工程建造项目的施行策略和现在水电水利工程的移民相关法律法规
         摘要:因为全球的工程建造项目的施行策略和现在水电水利工程的移民相关法律法规,有了关于移民工程项目的基本的四个建造管理方式。通过实践后,剖析了它独有的组织模式以及优缺点,并根据每种建造管理方式总结出了与之适应的前提条件。
         关键词:水电站;移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模式;探究
        
         具体来说,“把一个预想的方向当作根据,利用相关的科学技术策略,然后由一部分人有组织的把一个或多个存在的实物,不管是自然形成的还是人为造成的,转变成有着提前设想的意义的人造物体过程”就被称之为工程。总的来说,工程就是一部分人通过长期合作进行活动来完成某个目标的历程。在水利水电领域内,有一部分人称建造征地赔偿为移民工作,而另一些人称它为移民工程。为了人们更好地分辨,详细的给它定义,建造征地赔偿以及移民安排任务都叫做移民工作,而它里面触及到的专业性的工程复建、城镇集市迁居、建造农村的移民安排工作以及安排房屋建造等项目都叫做移民工程。
         由于国家发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法律法规471条指出,移民相关工作主要落实的是“政府和领导,分层管理,县是基本,要求项目负责人参加”的管理制度。在施行安排移民的工作时,地方的政府是项目施行的最终目标。根据它的建造特性可以看出,移民工程是非经营性的公共工程,然而和传统的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是大不相同的,它的建造资本是从水电开发物主来的。
         通过实践证明,即便政府会对施行移民工程物主的大概预算投资承担责任,然而移民工程相关工作还是存在传统的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工程的一些特性,进行工程实施时,会产生对工程的管理较为业余、工作期限推迟和超出大概预算情况紧要等现象。在较大型的水电站施工过程中,水库区域的移民任务大多建造的时间短、任务量大、工作太多或投资过大。在对移民进行安置时,移民任务的建筑对移民工作的全部进程来说极其重要,目前移民工作中最需要关注的便是怎样使移民项目特别是城镇集镇或是农村的移民安置地的建造和监管得到强化。
        
          1.对移民工程项目建造管理方式进行剖析
         按照现在的移民相关法律法规,水电工程工作得到批准后,移民工程任务要尽可能做到符合开始设计的标准。在对移民进行安置时,根据审核的大概预算投资,水电开发行业的主人和省级或是地方政府签下移民相关的合同之后,地方政府在对其进行实施。
         国外派生了很多关于建造工程任务的管理方式,例如:DB方式、DBB方式、CM方式等各种各样的方式。由于国家发布了《关于投资体制革新的决策》,当前社会上主要有四个根本的管理方式,包括对施工进行承包的方式、施工总的承包方式、施工总的承包管理方式以及工程总的承包方式。然而在移民相关工程上,当前我国对其的管理和操作方法并不是很专业,更是缺乏固定的建造管理方式以及联合组织方式。
         2.对移民工程项目建造管理方式的实践和探究
         由于现在移民任务管理制度的施行、移民任务的施行、工作以及责任的主要关注对象便是县级的人民政府。所以,在实施移民任务时,往往是县人民政府对其进行建造,仅很少数的工程是它所属单位负责的。对于不大相同的移民工程任务,其管理最重要的就是怎样选择适合且正确的组织方式。本文利用建立某个流域梯式水库电站的方式,探究了上面四个各不相同的建造管理方式。并且持续地对其进行研究,大概清楚了与每种不同的管理方式相适应的前提和它独有的组织方式。
         2.1 a方式。 县人民政府往往是对技术性不是很强或者任务量较小的移民工程任务进行建造。操作时大概有三个组织模式,第一,对暂时的管理组织进行建立,县管理组织把策划的施工图纸,工程工作或监管工作交给暂时的管理组织对其进行实施。由实践可知,这种方式有一些传统的非经营式政府投资的工作里的缺点,而且策划的工作不固定,管理也不够有序。

