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世纪”特点:争夺海洋资源、控制海洋空间、
抢占海洋科技“制高点”
走向海洋是所有强国相同的战略选择和道路。随着海洋研究、开发和保护事业的不断深化和发展,各沿海国将会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重视海洋的战略地位及其重大价值。
以争夺海洋资源、控制海洋空间、抢占海洋科技“制高点”为主要特征的21世纪国际海洋权益斗争呈现出日益加剧的趋势。海洋划界争端、海洋渔业资源争端、海底油气资源争端、深海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以及深海生物基因资源利用的竞争更加激烈。
维护海洋权益是一个综合的、多领域、多方面、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海洋领域斗争,将超出以往控制海上交通线和战略要地以及通过海洋制约陆地的性质,发展为以海洋空间和资源为中心的对海洋本身的争夺,成为关系到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性争夺;争夺海洋的力量将由单纯的武装力量发展到政治外交力量、经济开发能力和海洋科技力量与军事力量相结合的综合海上力量。
海洋具有资源和空间的复合性强、海水和生物资源流动性大、国际敏感度高、投入大且风险高、未知领域多等特点,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迫切需要以高科技为支撑。在海洋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的发展方面,目前的国际趋势是从过去单一学科研究向以海洋整体生态系为对象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方向发展,重大综合海洋科学研究活动活跃。海洋科学研究已经从传统的纯海洋科学研究向业务化海洋学、军事海洋学等方向发展;利用海洋高新技术对天然气水合物、深海矿物、生物资源、深海生物基因等新型海洋资源的研究和开发利用,已成为近期海洋科学研究的热点。
竞相控制更多的海洋空间和海洋资源是“海洋世纪”的特点。《公约》赋予宽大陆架沿海国可以拥有200海里之外的大陆架的权利,这是沿海国可合法地扩大管辖海域的最后一个领域。为了切实运用《公约》最大限度地扩展海上管辖范围,争夺具有战略意义的海底资源,自2001年俄罗斯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出世界上第一个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以来,世界海洋上掀起了一场“海底圈地运动”。
根据《公约》第76条和附件二的有关规定,俄罗斯于2001年12月20日向“委员会”递交了划界案,主张其陆地领土沿罗蒙诺索夫海岭和门捷列夫海岭向中北冰洋自然延伸,因而主张其对北冰洋约120万平方公里的海床和海底拥有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委员会”经过审议,于2002年6月27日做出结论,认为俄罗斯所提供的科学证据不足以证明俄罗斯可以这两个海岭为依据提出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主张。尽管如此,根据《公约》和“委员会”有关规则的规定,俄罗斯还有权利可以再向“委员会”提供新的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合法性,否则,其所主张的区域将是属于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国际海底区域。
继俄罗斯之后,澳大利亚、巴西、新西兰、爱尔兰、英国、西班牙和法国等都已先后向“委员会”提出了确定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线的划界案。其中,俄罗斯主张的外大陆架范围到达北极点;澳大利亚所主张的外大陆架面积共达300多万平方公里,其中包括一块南极大陆的自然延伸部分,实际上澳大利亚的主张已经达到南极点。如果这些主张得到“委员会”的认可,那将意味着作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国际海底区域的面积将大大缩小。因此,此动向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
总之,海洋政治经济领域的斗争直接影响着海洋安全,形成以维护海洋权益为中心的军事防卫任务,局部地区甚至出现争夺海岛主权、争夺管辖海域、争夺海洋资源的海上军事对抗或冲突。
中国篇:不容乐观的海洋环境
我们要从新时代的国家安全、海洋安全、海洋权益、战略资源基地等高度来考虑海洋问题,把建设海洋强国作为一项重要的历史任务。我国要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保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就一定要走向海洋。
海洋边界复杂、划界任务繁重
我国尚面临着繁重的海上划界任务。我国濒临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个海区。依据《公约》,我国可以主张300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渤海为我国内海,没有划界任务;其他三个海区分别需要与八个海上邻国进行海洋划界。据初步统计,我国需要划定的海上界线约长7400多公里,但迄今,我国仅完成了第一条海上界线的划定,即中越北部湾海洋界线,长约506公里。我国的海域划界任务复杂而繁重,双边或多边争议海域面积达150多万平方公里,占我主张面积的52%。
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方面,除长期存在的岛礁主权争议、海洋油气和渔业资源争夺以及海域划界争端等仍然继续存在之外,200海里以外大陆架主张的新趋势必然对我国海洋权益带来新挑战。一方面,这将必然使我国在南海与周边国家之间的海上争端增添新内容,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另一方面,包括日本在内的一些国家,在我台湾以东海域以及太平洋海域可能提出的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区域,将直接对我国在该海底区域的权益,包括海底矿产的勘探、海洋科学调查和研究、海洋战略空间等造成重大影响。如果处理不当,则很可能对我国与周边国家关系造成影响。
强健中国经济
发展的“蓝色大动脉”
和重视“最后一次机会”
21世纪,全球海洋热的大趋势使中国无法忽视海洋。中国要复兴,就必须成为海洋强国。要从新时代的国家安全、海洋安全、海洋权益、战略资源基地等高度来考虑海洋问题,把建设海洋强国作为一项重要的历史任务。
纵观几十年的发展趋势,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海洋权益的内涵和范围也在不断扩展,现在已经自然地发展到了必须“走出去”的历史阶段,客观上提出了要有足够的能力保障这种发展的需求。海洋已经成为维持我国经济发展运行的“蓝色大动脉”。我国海洋权益的内涵和范围逐步从近岸走向近海,从周边海域走向世界其他海域。这是我国和平发展进程中无法回避的重大战略问题,我们必须审时度势,积极稳妥地维护和增进我国的海洋战略利益。与此同时,这些发展也对我们维护海上安全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所面临的海洋维权形势也更加复杂和严峻。而目前我国综合性海上力量,包括军事、行政管理和执法、开发利用和科研等多方面力量,离能够为“走出去”总体发展需求提供足够的保驾护航能力的要求还相差很远。
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我国对世界海洋领域一些新出现的和潜在的战略利益尚未有足够的认识。一是,上世纪末以来,天然气水合物、富钴结壳、热液硫化物和极端环境下的深海生物基因资源等一系列前所未有的科学大发现,不仅促进了深海科技的发展,也为各国带来了尚无法准确估量的战略性利益。有实力的沿海国正展开一轮以高科技和高投入为基础条件的“深海底大发现”运动。而我国在这些方面的战略利益所在、这一切对我国可能的影响等问题尚有待详尽的分析评估。二是,宽大陆架沿海国正在掀起“海底跑马圈地”运动,这是沿海国可以合法扩展本国管辖海域的最后一次机会。韩国、日本、马来西亚和越南等周边国家都在抓紧调查和准备,这对我国也是个新挑战。
在上述潮流中,无论是在海洋高新科技的发展和投入方面,或是与高新科技已经紧密相连的国际法律研究方面,更重要的是思想认识方面,目前我国都与国际上其他国家存在着较大差距。
政策建言:
尽快制定国家海洋政策
一是,需要不断增强全民的海洋意识。提高全民、特别是各级决策和管理层的海洋意识是一件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2006年1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提高海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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