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古代教育哲学思想,特别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教育哲学思想的阐述,及中国当代教育家、美学家对儒家教育哲学思想的理解,阐明了“乐”与“仁”、“人”的关系,即“音乐教育”与“人格培养”的关系,提出了以“人格”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理念。
关键词:音乐教育 ;人格 ; 美育 ; 思想 ; 道德
在中国古代,特别是很多著名的教育家、思想家把音乐教育与培养道德、人格紧密联系在一起,把音乐教育在培养人的这个过程中看得很重很重,音乐教育的地位很高。他们都认为音乐教育有美化灵魂的作用,“音乐能陶冶人的情操,净化人的心灵”。
一、儒家教育哲学思想中有关人格培养的研究
1、中国古代音乐教育思想
学习中国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古代音乐教育实际上是以塑造人的品格为目的的教育。如西周是中国官学制度建立和“六艺”教育形成的重要时期,它的音乐教育是以礼乐教育(即“乐教”)为主体,其概念不同于今日学科化的音乐教育概念,它着眼于人的德、智、体以及在乐教中有着重要地位的美育的全面培养。西周乐教的内容有“乐德、乐语、乐舞”等方面的练习。首先,“乐德”之教体现在具体的音乐实施行为以及审美过程中,“乐德”之教在音乐审美中的体现有两个方面:一是行乐者在乐的活动中意识到所行之乐是为德的象征,并以其有德的内容为美。《乐说》中“乐者,德之华也”之语正是这种审美意识的高度概括;二是行乐者在乐的活动中具有以德为美的内涵审美意识内化为一种审美情感体验。其次,“乐语”之教又把“乐”与“诗”紧密联系在一起,西周不仅是“礼乐之邦”,同时也可以说是一个“诗乐之国”。当时,唱诗成为贵族文士的必要修养,唱诗活动也就成了音乐活动的本身。而“乐舞”的学习,作为艺术实践,其教育功能可以说是德、智、体、美兼备,通过乐舞的多种艺术表演实践,歌诗、奏乐、行舞及多种艺术素养为一体,调动各种积极的心理整合能力于乐舞活动中,在审美情感体验中陶冶性情。周代音乐教育中,将音乐教育与国家栋梁之才的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周代音乐教育最为重要的人物周公把道德伦理教育与乐舞艺术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与审美教育共构一体。
2、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教育哲学思想
春秋时期的孔子,作为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教育家,尤其看重音乐实施的道德含义。他将“成于乐”看成是教育的最高阶段。不仅重视“乐”的社会功利价值,而且也重视“乐”的审美价值。这是他进行“乐教”的理论依据之一。他衡量“乐”的标准是“尽善尽美”(《论语.八佾》)。按朱熹“《韶》,舜乐;《武》,舞王乐。美者,声容之盛;善,美之实也”的解释,孔子的“美善统一”是指乐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按孔安国“《韶》”,舜乐名,偎以圣德受禅,故尽善。《武》武王乐,以征代取天下,故未尽善的解释,则孔子的“善美统一”是侧重于乐与政治的关系。从培养人的角度看,孔子的“尽善尽美”的乐教观,亦可以理解为:在审美教育过程中,通过审美的境界而达到道德的境界,使受教育者在美的熏陶下,率性而行,趋向善与真。
从审美教育的角度看,孔子的“乐”既是手段,又是目的。因为他把“乐”看做是君子仁人必备的艺术修养,要求他们不仅通过“乐”达到精神美或人格美的境界,而且还要具备欣赏“乐”和创造“乐”的才华。孔子自己是力求做到这点的。孔子以“乐”来涵养自己的性情,目的亦是为了实现“尽善尽美”的“仁”的品性。所以,孔子的乐教,是手段与目相统一的。
孔子乐教中对人的审美情感的培养,其途径是多方面的,如以“六艺”中的“礼、乐、射、御、书、数”、“学而时习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等。特别是他认为审美教育、德育与智育单靠“晓之以理”是不够的,必须与“动之以情”相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使受教育者“欲罢不能”,在美的熏陶中潜移默化地使自己的精神境界趋向高尚。
孔子在其乐教活动中,时常对学生谈及生活中应当持有和形成一种乐观愉悦而具有审美意义的精神境界。其一,是在对音乐形态美的把握中加深丰富的情感体验;其二,是强调音乐审美中的美感体验与快感体验不同;其三,是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其四,是通过乐的审美情感活动成就一种人生境界。
而孟子的音乐教育思想又将伦理道德完善与礼乐的实施,尤其是乐的情感体验结合在一起,从而将伦理道德的实现纳入到乐教的轨道,予教于乐,寓礼义于情感愉悦的体验之中。孟子认为,人一旦能够从伦理道德的后天教育中,从礼乐的学习中体验到一种不可抑制的快乐,达到“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的愉悦状态,便能由行礼乐教化而成就人善的本性与人格的完满实现。
