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把《玻璃之城》推荐给一个朋友看,老兄看了不太喜欢,说奥斯特不好,学卡夫卡,可骨子里又做不了卡夫卡。
下里巴人只对《哈利·波特》和历史演义表示兴趣,阳春白雪则言必称卡夫卡。那么,通俗文学呢?严肃文学呢?难道真的像传说中的只有导演和制片人才会看?他们每天不知疲倦地阅读大量小说,说喜欢文学绝对是扯淡,目的只有一个,从里面寻找现成的故事去改编,利益驱动。
让文学自生自灭去吧,单说奥斯特。
要说奥斯特像谁,他最像的是博尔赫斯。迷宫式结构,超人哲学,自信满满的虚无主义者,还有,都喜欢借通俗故事的壳来下他们的哲学和美学的蛋。博尔赫斯采用侦探小说的路子,奥斯特偏爱说书人结构。说书人,在古典文学里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比如,英国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第一人称“我,乔叟”在故事里出场了,并且还赋诗一首。中国小说里经常出现的“看官请注意了”,“花开两朵,先表一枝”,也是说书人的口吻。
可以说,奥斯特把说书人的功能最大化了。这不是奥斯特的发明,我们前面已经讲过;甚至都不是他的专利,目前,有追求的大作家们都在用这种方式写小说,比如,去年得诺奖的帕慕克,和一直大热但一直也没得上诺奖的菲利普·罗斯,说书人既穿针引线,起到串联和解释的作用,本身又是“剧中人”,无法置身事外。
说书人的好处很明显:口语化,可以任意从客观描写转入到心理描写,人物的有限视角又给读者带来一种错觉,仿佛故事正在进行中。
现在是这样的,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好的作家,首先必须把故事讲好,技巧当然也不能含糊,同时,还得有独特而深刻的思想。基本上,干这一行的,烂作家满地走,好作家则一个也难求。思想深刻的故事讲不好,故事讲好了技巧又不新鲜,技巧不错可思想太空洞无物。奥斯特属于故事讲得很好,技巧也高超,可惜思想稍稍有些肤浅———所以,奥斯特是一个通俗小说大家。打个粗俗的比方来说,就像奥斯特笔下的女性,可爱,又独立,但独立的结果是让男人立刻就想抱着和上床。他能成功地描写一个尤物,却不太可能写好一个有血有肉的女人。另外,奥斯特的缺点是太光滑太流利了,就跟他那张俊美得有些过分的面孔一样。
读《幻影书》就像坐过山车,一环扣一环,不让读者有丝毫喘息的机会,而且每一翻儿都是那么的精彩和刺激,更要命的是,你知道,更精彩和更刺激的还在后面。
抽出半天的工夫,冲一杯咖啡,好好享受这本书吧。你会发现,文学挺享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