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底之前,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以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站和提供播客、博客、手机视听服务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网上淫秽色情和低俗不良信息的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对网上含有淫秽色情、低俗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栏目、标题、视频做一次彻底地清理,为人民群众在春节期间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互联网环境。
互联网协会有关人士表示,其实早在2004年广电总局就颁发过类似规定,但此次和信产部联手下发此规定则明确了由广电总局负责视频节目的监管,而信产部负责资质的审核。
国家广电总局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官员说,推出《规定》是为了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网络健康、持续的发展,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政府引导和规范的目的。
而市场上的也有两种说法:一种声音认为,正是看到了视频网站的巨大市场,相关部门才会通过出台这样的政策,给以后的审批部门留下生杀大权,使得利益重新分配;另一种声音认为,监管部门已经越来越认识到,视频网站不再仅仅是创新型的科技企业那么简单,而是真正成为了一种媒体。那么对其进行严格的行业监管就是非常正常的了。
对于大多数的视频网站他们目前关心的不是以上的任何一种声音,他们更关心面对《规定》和细则,以及以后有可能出台的别的什么规定,他们该怎么办?
认真研读《规定》,你会发现《规定》除要求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要拿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外,从事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和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的,还应当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由此可以肯定的是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对一些恶搞、软色情等内容限制得非常严格,这有利于净化网络环境。另外,一系列政策出台背后也会提高网络视听媒体的门槛。
在政策的打击之下,必然伴随着视频网站法律结构的更加混乱。业界认为这会使投资变得更谨慎,对这个行业的态度会更倾向于观望。而一旦投资停止,需要“烧钱”为继、盈利模式尚不清晰的视频网站将面临一个真正的“严冬”。
在可以预见的即将大批死掉的网站中又会出现如下三类:一是因为违规、违法而死掉的网站;二是因为没有盈利而死掉的网站;三是没有拿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而死掉的网站。
前两种网站死掉无可厚非。第三种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盈利但没有拿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网站,另一种是依靠风险投资即将盈利但没拿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网站。这两者的处境又有所不同,前一种只要全力去拿许可证就可,后一种恐怕首先要说服投资方不撤资,这个难度目前看起来比拿许可证更难。
业界人士认为,拿到执照的内资公司并入或附属于某一家国有单位之后,即使国家允许外商独资企业继续运营广告公司,保证其收入流不受太大影响,但形成更复杂的结构难以避免。这是风险投资商最不愿意看到的。
风投退出投资企业,无非企业被收购和上市两种路径。国有资本可以出资多少收购视频网站甚至是否会收购,风投心里都没有底。而上市的希望也因为法律结构的复杂而日渐渺茫。如果无法成功退出,前期几千万美元的投入将无法获得收益。
软银中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宋安澜博士表示,如果真的需要国资控股,对风险投资来说是很大的打击。“尤其是如果要再融资或上市,跟投资商解释的时候将会面临很大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