美学的根本是研究人,而人的根本是人本身。儒家紧紧围绕着“仁者,人也”,“里仁为美”这一人学主题来建构美学理论,以“自本自根”的生命价值学说来融通道德精神与艺术精神,的确把握住了美学研究的根本。以“仁”作为美学观的内核,不仅体现了“人文本位”、“善美统一”的特色,而且它所涵摄的生命气象极其波澜壮阔,广大深邃。
3、当代中国思想家、美学家对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美学思想的理解
从历史上看,中国传统美育思想源远流长,美育理论家有意识的对传统美育思想加以畅扬、并在现代知识背景下进行创造性的转化。不难看出,这种转化就是在新的教育理念、新的知识背景下激活传统美育思想,使其焕发出新的活力。
王国维在《孔子之美育主义》一文中,从中西美育比较的角度阐释了孔子的美育思想。他认为,孔子教人,是“始于美育,终于美育”的。他在《论新学语之输入》中指出,新学语的输入乃是当时学术界显著的文化现象,从王国维所使用的范畴来看,他直接将“美育”这一“新学语”恰切地运用到对传统教育思想的阐释上,并使古典美育思想生发出现代的色彩,这不能不说是王国维美育思想的一大特色。在中国,王国维恐怕可为第一人,这也可以见出他在中国现代美育思想史中的地位。王国维还说:“且孔子之教人,于诗乐外,尤使人完天然之美。故……”①王国维将孔子的美育思想纳入一个更纯粹的思想框架里来理解,并提高到人生的哲学的高度,在比较美学的视野下,开掘出孔子美育的形上境界,即以美的境界为最高追求。
蔡元培提到,虞之时,夔典乐而教胄子以九德,这就是德育与美育。在中国古代的六艺教育中,即礼、乐、射、御、书、数,蔡元培认为“乐为纯粹美育;书以记述,亦尚美观;射、御在技术之熟练,而亦态之娴雅;礼之本义在守规则。”②蔡元培还发觉了儒家音乐美育思想,他认为,合各种高下之声,而调之以时价,文之以谐音,和之以音色,组之而为调,为曲,这就是音乐。总之,根据蔡元培的理解,在古代说音乐的,说文学的,说书画的,都说他们有陶冶性情的作用,这就是美育的意义。
朱光潜认为,中国儒家的最高的人生理想是“尽性”,“尽性”也就是追求人性结构的完善。“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教育的目的可以说是使人“尽性”,“发挥性之所固有”。儒家标六艺之教,其中礼、乐、射、御、四项都是有消遣意味,只有书、数两项才是工作。孔子谈修养,“居于仁”之后即继以“游于艺”,可见孔子把消遣娱乐看得很重。朱光潜指出儒家美育思想的两大特色:一是特别重视诗教,认为诗可以兴观群怨;二是特别重视礼乐教育,认为“礼以制其宜,乐以导其和”。朱光潜对儒家美育思想的总看法是,“《论语》有一段总述儒家教育中旨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诗、礼、乐三项可以说都属于美感教育。诗与乐相关,目的在怡情养性,养成内心的和谐;礼重仪节,目的在使行为仪表规范,养成生活上的秩序。③朱光潜认为从最终的归宿上看,伦理与美感追求是一致的。
朱光潜还比较了儒家教育思想与西方教育思想之间的异同,儒家教育思想强调道德,把德育作为教育的最后的“鹄的”,这与柏拉图和托尔斯泰等人的教育思想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儒家认定美育为德育的必由之径,而柏拉图等人则误认美育妨碍德育。朱光潜认为这是儒家的高明之处。
宗白华对孔子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进行了另一番解释,他认为这三句话简括地说出了孔子的文化思想、社会政策和教育程序。宗白华指出,音乐使中国人步调整齐,意志集中,团结的行动有力而美,中国人追求的是和谐的美。人类社会里的礼乐,折射着天地的节奏与和谐。一切艺术境界皆根基于此,宗白华讨论孔子美育思想的显著特点在于,他将传统的美育思想与中国传统的艺术精神结合起来,把美育的目的论提高到一种人生境界论,即艺术化生存方式之上。
王国维、蔡元培、朱光潜等人努力开掘美育思想起到了诸多方面的作用。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把目光锁定在中国古代教育的源头——孔子那里,并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孔子的美育思想。这些富有人文价值的思想为美育实践提供了理论上得支持。孔子的思想揭开了美育的历史帷幕,廓清了美育理论上的模糊认识,丰富了美育的历史内涵,延展出美育的历史惟度。并在现代西方的知识背景下对中国古典的美育形态进行了现代化的改造和转化,这也是建设现代美育理论的必由之路。
二、儒家教育哲学思想中有关人格培养的观点对当今音乐教育的借鉴
中国的古代音乐教育是以塑造人的品格为目的的。古人懂得应用音乐这一种神奇的情感力量来教化一个人的品德,而今后的人们千万不能忽略了音乐教育的这一重大意义所在。在整个音乐教育实施的全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品格的塑造,当今乃至未来的人才,必须是以德育为首的复合型人才。
