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国内和平协定草案》过程中,南京政府代表团提出了40余条意见,中共接受了20余条。4月14日。周恩来和张治中就协定草案全部内容要点再度具体交换了意见。4月15日晚7时,中共代表团将最后定稿的《国内和平协定》送达南京政府代表团。
4月15日晚9时,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第二次正式会议。先由周恩来把《国内和平协定》的最后修正要点,亦即南京国民政府代表团所提修正之点加以说明。周恩来强调指出,《国内和平协定》不仅吸收了各位大部分的意见。而且也采纳了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沈钧儒、马叙伦、黄炎培、谭平山、彭泽民、蔡廷锴等人士的建设性意见,最后由中共代表团定案,是不可变动的定稿。“我们期待南京代表团同意这个协定,接受这个协定,签字在协定上。”尔后,周恩来郑重地宣布。谈判以4月20日为限期,南京代表团是否愿意于协定上签字,须于4月20日以前表明态度,4月20日为签字日期,“我们只能约束到本月二十日为止,到那时还不能获得协议签字,那我们就只有渡江,不能再拖延到二十日以后了。”
在这次正式会议上。张治中也作了较长的发言,发言说:“在我们代表团的立场来说,这个《国内和平协定》既然是最后的文件,我们对它如果认为是完全对的,就答应签字:认为不能签字就不签字。不是说还有商量,还有字斟句酌的余地。只是同意签字,不同意就拉倒。如果‘最后文件’是照这样解释的话,那么我们代表团同人现在就没有再发表意见的理由,也没有发表意见的必要了。当然,我们的政府正等待着我们代表团的报告,这次会议之后,我们还是继续研究,准备把我们的意见报告政府,请示它作最后的决定,然后再来答复中共代表团。”张治中还说:“对于这一个问题。我不能再有话说下去。不过我想提出一点个人的意见和感想。我要再说明:这是我个人的意见和感想,而不是代表团的意思和感想。”张治中看了一眼周恩来,继续说下去:“中国有一句古话,也许恩来先生会觉得有封建意味。就是‘兄友弟恭’,我觉得其中有真理存焉。打个比方,国共两党之争,好比兄弟之争,同是中国人,同是一个民族,今天谁吃了亏,谁讨了便宜不必太认真。大哥管家管不好,让弟弟管,没有关系,‘便宜不出外。’过去做哥哥的虽有错误,自己感到惭愧,但是自己的弟弟能够担当起来。把家当好,自己也实在感到光荣……做大哥的。不但对于弟弟的能干。能担当重大责任。表示敬重高兴,而且要格外帮助他。使他做好……以上只是我个人的意见与感想,假使有不对的地方,希望恩来先生和诸位代表先生加以原谅”。
张治中发言时,周恩来耐心倾听,聚精会神。周恩来和张治中不是初交,而是多年的挚友。黄埔军校初办时,张治中就进了黄埔,后任黄埔第四期军官团团长,时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的周恩来从那时开始就与他共事。二十多年来,周恩来对张治中为人公正、厚道、刚直不阿的性格和为国家民族而奋斗、为祖国的和平事业而奔走的精神,是熟知的,也是非常尊敬的。但即便如此。在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周恩来不回避谈出自己的意见。对张治中的发言以及“个人感想”。周恩来不能同意,他当场表明了态度。周恩来说:“刚才文白先生说的几句话,我不能不辩白一下。就是对于‘兄弟’的比喻。假使文白先生说双方的关系等于兄弟一样,是指两个代表团的立场,那么我们都是为和平而努力的,我们很愿意接受。过去大家虽有不对,今后大家仍可以一道合作。但是如果拿过去国民党20多年来。尤其最近两年又九个半月的蒋介石的朝廷来说。这就不是兄弟之争。而是革命与反革命之争!孙中山先生当年革命的时候,对清叶赫那拉氏进行的斗争,就不是兄弟之争;对袁世凯的讨伐,就不是兄弟之争:对曹、吴的声讨,就不是兄弟之争。都是革命与反革命之争。如果说是兄弟之争,孙中山先生是不会同意的。对于这一点,中国共产党不能不表示它的严肃性。说是兄弟之争,如果把蒋介石朝廷和一切死硬派也包括进去,就失掉了它的严肃性。孙中山先生过去领导的多次革命的失败,也是教训之一,等到国共合作后,才补救过来了,但是以后蒋介石叛变了。我们今天愿意与一切可能合作的人合作。愿意与一切可能团结的人团结在一起。中国现在人口的90%1)~I-是劳动人民。这是最广大的基础,其他如地主阶级的开明分子也可以合作。中小资产阶级也可以合作。至于知识分子。当然更可以合作。这是最广大的合作,可以达到与全国人口90%的人们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