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第一次见你是22年前。那年你20岁,可看上去黑而瘦,像一片被挤干水分的叶子,苍老枯皱,嗅不出丝毫年轻女人的气味。我当时就蔫儿了,对母亲说:“我不干,就这样一个人,怎么值5000块?”
母亲叹口气:“好歹能暖暖脚,总比热水袋强吧?”
后来母亲又和你家人一再议价,谈到3000块。你低眉顺眼坐在旁边如一块木头。
你丑而迂,这是你第一宗罪。
仅仅如此也就罢了,结婚后我很快发现你的第二宗罪:笨。你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到田里割半个小时的水稻就会气喘吁吁,连我刚上初中的小妹手脚都比你利索。
母亲只好安排你在家里做饭,可你连饭也做得不像话,那些水灵灵的蔬菜瓜果,到你手里不知怎么就清汤寡水无滋无味。
调教好几次后你总算强了点儿,可那以后你在饭桌上总是有一筷子没一筷子地不带劲,搞得我们全家都没有食欲。
家人的态度让我对你更加讨厌,好在婚后第三年,我幸运地在省城找到一份临时工作,不用再成天对着你的苦瓜脸。
好几次你都要来看我,每次我都无比坚决地拒绝了。但那年你还是来了,背着一个硕大的装化肥用过的纤维袋。
你的到来在单位的集体宿舍引起轰动,同事们一窝蜂涌到我宿舍里。他们笑着、推搡着、交头接耳着。我的脸比那个夏天的太阳还烫。你却不停地从纤维袋里拿葵花籽,拿花生,拿地瓜,拿腌萝卜,热情无比地说:“吃,都来吃。”
你在那里只呆了半个月,半个月后就被我强行送上了火车。你走后很多人见到我依然不厌其烦地问:“嫂子呢?”这令我对你简直恨之入骨——你丑你土你笨也就罢了,你为什么一定要来出我的洋相呢?
你不识时务,这是你的第三宗罪。
2
但一年后我们的关系有了稍微的缓和,因为肚子迟迟不见动静的你终于怀孕了。十个月后你生下了女儿,女儿有着粉红的小脸粉红的手脚,依偎在愈见干枯黑瘦的你身边,仿佛老树上的花朵,让我惊讶。我尽量轻柔地抱起她,第一次对你心怀感激。
接下来我们度过了婚姻中最平和的四年。这四年里我每年回家两次,眼瞅着女儿一次比一次出落得伶俐可人;而我自己在单位也混得不错,顺利地转了正,还分了一个单间房。生活和事业上的顺心如意,让我觉得你看起来不是那么不顺眼了。
但就在这时候,祸从天降。那天,你在家里煮饺子,烧了满满一锅水,这时候有人在屋外叫你,你应声出门。几分钟后,你听到了女儿尖利的惨叫。女儿的右手伸进开水里,手臂迅速地红肿,锃亮硕大的水泡迅速地,一个接一个地,从皮肤里往外冒。
因为乡下医疗条件太差,女儿没能得到及时救治,伤口很快发炎溃烂,五个手指失去了应有的功能,连最普通的蜷曲也不能。
作为一个母亲你连自己的女儿也没有保护好,这是你的第四宗罪。
半年后我提出了离婚,让我诧异的是,一向不喜欢你的父母和妹妹,在这件事上反响强烈,小妹甚至说,你要是抛弃了嫂子,你就不是我哥。
离婚的事就这样多拖了两年。两年后,我遇到现在的妻。这一次所有人都知道拦不住我了。你也没有拦我,你说:“我只有一个条件,就是女儿得跟着你。”
我本来以为,你说的应该正好相反。你太自私,这是你的第五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