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是在自己的土地上,人们自然不会竭泽而渔,那可不符合自己的长远利益。观察发现,在自己的土地上,印第安人都实行非常谨慎的打猎安排,他们并不贪得无厌、鼠目寸光。相反,他们非常克制、富有远见。比如他们主动把自己的土地划为几块,然后在不同地块轮流打猎,尽量不猎取怀孕的母兽,在动物繁殖期内减少打猎量等等。由于明确的土地产权制度,这些地上的动物就成了他们的私产。人们对于自己私产的热心和细致关怀,即使是最狂热的环保主义者也无法比拟。同时,在这些已有了土地产权的地区,人与人之间的道德也做了相应调整。以前的印第安人更习惯于平分猎物。但后来就变了,人们更愿意强调东西“是我的”。即使是饥饿的人不得不猎取动物充饥,按照习俗要求,他可以把肉吃了,但一定要把皮毛留给土地的主人,否则就要遭到谴责和报复。
而在那些内陆地区,由于距离遥远,没办法进入贸易行列,人们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多多地打猎,也就没有必要花心思划分彼此的土地界限。这时,可以说,产权制度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没必要的奢侈品。可见,相对于海边的印第安人,内陆的人们并不是不懂经济,也不是观念落后。他们只不过是面临着不同的外部条件而已。
还有一种原因导致了不同的土地制度:森林和草原的差异。一般来说,森林地区比较多地实行私有土地制度,而草原地区则更多见共有土地制度。按照上述的逻辑分析,不难发现答案。首先,森林地区的动物品种比草原地区要多得多,经济价值要大得多。其次,森林地区动物的流动性要小一些,它们往往固定地居住在某个地方,人们可以比较容易地把动物限定在某个范围内。这时,划分土地产权才可以同时有效地划分土地上动物的产权。而在草原地区,动物往往游来荡去,活动范围较大,它们的习性是在一片广阔的土地上随意来往。因此,在草原地区,划分地权的作用就要差得多,人们自然也就不愿意在这方面花费资源了。
对印第安人的观察研究加深了人们对产权作用的认识。人的行为,除了给自己谋得利益以外,还会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他人。一个人猎取了某个动物,其他人自然就得不到了。在皮毛贸易出现以前,这种矛盾当然也存在,但并不尖锐。这时,就不值得建立产权制度来解决这个问题,得不偿失。皮毛贸易出现以后,这种矛盾就变得尖锐了。如果人们不克制自己的行为,人们之间很快就会直接对立,乃至大打出手了。这时,就值得花费一些资源来建立划分彼此界限的产权制度。当人们有了自己的明确地盘以后,他所要做的实际上对自己“克制”,他不再需要对别人克制了。如果他在自己的地盘上多多益善地打猎,很快他就会发现自己再也找不到什么活着的动物了。等待他的也就只有贫穷了。
总是有人希望能创造出市场经济以外的替代手段,同样帮助人们实现“克制”。为此,他们在道德上攻击人们的欲壑难填,呼吁人们不要贪得无厌,希望人们为了环境、为了后代、为了他人,主动地做出牺牲。但呼吁者不喜欢产权制度,他们往往认为这是冷冰冰的、缺乏人性的、试图瓜分世界的自私自利的制度,结果就是,呼吁者无一例外地得到失败。他们把自己的失败归因于人们的道德堕落。但其实错的是他们。他们缺乏对人性的洞察,他们不了解人们行为的现实条件。他们提出的所有替代解决方案,几乎都是刻意建立的,往往依赖某些政治过程,以压制人性、改造人性,也就是反对人们的自由选择为主要手段。
与这些反人性的替代方案相反,产权制度不必依靠外来导入,只要没有刻意的压制,只要现实条件需要,人们会自发产生出适合的产权制度,这是他们用以解决所面临问题的一种办法,而且是他们承担得起代价的办法。这个过程,是市场经济制度发展的一部分,而不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
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正在于自由。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市场经济所需要的不是“建立”,而是“排除”,尽可能排除那些形形色色的压制人们自由选择、自愿合作的因素。市场经济不需要特殊的政治过程来帮助建立,自由人的自由选择必然是市场经济。所以说,市场经济是真正具有普遍性的人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