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向正义低头。这对“不知者不为罪”的观念是一大挑战。明知正确所在,就不可能做出错误的事情,过错、罪恶总是出于无知,这是苏格拉底一再申言的。“奥古斯丁在他的《回想录》第一卷第十五章中这样解决这个问题: ‘那些因为无知而犯罪的人,虽然他们并无犯罪的意欲,但还是仅仅因为他们意欲这个行为而犯了罪。所以,甚至这种无知的罪也只有通过无知者的意志才可能犯下,虽然这一推动他的意志仅仅是朝着行为而非罪恶的,这个行为本身也还是有罪的,因为他做了并非他非做不可的事情,这就足以使之构成为罪了。’”因而特拉普斯虽然粗鄙无知,但这不该妨碍我们定他有罪而谴责他,更何况他本身就有排挤上司、愿他早死的念头。意念中的罪也是罪。
然而,另一方面,我们看到的是“正义”的巨大压力,所谓的“正义”压迫着人。正义一词总与司法、公平、审判联系在一起。正义要得到申张,必须借助理性的力量,而理性便是要在杂乱无章的世界中建证合乎逻辑的联系,寻找到意义。然而,在事实所提供的众多方面、众多点中,挑选部分建立合乎逻辑的联系,做出富含意义的解释,很可能就会背离事实本身。就如在《抛锚》的游戏中,无论是辩护人的解释还是检察官的,虽都振振有辞、合乎情理,但都已背离事实了。这里,我们看到,世俗理性价值体系很多时候只是一个错觉,一个幻影,我们看到了理性的局限性。因而,据此产生的“正义”有时也是虚假的,可怕的是特拉普斯最后死了,他献身于“正义”,实现了“正义”,他“杀人偿命”,而被缜密论证过的他“杀害”的那个人其实死于偶然,他自己也死于这个偶然遭遇的游戏。
“正义”、“理性”是迪伦马特作品的一大主题。在其最出名的戏剧《老妇还乡》中,代表西方文化的理性传统、信奉人道和正义的校长最后也崩溃了,他跟着全城人一起参与了谋杀计划。这位校长发现这些显而易见的绝对的价值观也有其局限性。在小说《嫌疑》中,恶棍艾门贝格滔滔不绝地谈着他对物质、犯罪的自由及偶然性的信仰,他说,“一个人既相信物质,同时却又相信人道,这简直是胡闹,一个人只能相信物质,相信自己,正义并不存在——物质怎么可能成为正义呢?”(256页)当他要求另一主人公——那位代表正义的贝尔拉赫探长讲讲他的信仰时,探长竟无言以对。不是人物无言以对,而是作家本人无言以对,迪伦马特拿不出与“物质主义”信仰同样强大的东西,因为“正义”、“理性”早已漏洞百出。这使我们的话题重又回到“偶然性的威力”、偶然性与理性的对抗。
结语
文学当然不是稀释了的哲学思想,不是思想史的文献,但是伟大的文学往往与哲学不可分割,作者宛若创造者,作品就像一个世界。因此,凡是哲学家关于现实世界所能了然洞察的,也是一篇杰作应该拥有的。自然,“假如任何哲学的或普遍性的主题要表现得有诗意,最好是尽可能多使它确定;使用举例,确定空间和时间,用描写方法列举尽可能多的其他细节。”《抛锚》正是如此,丰富的哲理包含在生动的叙述中,小说既写了严肃的审判,又写了有趣的辩论和欢乐的宴会。可以说,《抛锚》是迪伦马特所有小说中最无刺可挑、也最富诗意的一篇。
《抛锚》读起来还像一本时髦的理论小说。这篇小说似乎为某些现代、后现代理论提供了形象的注脚。但德里达的“解构”是20世纪60年代流行起来的理论,福柯的“权力”说则更晚些,而迪伦马特的《抛锚》写于1955年。是迪伦马特本人在小说中注入这么多的内容,还是我们如审判游戏中的检察官、辩护人一样在拆解故事,或像纳博科夫《微暗的火》中的注释者金波特一样,一厢情愿地把自己的愿望、想法融入了他的作品?小说副标题是“一个可能发生的故事”,创作是游戏,作家可以写一切可能的事情,评论也一样,可以挖掘作品中可能有的意义。读者,还有评论者,大可像《抛锚》中的人物一样,进入游戏,进入语言和理论的游戏,做游戏大师,大家可以一边狂欢,一边凭借理性“奢”谈创作和阅读的真理,而这一游戏绝不会有“恶果”,因为作家本人可不是头脑简单的特拉普斯!
迪伦马特在小说“引子”中不无夸张地说:从“单片眼镜的反光”中,人们可以捕捉到人类的普遍真理。倘若作品《抛锚》也可比拟为单片眼镜的话,那么,更多的读者必能捕捉到比本文所说的更多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