另外,项目所处的地点太过偏远,施工的环境不好,地方政府根据基础的建造工程购买的承包商家的分包情况太过严峻,分包商家大多是资历一流,队伍却是三流的,团队技术不够专业,工程的品质,进程以及投资都不好掌控。所以,由实践可知,这种a方式只符合常规的移民工程的标准。
         2.2 b方式。以a方式为根本,使工程的管理力度得到加强,并且不断提升品质,进程和投资的掌控程度,与高级的人民政府合作共同指引或进行监督管理工作,与建造企业协作管理。和a方式的组织方式一样,然而承包全部工程的管理企业让进行水电建立的业主与省级建造管理机构和省级移民管理组织协作,交给一个项目管理机构强化其监管力度,特别是使承包商家资历的管理得到加强。由实践可知,如果地方政府把工作交给承包全部施工的企业进行管理,效果并不会太好,而且不能使承包商家感到强有效的威慑力。在对其进行实践时,即便b方式在品质,进程以及投资掌控上效果都比a方式要好,然而同位一体化以及分包太过严峻的情况仍然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并且由于参与的机构太多,不利于各方的交流沟通。因此,b方式也是更加符合常规性的移民项目的标准。
         2.3 c 模式。针对综合性较强的移民工程任务,特别是那些较大型的城镇集镇,大多是省级政府选出承包全部工程的企业、监管机构以及策划机构或给出一些建议,对市级政府对其监督管理以及指引力度进行加强,县级政府则是对其进行建造,来达到工程建造的需求,防止出现a、b方式里的不足之处。这种方式是机构里最好的一种方式,把移民工程工作当作一种政治性的任务。市级政府往往会和承包全部工程的企业签下一定的合同,把节点的方向和责任确定下来。主要是市级政府和承包全部工程的企业以及监管机构、策划机构签下协议,和a的组织方式一样。由实践可知,c方式里承包全部工程的企业技术专业性很强,它的品质以及进程都能得到很大的保障,然而施工时还是会出现严峻的同位一体化情况以及不好监管的难题。在实践时同样对那些较小型的城镇集镇的迁移建造工程进行了探究,让县级政府根据常规的规模购买或选择承包全部工程的企业,还是有a、b方式里的困难。由实践可知,c方式更加符合较大型的综合性强的移民工程任务的标准,特别是在城镇集镇迁移建造方面上。
         2.4 d 模式。针对技术专业性较强的移民工作,往往是地方政府对承包全部工程的企业或工程监管机构进行购买,来加快移民工程的进程。这种方式在我国叫做“代建”形式,而在国外,叫做EPC形式。要想使水电建造业主管理上的优点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我国大多数较大型的水电站往往是根据地方政府商业水电建造业主落实“代建”形式的。由实践表明,d方式对工作的进程、品质以及投资掌控有很大的益处,然而,它需要水电建造业主有较高的标准,并且不宜进行交换迁移。以实践为根基,对其进行汇总剖析,在做出一些适当的策划,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3.结语
         根据某个流域的梯式电站的实施状况,可有目的的使用c、或d这两种建造管理方式,使城镇集镇的迁移建造工作以及掌控性移民工程任务的进程得到很大的保障,给准时实现安排移民的工作以及尽早建立基本设施营造了前提条件,使水电站的蓄水工作可以及时完成。防止出现a或b两种方式里的不足之处,对这个流域的梯式电站的建造进行探究,确保可以按时达成移民的迁移工作。
         根据实践证明,在移民工程任务中使用的这四种管理方式有好处也有不足。在对其进行实施时,相关机构要积极配合,一起克服工作中出现的种种不利于对工程进行转移交接任务的困难。根据现在的移民工程管理制度,要使综合性的设计代建以及监管工作得到最大的发挥,特别是在对变更管理进行策划时,更需使其的监管力度得到强化。
         往后,我们必须坚持进行实践探究,尽力使移民工程任务的建造管理制度以及程序得到完善,才可以有一个更加稳定的,统一的建造管理体系或组织模式,使我国这方面的技术得到补充。
        
         参考文献:
         [1]孙猛.国内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比较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2.
         [2]刘凌志.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2.
         [3]康香萍,郭红英.国内外常用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综述[J].中外公路,2010,30(2):24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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