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有一件大事:杰克·凯鲁亚克的名著《在路上》出版50周年。这特殊时刻英文版《在路上》再度出版——当年被砍削过的部分全本还原,人物也一一回复真名,所以金斯堡等伙伴都和凯鲁亚克一起活生生回到了纸上。中文世界,继漓江出版社90年代的两个中译本后,上海译文出版社适时推出了早年毕业于圣约翰大学的杰出翻译家王永年先生的新译本(不过并非根据那个还原本所译)。
《在路上》是凯鲁亚克以三个星期时间疯狂敲打出来的自传性小说,主角萨尔即他的化身,某天突然决定和几个男女从繁华东部城市出发驱车前往西部,一路上狂喝滥饮,吸大麻勾女人,高谈东方禅宗,走累了就挡道拦车或夜宿村落。一群人精力无限欣喜若狂不断奔逃,仿佛大地是一张滚烫的铁皮。他们在寻找什么?凯鲁亚克在日记里描述构想《在路上》时写:“我老在想……写两个家伙搭便车到加州去寻一样没真找到的东西,在途中失落了自己,回来路上又生出了新的憧憬。”
在美国战后一片追求物质和金钱的社会气氛里,凯鲁亚克们试图寻找新的信仰、真正自由的美国梦,也寻找一种新文体新幻象,像金斯堡说:“我们正尝试以绝对真诚和全然无隐的写法来表达心中的想法”,打开《在路上》,即兴自发式写作技巧——思绪的自然流动,反情节,大量使用的俚、俗语和不合语法规范的长句扑面而来,风驰电掣的天涯浪游之间,美国的社会、文化习俗,辽阔大地的山川、平原、沙漠、城镇,也画卷一样次第呈现。
关于《在路上》的写作和出版,那说不尽的故事,就像青春、激越、荒唐然而辉煌的美国60年代,今天听来如同童话。凯鲁亚克笔下奔涌而出的幻象,是整整一个时代的缩影。当年他凭这本书成了和“嚎叫”的金斯堡齐名的“垮掉一代”代言人。《在路上》出版后,美国售出了亿万条牛仔裤和百万台煮咖啡机,无数背包族带着这本书踏上浪游之路,去演绎自己版本的“在路上”。中文作家里,舒国治的《遥远的公路》和《美国流浪汉》是他最好的作品。舒国治这样少见的曾长年浪游美国公路的作家,也就是60年代凯鲁亚克们的华人弟子。
中文新译本问世之际,中国文学评论家邱华栋问:我们为什么还需要《在路上》?是的,一本出版了50年的书还能不断再版,必有理由。邱的回答是,当我们日益追求物质和被物质社会所挤压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心灵和行动的自由,人们都有一个潜在欲望,就是逃出城市而“在路上”,向那些蛮荒之地而去。他认为中国的中产阶层社会需要这本书,因为在城市大楼间隙里讨生活,很多人成了房子和工作的奴隶,所以这本解放之书自由之书,就成为大家的梦想,内心深处的渴望和情结。
邱华栋说,可惜没有一个中国作家有凯鲁亚克的才气和斗志,写出像《在路上》这样一本实际上深藏了很多时代象征和病症、痛苦与解放的书。为什么呢?“我们的中产阶级文人不是很有文化吗?我们每天不是都要诞生三本长篇小说的么?可是,其实他们大多数都是孱弱的。身体首先就是孱弱的,其次,精神也是孱弱的,最终,即使是在路上了,在别人是一次精神升华的旅行,而在他,则是一次旅行者惯常的旅游罢了。”这都说得不错。可是他又说:“按说我们的作者很会模仿,但是我奇怪的是,怎么我们的作家就没有模仿《在路上》的呢?”
中国不乏优秀的作家,他们从世界文学大师那里获益良多,余华将福克纳称为“我的师傅”,莫言更像福克纳创造“约克纳帕塔法县”那样创造出了“高密东北乡”,从残雪早年经营的文学意象里我们轻易辨别出马尔克斯的影子……可是谁能学得凯鲁亚克《在路上》的皮毛?
这怎能“模仿”呢?
金斯堡和凯鲁亚克合力点燃的一个世代早就终结,时代的精血岂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