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琴是中国古代艺术殿堂的瑰宝,也是传统人文精神的符号化象征。透过音声的演奏和表达,具体的古琴形制完全可以显示出形上之“道体”,将人带入诗意般的人性化艺术境域。或者说“道”的世界能够在琴音中显现出价值和意义,给予我们一个活生生的美与善汇聚合一的实存感觉经历。形上之“道”透过感性形式的“琴音”而显现,感性形式的“琴音”就是形上之“道”的存在方式。因为“琴音”不是纯粹的“声音”,它携带着意义和价值,本身就是“道”的存在,是实存生命的诗化自觉和吐露,甚至古琴的形而下的形制法象也暗合着“道”的信息,如桓谭《新论·琴道》所说:“神农氏继伏羲而王天下,亦上观法于天,下取法于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削桐为琴,绳丝为弦,以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和焉。”(注:参见桓谭著《新论·琴道》,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63页。)古琴在这里不仅是人文精神的体现,而且更是天地精神的象征。古琴本身及其艺境化的音声,正是以“道”的存论方式,通过心灵的诗化“言说”,展示了中国人对“通神明”、“合天地”的永恒历史性追求。
古琴虽然是人的“作品”,但从“万物一体”的角度说,或者从中国文化的视域看,仍然是“道”而不是“人”,才是古琴的存在论依据。人虽然不是古琴的存在论根据,但古琴及内涵于其中的“道”的意义,却只向人显现或展示,要通过人来领悟和体会,不能离开人的“人文性”活动,尤其人的交往性“理解”和“沟通”活动。与动物只有演进自然史不同,人文活动必然有自己的“历史”。而古琴作为人的“作品”,自然也可以追问它的起源,考察它的流变,于是它也拥有了自己的“时间性”和“历史性”,成为人文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中国人长途跋涉的“心路历程”,以无数的缘聚缘散的方式演绎出丰富的文化事象,开启了人世间追求精神超越与心灵自由的艺境般的光明。伯牙与钟子期的故事之所以千古流传,一方面说明音乐艺术需要通过欣赏者(他人),才可能在历史文化中保存和流传,从而成为历史文化中的真正存在。因此,历史也可说是不断创造和保存以古琴音乐为代表的艺术精神的历史,是历史性的人群不断丰富和发展古琴及其他优秀精神文化的历史;另一方面,它也代表了中国士大夫知识分子追求“知音”的文化努力方向,因为在中国人看来,音乐的意义只向能欣赏它的人呈现,只为与演奏者同发于一境界的欣赏者和理解者打开,甚至只为“知音”而存在。聆听不仅是听见了它的“声音”,更重要的是“理解”了它的“意义”。伯牙与钟子期正是在音乐艺术上同发于一境界的典范。他们不仅以演奏与聆听的方式实现了音乐的存在,而且也完成了活生生的精神生命与心志情感的“交流”。这种“交流”不仅是以理性为中心的理解性“交流”,而且更是表征心志意向的情感性“交流”。“交流”并不局限于人的世界,甚至可以扩大到其他一切“有情”生命。《荀子·劝学》便说:“昔者瓠巴鼓瑟而流鱼听,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注:参见荀况《荀子·劝学》,见王先谦《荀子集解》,《诸子集成》第二册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6页。)音乐既然能够为一切知觉现象的存在所感知,也就有可能产生感应或感通的效果。这是对音乐不可思议力量的赞叹。虽然我们不能说“流鱼”、“六马”就是“知音”,也不能说它们就“理解”了音乐的“意义”,但我们却必须承认它可以“听”到琴瑟的“音声”,能够从中获得与本能性的生命节奏相应的“快感”。果如此,则具有灵性心灵和生命的人,他的精神世界和情感天地,又怎能不为音乐所撼动,不在音乐中“移情”忘我,并在强烈的共鸣中呈现率真的“天性”和本真的“性情”呢?嵇康《琴赋》便说:
“性絜净以端理,含至德之和平,诚可以感荡心志,而发泄幽情矣。是故怀戚者闻之,则莫不[XC;%40%40]懔惨凄,愀怆伤心,含哀懊咿,不能自禁。其康乐者闻之,则欨愉欢释,抃舞踊溢,留连澜漫,嗢噱终日。若和乎者听之,则怡养悦愉,淑穆玄真,恬虚乐古,弃事遗身。是以伯夷以之廉,颜回以之仁,比干以之忠,尾生以之信,惠施以之辩给,万石以之讷甚。其余触类而长,所致非一,同归殊途,或文或质,总中和以统物,咸日用而不失,其感人动物,盖亦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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