在音乐教育中,通过学习音乐,欣赏音乐能够理解音乐美的价值,音乐的创造性表现也能充分进行情操能动化,从而达到道德与智力的发展,培养丰富的个性,满足情感发展要求的积极作用。音乐的表达和欣赏,本质上是富个性的,倘若个性得到顺利发展,不仅能够安定个人情绪,也能够对社会的发展起一定的积极作用,即能让生活更加光明更加丰富。法国公立学校的音乐教育不仅仅限于纯理论和纯技术的学习,更重视发展学生的兴趣和敏感性,是全面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教育目的对我国当今提倡素质教育有借鉴意义。音乐,尤其是古典音乐包容了文学、戏剧和供以观赏的艺术,但我们对“音乐”还应有更深的理解:有音乐修养的人能辨别出艺术、自然和生活中的丑与美,人们认为这是节奏与和声渗入了他们的心灵,因为“节奏与和声自身优美”。
就音乐的价值来说,确实存在两种矛盾的看法。有些人认为,音乐在一个人的教育中必不可少,而另一些人却视音乐为一种消遣,“单纯的音乐”。持第一种观点的人可以提出理椐:音乐有助于发展智力并促进社会完善,而学习音乐可以集中人们的注意力,促进阅读和写作,甚至能提高算数能力。但这种“潜移默化”的效益不完全产生于音乐的内在特点,而较多地出自有经验的教师精心组织的工作计划,更多地出自教师在音乐活动中的启发与引导。如果认为学校活动中的课程应以一种文化的重要活动为基础,那么,音乐显然就应该成为一门应该设置的课程。但问起音乐何以如此重要时,的确使人难以做答,就根据柏拉图的观点可以肯定:音乐的重要性寓于其道德意义。因此,学校安排任何一堂音乐课,出发点都应该是帮助学生的兴趣和潜力,让他们在认识——欣赏——创造——再创造的过程中探求音乐的内涵,提高对艺术的理解和鉴赏的能力。要培养学生在聆听优美音乐过程中,使之情感得到释放,得到升华。达到“人格”的教育目的。
当前,就我国部分中、小学,特别是从边远山区的音乐教育来看,学校的音乐课更多的是一种理论和技能的训练,学生在接受所谓音乐教育的过程中多是学会唱几首歌,师生关心的是音高是否准确,音乐教育成了纯粹的唱歌课与音乐课的广博内涵有很大的差别。这点是如今的音乐教育与古代音乐教育含义上的最大差别。技能训练虽然也需要,但它并不能使学生得到更高意义上的审美愉悦,从而让一个人达到品格升华的境界。
对欣赏音乐来讲,关键问题还不在于不得要领,而是颠倒了欣赏者听赏音乐的程序,破坏了体验音乐的最佳心理状态,每一个喜爱音乐的人,受到音乐感染的人不一定要弄懂什么是大调、小调,曲式结构等。我不信所有喜爱《梁祝》的人必定都知道它的结构。普通学校音乐教师面对学生是要在一种沁人肺腑、荡气回肠的美感愉悦气氛中欣赏音乐的,谁破坏了这种特殊的气氛,蛮横地塞入一堆非音乐的说教,把人类的审美活动压缩进一种学问式的樊笼中,就是不合格的音乐教师。甚至可以说是有意把学生赶出音乐的乐园。
如今,国家正投入大量的精力来搞素质教育,这是难得的发展机遇,各高校都应该珍惜。当然,从艺术教育的特点上说,音乐学习与教育虽然是应该从小开始,循序渐进,大学生们已经错过了学习音乐的最佳时间,要使他们在大学有限的音乐课时间里学习系统的专业知识显然不现实。李岚清同志把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称为“补课”是合适的,也是意味深长的。他说:“即便将来大学里交响乐普及了,那一代的大学生就不是补课的问题了,而是提高的问题。”因此,作为普通高校的教学目标要定的切合实际,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无所作为。我们的任务,不是培养音乐专用的人才,不必强调音乐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应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方式,从审美的角度,教会学生如何欣赏、鉴别和创造音乐美,建立他们的审美意识,端正他们的审美态度,培养他们高尚的审美情趣,从而达到陶冶情操,净化心灵,最终实现提高素质的目的。
总之,我们应该继承古今中外一切有益的音乐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把握正确的音乐教育手段,以人品塑造为核心,以提高当代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突破口,全面推动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为培养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音乐人才而努力。
参 考 文 献
[1]王国维哲学美学论文辑佚[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
[2]蔡元培美育论集[M] 。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
[3]朱光潜全集(第四卷)[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8。
[4] 韩钟文。美善境界的寻求——儒家教育哲学思想研究[M]。 齐鲁书社 ,2002。
[5]扬 平。多维视野中的美育[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
[6]俞玉兹。中国近现代美育论文集[M]。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朱振坤(1968—),男,吉林省梨树县人,现为海南省琼州学院艺术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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