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再遇见你是11年后。那一年,母亲去世,临终前她告诉了我一个埋藏多年的秘密:11年前令我们的女儿烫伤的人并不是你,而是小妹。
那锅开水本来是放在炉子上的,是小妹把它移到了地上,因为她想用炉火烤一张凉了的饼,完了却忘了把水放回去。“这些年,我一直都很内疚。”母亲抓紧我的手,“有机会,你一定找到她,对她说声对不起。”
小妹始终在一边低着头,渐渐地从抽噎到放声大哭。
我听着母亲的话,突然觉得你很可怜——那锅伤害了你女儿并直接导致了你婚姻破裂的水,并不是你放到地上的,你却连这样关键的情节都毫无印象。
你真是活得太稀里糊涂了,这是你的第六宗罪。
两周后母亲走了,我辗转了很多地方才找到你。让我惊讶的是,你没有再婚,而且就住在我所在的城市的郊区。简陋的出租屋里,堆满了捡来的废纸烂铁。
你更老了,四十多岁的人,看上去像有六十岁。
听我转述完母亲的活,你笑笑:“我知道,我当时看到小妹的样子,就知道水是她放在地上的。”
我几乎是瞠目结舌了:“那你为什么从来不说?”
“说了又有什么用呢?女儿已经那样了。再说,小妹当时还是个孩子,怎么能背得起这样大的罪?”说着你低下头去,“况且,你要和我离婚也不仅仅就是因为那事,我知道你一直不喜欢我。”
我怔在那里,突然发现这么多年来,我一点都不了解你。
4
我开始隔三岔五去看你,慢慢地知道一些我所不知道的事。
你从小家里穷,孩子多,于是每次吃饭你总是早早放下碗筷,笑呵呵地看着兄弟姐妹围着桌子抢来抢去。排行第三的你,因此成了他们中最瘦小最虚弱的一个。
你是如此善解人意,以至于后来你大哥娶老婆送不起聘礼时,父母第一个就想到了把你嫁掉。
在新的家里,除了要忍受我们眉梢眼角的挑剔,你还要忍受各式调料的折磨,你装惯了地瓜和玉米棒子的胃,日日被花椒辣椒姜蒜醋酒折磨得疼痛难忍,你的胃病大约也就是在那时候埋下了根基。
你知道我不喜欢你,但依然没法不牵挂我,所以明知道会挨我冷眼,你还是硬着头皮去了省城。在我以开会加班的名义想方设法躲着你的那半个月,那些男同事女同事每天陪你聊天给你买零食吃,你走的前天他们还集体凑钱送了你一件新衣服。他们并不像我以为的那样轻视你,他们感谢你为他们洗衣服、煮汤、打扫房间和楼道,就像他们的母亲那样。
是的,母亲。你其实一直是那么合格的母亲。所以离婚时,你坚持让女儿跟着我。因为你知道,只有这样女儿才会吃饱穿暖,才可以正常地接受教育。但你又始终放不下她,于是你在离她所在的城市不远的地方租了房,这样你每天拣破烂时都可以经过她的学校,偷偷地看她一眼。知道得越多,我就越难过。开始想着要为你做点什么,我应该经常把女儿带来见你;我应该领你去医院仔细检查一下你的胃;我应该另外给你再租一套房子……只是这些计划一个都还没来得及实现,你没有等到那天。
你死了,死于胃癌。
你的遗言只有一句话:别让女儿来送我,更不要让她知道我是谁。
你是这样一种人,一种和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相反的人:你爱所有的人,除了你自己。你像一面魔镜,照出人性深处的丑陋,在后来漫长的岁月里只要一想起你,我就良心难安。
这是你的第七宗罪,也是你惟一被确认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